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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得勝者的代禱(一)

 

得勝者的代禱,帶下主的恢復

   藉耶利米的預言

      「我但以理從書上得知耶和華的話臨到先知耶利米,論耶路撒冷荒涼的年數,七十年為滿」(但九2)。

      但以理從耶利米的書得悉,「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因為你們沒有聽從我的話,我必召北方的眾族,和我僕人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來攻擊這地,和這地的居民...這些國民要服事巴比倫王七十年。七十年滿了以後,我必刑罰巴比倫王,和那國民,並迦勒底人之地」(耶二十五812)。

      「耶和華如此說,為巴比倫所定的七十年滿了以後,我要眷顧你們,向你們成就我的恩言,使你們仍回此地。耶和華說,我知道我向你們所懷的意念,是賜平安的意念,不是降災禍的意念,要叫你們末後有指望。你們要呼求我,禱告我,我就應允你們。你們尋求我,若專心尋求我,就必尋見。耶和華說,我必被你們尋見,我也必使你們被擄的人歸回,將你們從各國中,和我所趕你們到的各處招聚了來,又將你們帶回我使你們被擄掠離開的地方;這是耶和華說的」(耶二十九1014)。

 

   藉讀經明白神的旨意和祂的應許

      「從前所寫的聖經,都是為教訓我們寫的,叫我們因聖經所生的忍耐和安慰,可以得著盼望」(羅十五4)。

      「這聖經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穌有得救的智慧。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三1517)。

      但以理是渴慕主話,藉著讀經捲上的話,尋求神旨意,遵行祂話的人。他藉著聖經明白,

         (一)神的選民所以會被擄到巴比倫,是因為他們不肯回頭離開惡道,和所作的惡。

         (二)神把他們交在尼布甲尼撒王的手,是要藉他的手管教神的選民,好叫他們悔改,回頭尋求耶和華神。

         (三)因巴比倫王過分逼迫,惡待神的選民,所以當神的選民從苦難中學到功課之後,神要懲罰巴比倫。

         (四)神應許祂的選民被擄滿了七十年以後可以回到故國故鄉,重建聖殿。

         (五)神雖然要眷顧祂的子民,拯救他們脫離苦難,但祂需要得勝者,藉著禱告、尋求,與祂配搭。

 

   得聖者的代禱,懇求

      (一)禁食,祈禱,懇求

      但以理從耶利米的書看到了神的應許,「你們要呼求我,禱告我,我就應允你們,你們尋求我,若專心尋求我,就必尋見」(耶二十九1214);「便禁食,披麻蒙灰,定意向主神祈禱懇求」(但九3),說出,他的負擔是既沉重又迫切;迫切到一個地步,連人生最起碼的需要吃飯都顧不得,專心迫切向主祈禱懇求。主耶穌曾經告訴祂的門徒說,「至於這一類的鬼,若不禱告禁食,他就不出來」(太十七21)。把神的選民從被擄之地拯救出來,歸回聖地,這是何等嚴肅的屬靈爭戰,是與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弗六12)。雖然大利烏,古列等波斯諸王善待但以理,但他們背後的波斯國的魔君(但十13),就是空中掌權者(弗二2),不會輕易罷手;所以更加需要迫切禱告懇求神賜恩。「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因為凡祈求的就得著;尋找的就尋見;叩門的就給他開門」(路十一910;參照啟三20),這是主的應許。

 

      (二)披麻蒙灰,悔改認罪

      但以理披麻蒙灰,說出,他的悔改認罪是徹底的,雖然他自己可能潔身自善,但在他的感覺裡,他得罪了聖潔公義的神,並且他有連於神選民的感覺(就是認識基督的身體,各肢體都是息息相關);他並沒有定罪別人,稱義自己;反而他說,「我們犯罪作孽,行惡叛逆,偏離你的誡命典章,沒有聽從你僕人眾先知,奉你名向我們君王,首領,列祖,和國中一切百姓所說的話」(但九56)。他把自己完全擺進得罪神,該悔改認罪的處境中。他認識神必不輕看憂傷痛悔的心(詩五十一17),也認識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所以他向神陳明自己的罪,不隱瞞他的惡;他向耶和華承認過犯,求祂赦免他的罪過(詩三十二15)。他的悔改認罪是認真而徹底。這是他的禱告蒙神悅納垂聽之秘訣。「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一9)。

 

      (三)但以理認識神的慈愛與憐憫

      但以理說,「主阿,大而可畏的神,向愛主守主誡命的人,守約施慈愛」(但九4),「主,我們的神,是憐憫饒恕人的」(但九9),「我們卻沒有求耶和華我們神的恩典」(但九13),「我們在你面前懇求...乃因你的大憐憫」(但九18)等等,充分的說出,但以理認識神的慈愛,與大憐憫。神是有恩典,有憐憫的神,不輕易發怒,有豐盛慈愛的神(拿四2),當尼尼微城的人,披麻蒙灰悔改的時候,因著祂的慈愛與憐憫,曾經赦免了尼尼微城滅城的刑罰;何況祂的聖民,豈不更加倍向他們賜憐憫,愛惜他們麼。感謝神,神既有豐富的憐憫;因祂愛祂聖民的大愛,當聖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聖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弗二4)。但以理的禱告懇求蒙了神垂聽,被擄的聖民,蒙祂拯救,得以歸回。

 

      (四)但以理認識神公義的法則

      但以理認識祂的聖民被擄掠,是因祂的子民犯了罪,得罪了神公義的法則,他說,「所以耶和華留意使這災禍臨到我們身上,因為耶和華我們的神在祂所行的事上,都是公義;我們並沒有聽從祂的話」(但九14);然而當祂的子民悔改認罪的時候,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他們的罪,洗淨他們一切的不義。所以當但以理認了罪,滿足了神公義的要求後就大膽地求告說,「主阿,求你按你的大仁大義,使你的怒氣和忿怒轉離你的城耶路撒冷,就是你的聖山;耶路撒冷和你的子民,因我們的罪惡和我們列祖的罪孽,被四圍的人羞辱。我們的神阿,現在求你垂聽僕人的祈禱懇求,為自己使臉光照你荒涼的聖所」(但九1617)。

 

 

 

      (五)但以理認識神的名,不能被仇敵羞辱

      神的子民因犯罪作惡得罪了神,又因頑梗不肯聽神藉眾先知對他們的勸誡,絲毫不肯悔改回頭歸向祂,所以神將他們分散在列國,四散在列邦,按他們的行動作為懲罰他們。神這樣作是不得已的。因為他們到了所去的列國,就使神的聖名被褻瀆;因為人談論他們說,這是耶和華的民,是從耶和華的地出來的(參照結三十六1720)。甚麼時候信徒與世界同流合污,神的名就因此被褻瀆。信徒個人的名譽掃地是小事,但是神的聖名因此而被世人褻瀆是大事。神不能不顧祂的名,不顧祂的榮耀。神說「我卻顧惜我的聖名,就是以色列家在所到的列國中所褻瀆的。所以你要對以色列家說,主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家阿,我行這事不是為你們,乃是為我的聖名,就是在你們到的列國中所褻瀆的。我要使我的大名顯為聖;這名在列國中已被褻瀆,就是你們在他們中間所褻瀆的。我在他們眼前,在你們身上顯為聖的時候,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這是主耶和華說的。我必從各國收取你們,從列邦聚集你們,引導你們歸回本地」(結三十六2124)。但以理是一個認識神的聖名,神的榮耀之寶貴的人。他知道祂是使聖徒的魂甦醒,為自己的名引導他們走義路的神(詩二十三3);所以他禱告說「我的神阿,求你側耳而聽,睜眼而看,眷顧我們荒涼之地,和稱為你名下的城;我們在你面前懇求,原不是因自己的義,乃因你的大憐憫。求主垂聽,求主赦免,求主應允而行,為你自己不要遲延,我的神阿,因這城和這民,都是稱為你名下的」(但九1819)。但以理這個禱告,是在神的旨意中,為著祂的名,榮耀;站在神這一邊禱告的。正如,後來主耶穌教導門徒說,「我們在天上的父,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太六913)。

      這是禱告中的禱告,驚天動地的禱告,摸著寶座,感動神的禱告。是使神無法不垂聽的禱告。我們都該學但以理的心志,常有這樣的禱告。

 

      (六)但以理的禱告迅速蒙神垂聽

      「我正禱告的時候,先前在異象中所見的那位加百列,奉命迅速飛來」(但九21)。

      我們在前項中已經指出,但以理的心志,在神心意中的禱告,不但無法使寶座上的神不垂聽,不悅納,更使神無法拖延;因正禱告的時候,立刻就得蒙答應,差遣加百列迅速飛來,不但傳達他的禱告已經蒙神悅納,更進一步地啟示將來必成之事。對於但以理這樣愛神的人,神的回報是,「大蒙眷愛」;神眷愛他到一個地步,如同愛他的祖宗亞伯拉罕;神所要作的事,如何無可瞞著亞伯拉罕,照樣,也無可瞞著但以理。神進一步的啟示,是要他接受更多的負擔禱告,與神同工。這是屬靈的原則。

      先前在異象中所見的那位加百列,說出,但以理在伯沙撒王年間所看見異象中的「一位侍立者」(但七16),「又有一位聖者」(但八13),以及瑪代大利烏元年的「我曾起來扶助米迦勒」(但十一1)的「我」都是指加百列說的。

      加百列是聖經常題到的天使,雖然從未稱他是天使長,但是從他那樣接近神的情景,不難推定,他是一位被神重用,親近神的天使。他名字的字義是「神是大能的」。經上每次題到他的時候,都是報喜信給神的百姓(路一2619;但八16,九21)。

 

七十個七的預言

      「為你本國之民,和你聖城,已經定了七十個七,要止住罪過,除淨罪惡,贖盡罪孽,引進永義,封住異象和預言,並膏至聖者(彌賽亞)。你當知道,當明白,從出令重新建造耶路撒冷,直到有受膏君(彌賽亞)的時候,必有七個七,和六十二個七;正在艱難的時候,耶路撒冷城連街帶濠,都必重新建造。過了六十二個七,那受膏者(彌賽亞)必被剪除,一無所有,必有一王的民來毀滅這城,和聖所;至終必如洪水沖沒,必有爭戰;一直到底,荒涼的事已經定了。一七之內,他必與許多人堅定盟約,一七之半,他必使祭祀與供獻止息;那行毀壞可憎的如飛而來,並且有忿怒傾在那行毀壞的身上,直到所定的結局」(但九2427)。

      這七十個七的預言,可以說是人像異象的補充說明。

 

   七個七──四十九年

      七個七是七個七年。從波斯王亞達薛西一世下令重新建造耶路撒冷(不是聖殿)起至連街帶濠重新建造為止,共有四十九年。

      關於重新建造耶路撒冷的時間,有人認為是指波斯王古列下命令重新建造聖殿說的,但根據下列理由無法認同此說。理由之一;聖經明文說「耶路撒冷城連街帶濠,都必重新建造」(但九25)。因此顯然是指重建聖城,並非指重建聖殿說的。理由之二;古列王下詔建造耶路撒冷聖殿是在古列元年,即主前五三六年(拉一1),而於大利烏王第六年(即主前五一六年),亞達月初三日,這殿便修成了(拉六15)。所以重建聖殿的期間只有二十年,與七個七的預言不相符,若要把修殿,修城都包括在內則遠超過四十九年,所以更無法認同。

      至於重新建造耶路撒冷城,究竟何時完工則因聖經無此記載,無法確定(聖經僅記載修城牆的過程,未記載連街帶濠的部分)。

 

   六十二個七──四百三十四年

      從修完耶路撒冷城算起至彌賽亞被釘十字架止是六十二個七年,也就是四百三十四年。一般公認,七十個七可以分為二段,就是六十九個七(七個七加六十二個七)及一個七,中間是間隙期。從亞達薛西王二十年下令重新建造耶路撒冷算起至主耶穌被釘十字架止,共為六十九個七,就是四百八十三年。

 

   間隙年

      自從主耶穌被釘十字架,一直到世界末期的七年開始之前是間隙期。下列各項都是發生在間隙年。

         (一)聖城及聖殿被毀壞

      「必有一王的民來毀滅這城,和聖所」(但九26)。

      主後七十年,羅馬提多太子領羅馬軍毀滅了耶路撒冷城和聖殿。

         (二)以色列人被飄流在世界各國。

         (三)以色列復國(主後一千九百四十八年)。

         (四)第一印(白馬);福音要傳遍天下(啟六12)。

         (五)第二印(紅馬);戰爭使遍地流血,民打民,國打國(啟六34)。

         (六)第三印(黑馬);饑荒(啟六56)。

         (七)第四印(灰馬);死王。因著刀劍饑荒,瘟疫,野獸,殺害地上四分之一的人(啟六78)。

         (八)第五印(殉道者)(啟六911)。

      註:第一印到第五印是同時進行。有關間隙期會發生的事,詳細情形已刊載於第一部《主的再來》裡面,故此處不再贅述。

 

   一七──七年

      (一)一七之半──開頭三年半

      「一七之內,他必與許多人堅定盟約」(但九27上半節)。

      自從以色列復國已來,撒但始終不甘心,再三挑釁環繞以色列的鄰國發動戰爭,仇殺;糾纏不清,不容以色列國存在。但一切都在神主宰的手下,有一天總會達成短暫的和約。但是聖經既說,一七之內,他必與許多國堅定盟約;很顯然,當敵基督(目前尚未顯明,但一定是出現在中東和約幾個國家之內,並且一定是舊羅馬帝國版圖內的國家之一)與以色列國,以及環繞以色列各國之間達成和約時,這一個世界已經不知不覺之中邁進世界末期的七年了。合約一成立,以色列人會立刻進行重建聖殿的工作,並且很可能不到二百五十日之內就峻工,開始按照猶太教的律法,祭祀與供獻。在這一段期間的敵基督是啟示錄第十七章所說的第七位王,「他來的時候,必須暫時存留」(啟十七10);那意思是,起頭的時候,他還相當低姿態,對於以色列人也還算溫和,准許他們在殿裡獻祭事奉神。可能後來第七位王的態度漸有強橫,盛氣凌人,以致遭受怨恨,被人刺殺;所以是暫時存留。

 

      (二)一七之半──末期三年半

      「一七之半,他必使祭祀與供獻止息;那行毀壞可憎的如飛而來,並且有忿怒傾在那行毀壞的身上,直到所定的結局」(但九27下半節)。

      等到第五號筒吹響,被扣留在無底坑的該撒尼羅的魂被放出來之後,會藉第七位的屍體還魂,復活,就是第八位;他也和那七位同列,所以成為那行毀壞可憎的(詳情請看第七章的小角),他會完全改變態度,敵視以色列民,使祭祀與供獻止息,甚至坐在神的殿裡,自稱是神(帖後二4);直到基督第二次來臨,他會被擒拿,活活的被扔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啟十九20),這就是所定的結局。── 黃共明《但以理書要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