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經資料大全

 

返回首頁 返回本書目錄

 

啟示錄第十七章

 

巴比倫和其滅亡

 

{\Section:TopicID=202}緒論

      十八章和十七章頂好合為一章,而不分作兩章。十八章一至三節是承先啟後的,說到三件事:(一)列國被她邪淫大怒的酒傾倒了,只有在十七章說到(十七2)。(二)地上的客商因她奢華太過而發了財,只有在十八章說過(十八1115)。(三)地上的君王與她行淫,則十七和十八章都有記載(十七2,十八9)。

      十七至十八章有些處應更準確的翻譯如下:(1)十七章一、五和十五節的「淫婦」當譯作「妓女」。(2)十七章五節「奧秘哉大巴比倫」當譯作「奧秘大巴比倫」。(3)十七章八和十一節「先前有」亦可作「先前在」。(4)十七章十一節「牠也和那七位同列」當譯作「牠也是那七位中之一」。(5)十八章二節「巴比倫大城」當譯作「巴比倫那大者」;十四章八節亦同。(6)十八章十四節「果子」原文是「熟果子」。

      「巴比倫」三字是從「巴別」來的,記在創世記十至十一章,是寧錄建造在示拿的一個城,他是靠自己的力量來保護自己的。「巴別塔」的起源,則記載在創世記十一章一至四節,後來神把他們分散到各地,並變亂了他們的語言,因此那城名叫巴別(創十一9)。「巴別」或者「巴比倫」乃是紛亂的意思。

      巴別塔的原則是從地上造到天上。人造巴別塔是用磚頭的。磚頭和石頭有一根本的不同,就是石頭是神造的,磚頭是人造的,是人的發明。凡打算用人的能力從地上通到天上去的,都是磚頭。巴比倫所代表的,就是人能:是一個假冒的基督教,不讓聖靈有權柄,不求聖靈的引導,而只憑人意在那裡作一切的事工。亞干偷一件示拿衣服(即巴比倫)來裝飾(書七21),在人前得榮耀。到新約時代,亞拿尼亞和撒非喇用假冒的奉獻來欺哄聖靈(徒五4),要在教會裡得人的榮耀和地位,均是巴比倫的原則。

      此外,巴別也是拜偶像的,是和神相反的。她越過越大,達到極盛時代──就是尼布甲尼撒時代。那時神因以色列百姓的背逆,將他們交給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一日尼布甲尼撒作了一個夢,經過但以理的解夢,才明白原來他就是那巨大的金頭,代表巴比倫極盛時代。後來瑪代和波斯(是銀臂所預表的)把巴比倫滅了,這城就荒廢了。此後希臘(銅腹)滅了瑪代、波斯,而羅馬(鐵腿)又滅了希臘。巴比倫是頭一個帝國,羅馬則是最後的一個,但這四國都是苦待猶太人的。前三國皆已過去了,惟獨羅馬國的影響力一直延續到現在,那十個腳指頭還未顯出來。巴比倫拜偶像最厲害,所以最恨惡猶太人,羅馬亦然。

      羅馬不只是政治上一個大城,在宗教上也是一個中心。教會初期時代,在羅馬的基督徒最多,但羅馬又是最恨惡基督徒的。直至主後第四世紀康士坦丁入了基督教,他不只獎勵人民入教,並接受其為國教;也就在此時,政治中心由羅馬遷至康士坦丁堡,從此羅馬服從康士坦丁的管理直到主後七百年。但當教皇利奧(Leo)於主後七百二十年,在康士坦丁召開會議時,判定拜偶像為異端,是不合法的;這遭致羅馬的反對,竟進而與康士坦丁分裂。自此基督教分為東羅馬教(希臘正教)與西羅馬教(即今日的羅馬天主教)。東羅馬教越過越衰微,西羅馬教反之越為發達。後來因羅馬教掌權,忠心愛主的信徒很多被殺。

      在十七至十八章預言到羅馬教將來要有一空前的發達,勢力大為伸張。等到敵基督起來,他不只要設立自己的像命令人拜,並要與附屬於他的十王起來除滅羅馬教。雖然羅馬的宗教過去,但羅馬的政治(羅馬帝國)卻還存在,並且羅馬帝國要以地中海為中心,三年半後神才把羅馬的政治廢掉。

      然而為何十七至十八章不明寫羅馬而寫巴比倫呢?因為約翰那時是在羅馬管轄之下,如果明指羅馬,這本書就不得印行了。這並非因約翰怕明寫,乃是聖靈有意隱藏;但聖靈又不願人以為巴比倫不過就是歷史上的巴比倫,所以在十七章五節說到:

      (一)「奧秘大巴比倫」,因為是奧秘的,所以必須用靈意解,不能按字面解。就如十一章八節若明寫耶路撒冷,就要立遭猶太人的反對,所以用靈意的寫法。

      (二)不說巴比倫而說大巴比倫,可見這巴比倫比歷史上的巴比倫更大。這樣一讀就知道這巴比倫不是舊日的巴比倫,乃是指羅馬了。

      啟示錄中的巴比倫就是羅馬,其理由有三:

      (一)全世界只有一座城是建在七座山上,那就是羅馬,因此歷史上稱羅馬為七山之城,這完全符合十七章九節。

      (二)十七章十節的「傾倒」是「不得善終」之意,果然有的皇帝是自殺,有的是被殺;約翰寫本書時,在位的君王無疑是羅馬的皇帝。

      (三)除了羅馬以外,沒有第二國是管轄地上眾王,而得以應驗十七章八節的。

      巴比倫與羅馬的相合處至少有下面四點:

      (一)巴比倫是第一個攻入猶太聖地,並進入聖所的,羅馬在其後也是如此。

      (二)巴比倫意即紛亂,羅馬本身也是紛亂。他們把教會和國家,教會和世界,法律和恩典,人的遺傳和神的話,異教徒和基督徒,猶太教和基督教,神對教會的應許和神對猶太人的應許,屬肉體的和屬靈的,屬地的和屬天的,現今被棄絕的將來要得榮耀的都攙雜在一起。所以是一切混雜的中心,其混亂可說到了極點。

      (三)古教父也認為羅馬即巴比倫。特土良(Tertullan)曾說:「巴比倫就是羅馬。」耶柔米(Jerome)曾說:「當我住在巴比倫,就是住在那個腥紅淫婦的圍牆裡時,我有羅馬的自由來寫一本講聖靈的書,獻給那城裡的一位監督。」奧古斯丁(Augustine)說:「巴比倫是一個已過的羅馬,羅馬是一個後來的巴比倫。」

      (四)有幾位羅馬教出名的作者,比方:巴勒民(Robert Bellarmine)、巴若尼(Cesare Baronius)、柏恕(Jacques Bossuet),和胡格(Hug)等,也都承認巴比倫是指羅馬。如巴勒民就說:「約翰寫啟示錄時,每一次都以巴比倫指羅馬。」〔註:戈懷德著《啟示錄詳解》,一九二年出版,第四四二頁。〕

      有一派人說:巴比倫不過是指羅馬的政治,而不是指宗教說的。但這是一個錯誤,如果巴比倫僅指羅馬的政治,就一次傾倒即可,同以十四章八節說到傾倒,十六章十九節又說到傾倒呢?並且前者的傾倒是在設立獸像之前,是在三年半前的事;後者的傾倒則是在倒第七碗時,是在設立獸像之後。所以這兩節聖經必是指巴比倫的兩方面:

      前者指羅馬的宗教(巴比倫即混亂的意思,是宗教方面的),後者指羅馬的政治(「羅馬」的希伯來文意義,即「那個自高者」,是高抬自己,反對神的)。

      奧秘的大巴比倫是指羅馬的宗教,理由是:

      (一)坐在眾水上的大淫婦(十七1)。這婦人是指城說的;但羅馬城未建造在眾水之上(羅馬城只有一條河),所以這婦人必定不是指羅馬的政治說的。

      (二)就是女人所坐的七座山(十七9)。羅馬城是建在七座山上,既然歷史上七山之城是指羅馬城──即羅馬的政治,這裡的女人就不能是指羅馬的政治了,因為城不能坐在城上,所以這女人必是指坐在羅馬政治上的羅馬宗教。

      (三)我看見她就大大的希奇(十七6)。若果這女人是指羅馬的政治,有何希奇呢?必定是指羅馬的宗教說的才希奇(外教人逼迫基督徒不希奇,惟當羅馬教逼迫基督徒才希奇)。

      (四)十七章二節的「淫亂」在此是指道理方面,而非肉體方面說的;物質的城不能行淫亂,所以這裡必定是指羅馬的宗教。

      (五)因羅馬的政治是轄管地上的君王,她自然不能與地上的君王行淫,所以十七章二節必定是指羅馬的宗教。

      另一方面巴比倫有時也是指羅馬的政治,理由是:

      (一)十七章十六節的淫婦之結局是被獸(敵基督)和十角(附屬十王)燒死。但在十八章八節卻又說到神審判她,所以可知十七章十六節是指宗教的,十八章八節是指政治的。

      (二)十八章七節說到「因她心裡說,我坐了皇后的位。」可是在十七章十六節先說到女人已被敵基督和十王廢掉,就十八章七節怎麼還說她作了皇后呢?所以必定一是指羅馬的宗教,一是指羅馬的政治。

      (三)十七章多用表號,而十八章的下半章差不多都是按字面說的;因此十七章的部分,天使須為約翰解釋,因為是寓言;十八章下半不必解說,因不是表號。

      (四)八章十三節說「禍哉!禍哉!禍哉!」三遍之後,剛好有三禍臨到;十八章二節既說「傾倒了!傾倒了!」也是指兩次的傾倒:一次必是羅馬宗教的傾倒,另一次則為羅馬政治的傾倒。

      (五)本書一共有兩個耶路撒冷(一是地上的,一是天上的);同樣的,羅馬也有兩方面,一是政冶方面,一是宗教方面;羅馬的政治與宗教有分別,但是不可分開。

綜合而論:十七章的巴比倫就是指羅馬天主教,而十八章的巴比倫是指將來要復興的羅馬帝國。

 

{\Section:TopicID=203}大妓女和所騎之獸(十七118

 

十七章一節:七碗的七位天使中,有一位前來對我說,你到這裡來,我將坐在眾水上的大淫婦所要受的刑罰指給你看。

      這是在倒七碗後的事。頂希奇!二十一章九節也是七碗中一位天使指示新婦給約翰看,與本節遙遙相對。淫婦未受審判前,神就不能將羔羊的妻指示給人看。「眾水」指多民、多國和多方(十七15),這淫婦是坐在多民、多人、多國和多方之上;換言之,就是羅馬國的勢力遍及全世界。羅馬教的人常自稱為所有教會的母親和管家。

      神何以說她是妓女呢?因為她和世界往來調和。她把與聖徒的交通公開擴充到與世人交通。她所得的是世俗的快樂與世界的榮耀,她變成了失味的鹽。妓女乃指未經婚姻的手續而行淫的;淫婦則指已結了婚而行淫的。神說她是妓女,可見神從來不承認羅馬教與基督發生過關係。妓女在未結婚之先就已行淫,同樣羅馬教也沒有為基督保守她的貞潔。

      她是一個「大」妓女,如果她遵守馬太福音五至七章就不可能大,她只會在地上成功一個「小群」作見證說:世界是悖逆神的,基督要再來審判這世界。這個「大」正是主在馬太福音十三章三十二節所預言的──芥菜種竟長大成為樹,但在創世記一章十二節卻說蔬菜和果樹各從其類。「大妓女」是真大,羅馬教皇是比皇帝還大,皇帝只能管人身體,教皇卻管人靈魂,連皇帝的靈魂也被教皇所管,這不是教會在地上所當有的情形。

 

十七章二節:地上的君王與她行淫,住在地上的人喝醉了她淫亂的酒。

      請看:

      (一)羅馬教為要討地上君王的歡喜,只要他們肯受洗就給他們施洗。他們把基督的原則和神的聖經都賤賣了。

      (二)他們把教會和國家弄成一樣大小,他們把基督教變成羅馬國教,生為羅馬人就可以是一基督徒。本來教會比國家小,他們竟把教會弄成同國家一樣大。

      (三)他們使教會和政治聯合。羅馬教犯淫亂,最大的就是藉皇帝和君王的力量把教會強加之於百姓。不只羅馬如此,也有不少的國家也是如此,其結果只是造出一些有名無實的基督徒而已。

      她和君王行淫是說她與他們直接發生關係;使地上的人喝她淫亂的酒,則是指她和地上的人是間接發生關係。「淫亂的酒」是異端的道理,她用異端的道理叫地上的人失去自主,變作糊塗。羅馬教的道理,一方面教人作基督徒,只要出一點錢到神父面前認一認罪,就可得赦免;另一方面並不教訓人當有聖潔的生活,好讓信徒仍享受世界的福樂。淫亂的酒醉了全世界的人,世人沒有宗教不能過日子,而羅馬教最迎合世界人的口味,一方面不顧屬靈的實質,另一方面用宗教的種種儀式給人以情感的安慰,及將來的盼望。

      羅馬教已過是如此,將來還要更興旺。像一九三年代在中國的更正教信徒不過只有三、四十萬,但羅馬教的信徒卻已達二百多萬,並且羅馬教徒至死仍是羅馬教徒。在美國有幾個大公會,曾有一年中一個教友都沒有增加的記錄,但羅馬教卻有幾百萬的會友加入。

 

十七章三節:我被聖靈感動,天使帶我到曠野去,我就看見一個女人騎在朱紅色的獸上,那獸有七頭十角,遍體有褻瀆的名號。

      「曠野」可按靈意解,因世界本是曠野(詩一3334);亦可按字面解,因羅馬城的近郊早已被稱為「大理石曠野」(Marble Wilderness)。〔註:戈懷德著《啟示錄詳解》,第四二八頁。〕

      「女人騎在獸上」就是羅馬教和羅馬帝國聯合起來,由女人(羅馬教)利用羅馬帝國,不知作出多少壞事!例如縣官得罪了神父,教皇就下令不許在該地禮拜堂舉行彌撒,激動百姓反對縣官。若有甚麼辣手事,羅馬教不出面,都讓羅馬帝國出面。獸的勢力有多大,她的勢力就有多大,因她是騎在獸上。

      「獸」是紅色,龍也是紅色,可見這獸是出於龍,也是像龍一樣。

      「褻瀆的名號」與「褻瀆的話」有別。「褻瀆的名號」是把用於稱呼神的來自稱。羅馬皇帝都是以神自命的。

 

十七章四節:那女人穿紫色和朱紅色的衣服,用金子寶石珍珠為妝飾;手拿金盃,杯中盛滿了可憎之物,就是她淫亂的污穢。

      「紫色」在羅馬帝國是「權貴」的象徵,好像前清以「黃色」象徵權貴。羅馬帝國元老院議員胸前必有一條紫色寬帶,武士胸前也有一條紫色窄片,皇帝則穿紫色皇袍(好像中國皇帝登基)。「女人穿紫色」是指她得世上的榮耀(路十六19的富人也是穿紫色袍)。

      紫色不是正色,乃是藍色和紅色調和而成的。藍色是屬天的,紅色是屬地的(創廿五30「以東」是紅色意思,是屬地的)。紫色是把天和地混合起來。

      羅馬教也頂注重紅色。巴尼斯弟兄(Barnes)在他的批注裡說:「在羅馬所見最顯著的是甚麼?是『紅』。『紅』是教皇和主教的特色,主教中有資格被選為教皇的,稱為紅衣主教──他們的衣、帽、襪和馬車都是紅的,教皇則連裡衣及器具都是紅的,每當教皇出來的時候,是把紅的地毯一路鋪過去,百姓則用紅色的結綵來歡迎。他的隊,四分之三都是穿紅色的制服。

      「金子、寶石、珍珠」都是預表神的真理。但羅馬教卻把這些都鑲配在外表,所以在神看來不過是金玉其外,敗絮其中。(金子、寶石和珍珠按字面解亦有意思。參彼前三3;提前二9。)難得有人有這麼多的金子、寶石、珍珠,像羅馬那樣。舉一例:教皇有一顆金鋼鑽,值八十三萬三千英鎊,叫作客汝金鋼鑽(Krugger Diamond)。

      「手拿金盃,杯中盛滿了可憎之物。」這女人頭上無冠冕,因她不是皇帝;手中無杖,因她沒有屬世權柄。「杯中盛滿了可憎之物」,是指她誘惑人的一種勢力。她的得逞,並非因她有何直接權力,乃是施行引誘的手腕。所有讀聖經的人都知道,可憎之物就是偶像。「可憎」這字在全部聖經裡都是指偶像說的(代下卅三2;結二十8;申七26)。

      羅馬帝國有一金屬牌,上面即刻一個女人手拿金盃,杯底下寫「坐在宇宙之上」。可見羅馬人不期而然的承認這女人是指羅馬教。

 

十七章五節:在她額上有名寫說:奧秘哉!大巴比倫,作世上的淫婦(應作妓女)和一切可憎之物的母。

      既是一個奧秘,而這奧秘又寫在額上(是人可見的),這就是說,你如果有眼睛,你就能看出這奧秘的意思。

      神祇承認耶路撒冷是祂治理全地的中心(政治的),也是人敬拜神的中心(宗教的)。羅馬教的錯誤,乃在宣告神設立她代替了耶路撒冷,以致羅馬成了政治與宗教的中心。她把耶路撒冷在千年國度的地位挪到今天來。

      「世上的妓女」雖然不就是「大妓女」,但要問她們是不是從羅馬教而出。小妓女必是一種的國立教會。安立甘會是英國的國教,所以安立甘會(在英國以外則稱聖公會)必是一個小妓女。在英國管理安立甘會的監督長必須由皇帝設立,控告監督長也必須呈到皇帝那裡去。同時,教會若要規定某一種的儀式,必須由議院通過,教會始能執行。

      不只國教(教會制度均模仿或承襲羅馬教)是個小妓女,凡一切與世界聯合的教會(行為敗壞像羅馬教的)也是一個小妓女(比方所謂「教友」,並非以重生得救為標準,只要他肯捐錢就可以作教友。又如領聖餐,不問其得救否,只看是否已收他作教友而定。此外如經過嬰兒洗禮的也變成教友;青年會的契友也算作教友等,這些都是妓女的行為)。

      「一切可憎之物的母」,「可憎之物」在舊約都是指偶像說的(申七2526)。羅馬教是出名拜偶像的,她拜瑪利亞、天使、使徒和聖徒等。她之所以與康士坦丁分開,就是因她要拜偶像。

 

十七章六節:我又看見那女人喝醉了聖徒的血,和為耶穌作見證之人的血。我看見她,就大大的希奇。

      這告訴我們,這女人從前所作的,將來還要再作,並且要作得更厲害,更凶。要注意!這女人沒有「流」聖徒的血和「流」為耶穌作見證之人的血,這裡只說她「喝醉了」聖徒的血和為耶穌作見證之人的血,可見她並非親手殺人,就如同未得救前的保羅因司提反受害而歡喜。羅馬教從不親手殺人,都是藉羅馬帝國的權勢去殺人。發動的是她,但是直接迫害基督徒的是羅馬帝國。

      羅馬教中出名的聖阿奎納斯(St. Thomas Aquinas)說:如果有一個人相信了異端,經第二次勸誡後,就得把她交給屬世的官員來毀滅他。其後羅馬教廷公開承認他的話乃是直接受聖靈默示的。一八九五年教皇宣佈:如果暗殺一個更正教徒,就能贖他暗殺一個羅馬教徒的罪。另一位教皇更頒一律令:一切奉神甫命令去殺人的,都不算殺人罪。

      「聖徒」在此兼指猶太人說的,將來猶太人必受羅馬教的迫害;一切為耶穌作見證的人,也必如此受迫害。

      約翰所以希奇,是因逼迫基督徒的,竟公開自稱是信基督的。以信基督自命的人竟迫害基督教徒,怎麼不希奇呢!自一五四年,羅馬耶穌會(Jesuit)設立以來,在羅馬一個地方就殺死更正信徒一百九十萬人以上。實在說,信徒死在羅馬教底下的人,超過死在羅馬帝國底下的人。〔註:參考佛克斯(Fox)所著的《殉道者》(Martyrs)。〕

      十七章一節至七節是約翰看見的異象,八節起則是天使解說異象,所以八至十三節應按字面解。

 

十七章七節:天使對我說,你為甚麼希奇呢?我要將這女人和馱她的那七頭十角獸的奧秘告訴你。

      這說明了天使要將七頭十角的奧秘告訴約翰。

 

十七章八節:你所看見的獸,先前有,如今沒有;將要從無底坑裡上來,又要歸於沉淪。凡住在地上名字從創世以來沒有記在生命冊上的,見先前有,如今沒有,以後再有的獸就必希奇。

      天使告訴約翰所看見的獸有四段歷史:(1)先前在,(2)如今不在,(3)將要從無底坑上來,(4)又要歸於沉淪。

      本書前述的獸,一是指羅馬帝國,一是指敵基督。在此是指一個人,不是指羅馬帝國。理由如下:

      (一)這獸是先前在。羅馬帝國怎麼是亡在約翰的時代前呢?

      (二)這獸是如今沒有。在約翰的時代,怎能說沒有羅馬帝國呢?

      (三)這獸是從無底坑上來的。無底坑是禁關靈的地方,怎能說羅馬帝國是從無底坑上來的呢?

      (四)這獸既是又要歸於沉淪的,怎能說羅馬帝國將來要下地獄呢?

      這裡的獸既不是指羅馬帝國說的,所以必定是指敵基督說的。

      「先前有」,可見牠是在約翰之先曾經在世界生活過的一個人。

      「如今沒有」,就是當約翰時,牠已經死了,不在世界。「沒有」的意思在創世記四十二章三十六至三十八節是指死了。

      「將來要從無底坑上來」,可見牠現在不在世上,而在無底坑裡。牠「將要從無底坑上來」,是說牠將來要復活。

      「又要歸於沉淪」,是指牠雖會復活來到世上,但不能永久在世上,不能永遠掌權,牠的結局是下火湖(見本書十九章二十節和二十二章十節之批注)。

      牠先前在,如今不在,將來還要在,是假冒神的「昔在、今在、以後永在」。

      人們「見先前有、如今沒有、以後再有的獸,就必希奇」的結果是來拜獸(見十三12)。惟獨神所揀選的人,才能蒙神保守脫離試探,就是名字記在生命冊上的人,才能被神保守不拜獸。

 

十七章九節:智慧的心在此可以思想,那七頭就是女人所坐的七座山。

      十三章十八節也有同樣的話,不過在那裡「智慧的心」所知道的,是獸的「數目」;而本節「智慧的心」所知道的,乃是獸的「頭」。這七頭有兩個意思:一、指地方;二、指人,詳述如下:

      (一)按「地方」說:「七頭」是七座山。山是地的頭,也是有勢力的意思(民廿一20;耶廿二6;摩一23)。

      吳渥斯博士(Dr. Woodworth)說:「在約翰時代,羅馬是稱為『七山之城』。」許多羅馬的古詩,都稱羅馬為「七山之城」。還有人指出,自約翰以後五百年來,羅馬詩人都異口同聲稱羅馬是「七山之城」。羅馬帝國的金稗刻看一個女人坐在七山之上。再者,羅馬皇帝偉士霸(Vespasian)時代的錢幣,上端印看建在七山之上的羅馬城,下面則是兩個被狼所養育的人(Romulus' Remus)」,前面有泰伯河。〔註:參戈懷德著《啟示錄詳解》,一九二年版,第四四二頁。〕

      詩人豪瑞期(Horace)寫道:「諸神以恩慈看顧這七座山。」另一詩人提伯勒(Tibullus)也寫道:「你們這些牛來這七山上吃草吧。」

      七山之名如下:

      1.Aventine2.Esquiline3.Coelian4.Capitoline5.Palatine6.Quirinal7.Viminal

      (二)指「人」說,則「七頭」又是七位王,因王是人民的頭。如同山為地的頭是同時存在,且存留下去的,則人民的頭雖是暫時的,也是繼續不斷的,是一個過世,一位再繼任。以賽亞書七章八至九節最可表明這雙重作頭的例子──同時作地和人的頭:「亞蘭的首城是大馬色,大馬色的首領是利汛」。首城與首領的原文均是「頭」,所以頭的意思,一面指京城說的,一面又是指人說的。

 

十七章十節:人是七位王,五位已經傾倒了,一位還在,一位還沒有來到。他來的時候,必須暫時存留。

      弟兄會的某些解經家認為七王是指七種政體,這是不合解經原則的,理由如下:

      (一)因七王之意義已由天使自己解釋,不能另加解釋。

      (二)聖經從來沒有把一個王用來代表政治的,就是外教人的著作也無此說。

      (三)王已經是一種政體的表明(王可代表專制或君主立憲的政體),每一個王怎能再代表其它的政體呢?

      (四)雖然有人分析出羅馬帝國有七種政體,但這裡的七王是承繼不斷為王的,而羅馬帝國的七種政體不是承繼不斷的,乃是斷斷續續的。

      (五)若七王是指七種政體,那十王是指甚麼說的呢?豈非十王也代表十種政體嗎?若這樣講,羅馬豈不是有了十七種政體麼?

      (六)十七章九節既說女人是坐在七座山之上,則每一座都是山,不會有些座是山,有些座不是。同理,這七王必然都是君王。

      (七)聖經裡所用的「頭」字,通常是指人說的。但以理書七章六節的「四頭」是指「四王」,並非指四種政體,何以在啟示錄反說七王是七種政體呢?

      (八)若說王是指政體,則基督徒皇帝(如康士坦丁大帝)也應被算為一種政體;但本書十二章三節的「七頭」是長在龍身上,說出一切的頭都是屬乎撒但。所以怎能說基督教也是屬乎撒但的呢?

      或有人批評道:羅馬共有十二位該撒,而約翰時代的多米田已是第十二位該撒,怎能說羅馬只有七王呢?我們則可以反問啟示錄二至三章裡怎麼只說到七個教會呢?當然是以這七個教會代表所有教會。

      或也有人問說,即使可接受從羅馬歷史中找出七個皇帝來作代表的解法,但如何知這七王是十二該撒中的那幾位呢?我們可以根據下面幾點找出來:

      (一)十三章一節說:七頭上有褻瀆的名號,所以這七王必都以神自命,叫人拜他們如拜神一樣。

      (二)十七章十節的「傾倒」是指「不得善終」的意思(參士三5;撒下一192527),所以這七位王都是不得善終的。在約翰之前已有五位王:1.猶留(Julius Caesar),2.提庇留(Tiberius),3.克提鳩來(Catigula),「革老丟(Claudius),和5.尼羅(Nero)都是以神自許,命令人們拜他們像拜神一樣的,他們的結局不是自殺就是被篡殺的。

      多米田(Domitian)則是第六位,在約翰時還在,他也以神自命,並且被人殺死。

      第七位就是那「一位還沒有到」的。聖經沒有告訴我們第七位王會在第六位王后多久才出現,只說到這第七位王在地上不過暫時存留(十七10),後來要被殺死(十七10,十三314)。第六位與第七位王所間隔的時間是讓宗教的羅馬來掌權。而一至五位,以及七至八位都是由政治的羅馬來掌權。因此現在是以宗教的羅馬來代替政治的羅馬掌權。

      當西底家被巴比倫擄去後,空了一段時間,以色列一直沒有王直到基督的降生。照樣,羅馬亡國後,也將空一段時間,敵基督才生出來。

      敵基督來時,全世界必都已經預備好,所以敵基督者一上台,就能在三年半之內作出許多事,因為第七位王早已預備好了。

 

十七章十一節:那先前有,如今沒有的獸,就是第八位。牠也和那七位同列,並且歸於沉淪。

      這一節要與本章第八節比較讀,八節講到獸的歷史分為四段,而本節講到獸的歷史也是四段,即(1)先前在,(2)如今不在,(3)牠也是那七位中之一,(4)將來歸於沉淪。

      既然本章十一節第一、二和四段的歷史特點與八節的第一、二和四段完全相合,則十一節的第三段自然與八節的第三段相呼應,所以牠必定將從無底坑裡上來。

      這裡一面說牠是第八位,又是七位中之一;另一面又說牠是從無底坑上來的,所以牠必定是七位中之一位復活後作第八位的。

到底牠是七位中的那一位呢?

      (一)牠不是第七位,因為第七位是還沒有來到世界過的(10節),而這獸是先前在過世界的(8節)。

      (二)牠也不是第六位,因為第六位在約翰時代還在世界。而當約翰在世時,這獸並不在世界(11節)。

      牠既不是第七位,又不是第六位,就必是前五位中之一。牠到底是五位中那一位呢?從十三章十八節,我們確知牠是尼羅了。

      第八節告訴我們:將來敵基督在地上的地位是如何。而十一節則告訴:敵基督的王朝地位是如何。

      第七位是作敵基督的先鋒,第八位是藉第七位的身體還魂。「八」是復活的數目,但牠的復活與主的復活不同,主是自己復活,牠是藉屍還魂的復活。

      主在世上,猶太人揀選活的該撒,不要活的基督。就是基督復活後,人還是不接受。將來敵基督是一位該撒的復活,則人們將又要揀選這復活的該撒,而棄絕復活的基督。

 

十七章十二節:你所看見的那十角,就是十王。他們還沒有得國。但他們一時之間,要和獸同得權柄與王一樣。

      「七頭」是七王,「十角」也是十王,但頭與角有分別:

      (一)角是生在頭上,所以角必定比較小。頭是指整個的羅馬,角不過是羅馬一個分封的王,就是羅馬帝國附庸之王。

      (二)頭,一時只有一個,是繼承為王的;角,是同時作王的,即同時可有十角,是同時作王掌權的。(三)七頭中只有一位還沒有出現,而十角都還沒有出現。「他們還沒有得國」,是指在約翰時代還沒有得國。這十位要與第八位同時得權柄。

      有許多人說,十王是指十個國度說的,這是不準確的,理由如下:

      (一)因為十王的事天使已作解釋,不能再有其它解釋。

      (二)本章十二節和十七節的「王」,若改為「國度」,讀起來不成話。

      (三)獸既是一個「人」,所以十王也必是「人」。

      這十王與地上的君王是不同的,因為:

      (一)地上的君王,在這十王未來之先,已早在地上,但當十王在位時他們仍在。

      (二)地上的君王始終與大妓女有聯絡,但十王從未與大妓女聯絡過,並且大妓女最後是被十王滅掉的(16節)。

 

十七章十三節:他們同心合意,將自己的能力權柄給那獸。

      「他們」指十王。有人說獸是指教皇,斷無此理,因從來沒有十王把權柄給教皇的事。另有人說獸是羅馬的一位皇帝,亦無此理,因從來沒有十王將權柄交給羅馬的一位皇帝的。

      十王所以把能力權柄給獸是因:1.見獸從死復活,是一超然的人。2.見邪靈驚人的工作。基督死而復活後,聖靈就降臨建立了教會。敵基督從死復活後,那邪靈也模仿之,叫十王把能力權柄交給獸。

 

十七章十四節:他們與羔羊爭戰,羔羊必勝避他們,因為羔羊是萬主之主,萬王之王。同羔羊的,就是蒙召被選有忠心的,也必得勝。

      按記載次序來看,是先說本節,後說十六節,但按時間的次序來看,十六節是發生在十四節之先。十九章十一節是細說十七章十四節的爭戰,而爭戰的過程是記在十九章十一至二十一節。雖然有許多人是跟隨羔羊的,但得勝的是羔羊自己──是祂口中出來的利劍勝過仇敵,並將牠踹在腳下,而非靠跟隨者。羔羊能勝過仇敵,並非靠能力,乃是靠權柄。祂得勝,是因祂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這是權柄,並非任何能力。

      羔羊的有三種人:(1)蒙召的,(2)被選的,和(3)有忠心的,這三等人與大妓女是對峙的。跟羔羊的,必須是蒙召的。蒙召是神憑自己的定規來召我們。本來揀選都是在蒙召之先,但這裡的被選是在蒙召之後,可見這是在信徒中的揀選。主說蒙召的人多,被選的人少,就是這裡的次序。詩篇八十九篇十九節可以講明此意。以色列人已經是蒙揀選的,而由以色列人中又揀選出大來,這可見得救的是一班(蒙召的都得救),得勝的又是一班(合神心意的人)。跟羔羊的人,不只是蒙召被選,並且是忠心的。「忠心」是不顧自己,惟獨體貼王心意的。

 

十七章十五節:天使又對我說,你所看見那淫婦坐的眾水,就是多民、多人、多國、多方。

      這一節解釋「水」的意義。因妓女是奧秘,是表號,是不按字面解的。我們若以基督為滿足,就不會坐在眾水上。如把聖徒的交通弄成公開與世界交通,就是坐在眾水之上了。

      本書說女人坐在三個地方:

      (一)坐在獸上(3節)。就是說她與羅馬帝國聯合。

      (二)坐在七山上(9節)。是說她以羅馬為中心。

      (三)坐在眾水上(15節)。是說她的勢力達於全世界。

      為甚麼有時稱她作「妓女」,又時又稱她作「女人」呢?用女人一辭是指她與羅馬的關係說的;而妓女則指她和基督之間的關係。說到政治方面的關係,她是個女人;說到宗教方面的關係,她是個妓女。

 

十七章十六節:你所看見的那十角與獸,必恨這淫婦,使她冷落赤身;又要吃她的肉,用火將她燒盡。

      十角和獸是恨妓女,不是恨女人。因女人──羅馬城──是他們的國度(1718節)。但他們恨這妓女,是因這妓女在名稱上還是屬乎基督的。

      這獸在本書,一是指羅馬:一是指敵基督。在此是指敵基督說的。我們已知道敵基督就是尼羅從死裡復活。他從前在世時是最逼迫基督徒的,他復活了,豈容他的羅馬變為屬基督的,所以他的當務之急,就是除滅那大妓女。他恨大妓女的原因有下:

      (一)因妓女的行為太惡劣。世人的良心雖未蒙神光照,但他們也看不慣羅馬教行為。如餅經神甫祝福過就真變成主的身體,聖經惟神甫能讀,犯了罪要向神告解,異端裁判所把異教徒遞送官刑,濫售赦罪符等。此外還有許多卑鄙和詭詐的作法,外教人都看不過。

      (二)因她的好。羅馬教也有不少的真理:如神是三而一的神,耶穌是神的兒子,是童貞女生的。她也承認主的死、主的復活和主的升天等。她的名稱,仍是屬乎基督的,所以他們恨她。

      他們對付她的法子:

      1.使她冷落。「冷落」可譯作「荒涼」;可能教皇所住的梵諦岡要變為荒涼之所。

      2.使她赤身。按字面解,大約使她在物質上損失;按靈意解,大約是揭露她的秘密。

      3.吃她的肉。按字面講,就是吃她的肉;按靈意講,也許是殺死她們的大人物,或是殺死那些羅馬教徒。

      4.用火將她燒盡。按字面解就夠了。

      地上的君王和她是好朋友,但見她遭難,不過為她悲哀歎息,並不出來幫助她(十八910)。第七位王也是她的朋友,但不過是暫時的,也不能幫助她(十七10),敵基督卻成為她的大仇敵。

 

十七章十七節:因為神使諸王同心合意遵行祂的旨意,把自己的國給那獸,直等到神的話都應驗了。

      這大約是在除掉妓女之後的事,此時,好像是敵基督的國降臨的時候。

 

十七章十八節:你所看見的那女人,就是管轄地上眾王的大城。

      女人在此是指羅馬說的,因在約翰時,惟獨羅馬是管地上眾王的大城。-- 倪柝聲《啟示錄釋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