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示錄前言
【導言】啟示錄是全部聖經中最末的一卷,是神啟示的總結,是神話語的樞紐。設使聖經沒有啟示錄這一卷,則聖經是一本無結束,末終了的書,則聖經中其它各卷的難題,將無從解答。然而何等的可惜!神的兒女們的聖書裡,雖有啟示錄,然而他們的心目中,卻無此書!他們對於啟示錄,完全不讀不識。這是許多人靈性軟弱的緣故。
啟示錄是一切應許和預言的應驗錄。它承律法、先知、詩篇、福音、書信之後,完成其中的預表和教訓。它是主耶穌最後賜給祂教會的信息,表明祂自己與祂的教會、祂的以色列、祂的仇敵的關係。這是一本爭戰的書──基督與敵基督的爭戰,神與撒但的爭戰。這書表明聖徒們如何與主同心,如何與主同立,以抵擋撒但和牠的軍兵。將來如此,現今更當如此。願主施恩給我們,叫我們現在在世對魔鬼就取征伐的態度,在我們的生命上、行為上、事實上抵擋他;願主叫我們與撒但的仇恨更深。
啟示錄是最合宜放在新約──聖經──的末了一卷。當我們讀福音書的時候,我們就想到將來的神國,和它的榮耀。當我們讀書信的時候,我們盼望將來的心,更為殷切。全部聖經,好像都是指著一個將來而言,叫我們的心,都向將來而想。啟示錄結束一切的預言,把將來的程序,擺在我們的面前,叫我們知道,有一日子將到,萬物不再有歎息,信徒不再有苦難,這是何等的合式!就是聖徒們在世所經歷的,也是仰望這一日來到。罪惡是何等的多!強暴是何等的遍!水益深,火益熱,世界一天壞過一天!聖徒們,何等仰望公義和真理的得勝!啟示錄說出將來神的審判罪惡,而表明愛主者最終的勝利。你看,主是何等的慈愛!祂將它賜給我們,叫我們得著滿足和安慰。祂時常顧念我們!
主耶穌基督是神的話的中心(比較路廿四27;約五39)。所以祂是神的話的妙鑰。全部聖經都是間接直接的講論祂,說到祂。聖經是指著祂,繞著祂而說,離了祂就沒有人能領悟聖經。「我的事在經捲上已經記載了。」(來十7)世上「只有一本書──聖經;只有一個人──耶穌基督」(路德的話)。祂是聖經的大綱,又是聖經的詳論。若使我們存著尋求基督的心來讀啟示錄,則我們將在每一頁,看見祂的面容,聽見祂的聲音。啟示錄這一本書並非一個例外;在這裡,像全部的聖書一樣,以基督的人位為主人,以基督的榮耀為題目。如果我們在啟示錄裡,看不見基督,則我們所見的都是虛空。親近這書,就要親近基督,這是何等的佳美!願我們多多蒙恩,以致我們多見看基督在這書的各頁中。何等的可惜,解經的人,和讀經的人,只顧這書的審判、表號、奧秘、結局,而忘記了基督就是我們所愛的主!願主叫我們專心尋求祂,尊祂為大,叫我們多學習如何愛祂、順服祂。
啟示錄記載主耶穌的人位和工作。第一章裡記著許多的名,說出祂的人位──神格。它說到祂的在世生活是「誠實作見證的」(一5)。也說到祂在十字架上的代死,「用自己的血使我們脫離罪惡」(一5)。「我曾死過」(一18)。「羔羊……像是被殺過的」(五6)。「曾被殺的羔羊是配……的」(五12)。這書二十八次說祂是羔羊,每一次都是叫我們記起,祂是因著我們的罪,為我們死的。祂是何等的愛我們(一5)。祂的復活,也記在這一本書上。祂是「從死裡首先復活」(一5)。祂「是那存活的;我曾死過,現在又活了,直活到永永遠遠」(一18)。祂是「那首先的,末後的,死過又活的」(二8)。因為祂死而復活,父神就賜給祂以至大無比的榮耀。「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所以神將祂升為至高,又賜給祂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神」(腓二8~11)。我們看見這幾節的話應驗在啟示錄裡。祂在榮耀裡受蒙恩者的讚美,天軍的頌揚,受造者的敬拜。愛主的人的心,應當高舉起來;因為我們歡喜看見我們的主得尊榮。這書一大部分,都是說到祂的審判。「父不審判甚麼人,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約五22)。羔羊的怒氣,誰能當得起呢?我們的主所作的事,沒有一件不合式。無論祂施恩,無論祂發怒,裡面都滿著祂的佳美,叫我們的心羨慕不已。從前祂是何等的卑微!何等的受人欺悔藐視!但是,如今祂是何等的威嚴榮耀!願主叫我們在那可怕的審判中,看出主的可敬來!十九章後,我們看見祂如何與祂的新婦聯合,如何敗壞反對祂的人,得勝的信徒如何與祂同王一千年,在新天新地裡,祂如何照著祂的子民。主耶穌是啟示錄的獨一大題。如果神的話是以基督為中心,則我們的話語,應當如何以祂為中心;如果神將一切歸於祂,則我們應當如何行事為人,將一切都歸於祂呢!除了基督的人位和榮耀之外,這書所次注重的,就是教會和國度;然而,並不是單說教會和國度,乃是說教會與國度,如何與主耶穌相關。世界在這一本書,是處在審判之下。所以屬世國度,在這書裡,除了受審之外,並無其它的記載。至於在世的教會,這書並不說及其特別權利,乃是說到她的責任。雖然如此,而屬天方面的教會與國度的榮耀,舊約所不曾提到的,這書卻把它發明出來。
神在這書,是作永世的審判者。基督是作一個執法的人,施行審判,先從神的家始,而後推及世界。聖靈並不是像在別書的「一靈」,乃是「七靈」,照著祂在神行政中的工作而言。
啟示錄從前譯作默示錄;其實,這書不是一本默示錄,而是一本啟示錄。如果,這書是一本默示錄,則我們斷無會意它的盼望;它既是一本啟示錄,則我們祈求神的靈把其中的道理教我們,就可以明白它了。「啟示錄」的意思,就是「開起」;聖靈在這書裡,開起主耶穌的榮耀和人位。願祂更開我們的眼睛,叫我們能夠看出裡面的寶貝教訓。
【啟示錄為人所忽】創世記是聖經的首一卷,論撒但受神的咒詛。啟示錄是聖經的末一卷,論撒但將來如何失敗,神如何對牠施行審判。撒但的本來面目,和牠的永遠結局,都記在這二本書內。所以牠對這二本書,就特別的忌恨。牠攻擊創世記,說它與科學所說的不對,其中所記的創世故事,不過是一種神話小說吧了。在表面上,牠所攻擊的是創世的記載,那知就在此牠暗暗的將牠自己受詛的來歷混過了!牠對於預言牠自己結局的啟示錄,又是用一個法子。牠對於啟示錄不是明白的攻擊,乃是將它改為一本默示錄。牠對信徒說:這一本書是非常之難,非常之深的,不容易會意,你就是去讀,去研究,也是空費工夫。因此許多的信徒,別卷聖經還念一點,對於啟示錄則竟不敢問津了!這樣牠就輕輕的把牠將來的羞辱蓋過了!
啟示錄這一本書,在古時就被那時的基督徒輕看,不特輕看,而且厭棄了;這是我們讀歷史可以知道的。到了如今二十世紀的時代,雖然有少數──頂少數──的基督徒,肯讀這一本書;但是普通的聖徒,對於這一本書的態度,甚為冷淡。把它「置諸高閣」,實在大有其人。他們不讀它的緣故,大概是因有的人,別卷的聖書都不念,自然啟示錄也在被丟棄之列了!有的人,因為不依靠聖靈,並且沒有忍耐的心去讀,所以他們常常說:「這一本書太深太奧秘,我讀不來。」
其實啟示錄所以不被人家歡迎,常作絆腳石者,有頂大頂多的原因在。簡略來說,除了撒但的攔阻之外,這一本書的內容,很不容易使屬世的信徒,生出美感。它所說的是將來千年國度的榮耀,和永遠國度的快樂(廿1~9;廿一至廿二5)。榮耀是有的,快樂是真的;但是,那些要享受這榮耀和快樂的人,應當「忠心到死」,「持守等到我(主)來」,當「儆醒」、「悔改」、「熱心」;要得著將來世界的人,就應當捨棄這一個世界;現在是苦難,將來是榮耀;不然,就現在雖有世界的榮耀,將來卻要受羞辱。許多屬世的信徒,因為捨不了這個世界,與世界附和已久,忽然決絕,心中實難割愛。多讀啟示錄,多生煩惱,就不讀了。
還有:這書大半都是說到神的怒氣,和祂的審判(四至十九章)。人愛聽神的慈愛!人們所理想的神,是一位永不動怒,永不審判的。這書竟把神的公義說出來;祂的忿怒和祂的審判,是人們所不歡迎的。心既不歡迎,他們那裡肯讀這書呢?
啟示錄全書,從頭到尾,所說都是超乎天然之上的事情。神不願人們只顧天然以內的事物,神要我們與祂面對面相見──祂要在超凡的境地裡,對待我們。超凡的故事,在過去的日子中,人們或者尚可忍受;因為事已過,境已遷,在人們身上並無甚麼效力。若使在將來尚有這些超凡的事情要發生,則他們物質的理想,和以異跡奇事為無稽的論調,豈不大受打擊?並且,將來如果真有許多的事情要發生,則他們在世,應當如何敬虔度日,以神為榮呢?可憐!有許多的人,因為忍受不了啟示錄裡的簡單教訓,所以就打算將這書靈然解了!他們就以為這書是一種寓言故事,並不是真的在將來有歷史的價值。噫!肉身在神兩刃的利劍跟前,是何等的難以為情!人心比萬物更詭詐;誠然!
有許多的人以為世界是一日比一日更好。諸般的文明,都是天天進步。他們以為世界是向上,向前而進,並無墮落的事實。世界按著這樣的速率變好,不久的時候,基督的理想社會,就要降臨在地上。啟示錄所說的,與人所說的,是何等的相反!它沒有一刻以為世界是進化的!它的見證是:世人罪惡加增,厭棄神和祂的救恩,直至無可救藥的地步;神除了審判他們之外,並無其它方法;就是用了極嚴重的審判,人們尚是不悔改!不特世界如此,就是教會亦莫不若是!教會離了當初的愛心,而終至被主所吐棄。今世人們的思想,與神所說的,是毫不相同!啟示錄是為神作見證,不敢附和於人,所以就得不著世人的歡迎;所惜者,就是許多人已經沒有啟示錄證世是罪的精神,與見證了!
真教會所當達到的地位,也是人們不愛啟示錄的一個原因。二章三章裡所說教會所應當達到的地位,真是叫愛慕世界的信徒難過。現今人所最重看的,就是工作;若是在外面已經有了許多的活動,這就是最上上的基督徒了。啟示錄以為:若是已經離了當初的愛心,則雖有許多的工作,究亦無用。真為主的人,應當忠心到死,應當儆醒;屬世的信徒,見此自然擔當不起。
現今人們的理想,是將來全世界的人,都要得救。啟示錄反對這個。它以為將來有不可勝計的人,要永遠沉淪在硫磺的火湖裡。以自己比神更仁慈的人們,對此焉能恝置!人們以為罪人受刑,不過一時,他日都必滅盡。啟示錄反對這個。它以為人在火湖裡是永遠受苦,無止息之一日。這書充滿禍患、災難、咒詛、苦惱、警告的記載;宜乎,其不為人所領受!總之,啟示錄在在與人意見違反,所以直至今日尚是少人查讀。
但是,愛主的聖徒們,他們對待這一本書的態度,是何等的與眾不同!他們缺乏的時候,得著這書的供給;他們灰心的時候,得著這書的扶持;他們憂傷的時候,得著這書的安慰;他們軟弱的時候,得著這書的幫助。這書拭乾了他們的眼淚,加增了他們的信心,復興了他們的心志。肯為主受苦的聖徒們,是何等的愛讀這本書!他們為主的緣故,變作貧窮、孤單,走這一條十字架的窄路,按著人事看來,是何等苦楚;但是,他們在這一本書裡尋著他們的安慰。真的,信徒在這一本的書裡,有何等的盼望!主耶穌的再來,豈不叫愛慕祂顯現的人快樂麼?地上雖苦,然而被提上天,豈非比一切都好麼?新耶路撒冷──黃金的城,豈不叫我們羨慕麼?今日所捨棄的雖多,然而,他日同主為王,所得的豈不更多麼?今日的苦楚是至暫至輕的,他日千年國中,永遠國中的榮耀,豈非至大無比麼?啟示錄,真是基督徒的福分!
【如何方能明白啟示錄】要明白啟示錄的人,必定應當讀啟示錄。不讀不能明白。不讀而望能明白,是一樁何等沒意思的事!然而不少的信徒都是如此!人若問他,你為甚麼不讀啟示錄?他說,因為我不明白。奇哉!先明白而後讀麼?願神叫我們多有忍耐的心,讀祂的話,不要因為稍遇難處,就放棄神的話,以致自己失了許多福樂。讀啟示錄的人,不要專用自己的心思腦力;應當祈禱的,謙卑的,甘心領受的,求聖靈光照。祂的亮光一來,多年所不明白的,就要立刻領會。不過,讀啟示錄人的存心,應當清潔;不要因為好奇要知將來的事,所以才去讀;應當因為要多明白神的話,好遵行祂的旨意,要從祂的話裡,得著神所要賜給你的,才去讀。若要以明白啟示錄,作好奇心思的糧食,則神不能祝福,對於我們靈命無絲毫的利益。據我看來,人若要明白啟示錄,第一樁的事,就是熟讀它,起先應當一章一章的讀。讀至把書合起來,能夠熟說一章一章的記載。然後再逐節細讀。你自己所看為要緊的經節,都把它背記了。應當用諸般的方法,在本書裡用功,直至反覆上下,對它爛熟深識。你如果已經熟悉啟示錄的內容,則聖靈就能因著你的熟悉教導你。當你把本書熟讀時,則本書天然的段落,必定現在你的眼前,你就能注意知道本書的脈線何在,何者是正史,何者是插入;你就能把正史的次序,貫作一線,而注意插入的與正史的相關處。你若逐節細讀,則你將看見,何者本書已經明解,何者本書只有暗示。其已明瞭的,自無疑難;其未明解的,就把它記下,以待與別處聖經相比。啟示錄是聖經全書的總結,所以它薈萃以前各書所未結束的而結束之。知此,我們就當兼查在它以前的各卷聖經,而察出其與本書相連的地方。如此,以經解經,我們就有正確的解釋和會悟。然而讀經並非只為知識,乃是為要培養靈命;所以在所明白的地方,都當求聖靈指示以屬靈的意思,以便得著其中的幫助。
【啟示錄的時候】啟示錄這一本書,是在甚麼時候寫的,是一個很大、很有關係的問題。因為有一班理論的教師,贊成啟示錄是很早寫的,大概是在尼羅操權的時候。他們要定下這個時候,使他們的理想能夠成立。他們的意見,是啟示錄裡的威嚴佈告,從羅馬大火以後,就完全應驗了。它所預言的,不過是指古時基督徒,怎樣受逼迫,並耶路撒冷的傾覆,和那時所發生別的事情。獸或敵基督的預言,不過是指尼羅王的殘暴,和他一切的惡行。啟示錄全書,已完全應驗於尼羅前後所發生的事情。照他們的解釋,啟示錄一書,在現今不過是一本應驗的預言吧了。對於我們作基督徒的人,是毫無靈性上的益處。這書就成為一部特別的羅馬史,或是古教會史。這樣,啟示錄豈不是一本無意思的書麼?因此,我們應當研究看,啟示錄實在是甚麼時候寫的;然後才有根據,說他們的理想對不對。
我自己相信,啟示錄是在公元九十五年,到九十六年間寫的。這就是在十二個該撒的末一個──多米田(Domitian)──操權的下一半。
近代的穩妥解經家,都是同我一樣的相信。我今把幾個見證,寫在下面以供研究。
對於啟示錄是在多米田在位的時候寫的,有二個大見證,就是:一,外面的見證;二,裡面的見證。今先論外面的見證。
從第一世紀,到第三世紀中,所有的著作家,都承認使徒約翰被流放到拔摩海島和他寫啟示錄的時候,是在多米田作王將終的時候。這就是公元公元九十五年,至九十六年中。
使徒約翰有個門徒,名作坡旅甲(Polycarp);他有一個門徒,名作愛任紐(Irenaeus);他是約翰嫡派的門徒;所以他對於約翰暮年的事情,必定曉得比別人更多,更靠得住。彭伯先生說:「當他說到敵基督的名,或是太丹的時候;他專一的作見證如下:『我們對於這事,不敢確實的說,他必有這名,以冒說錯的險。因為我們知道,如果他的名現在就要發表出來;見啟示的(約翰)就當說出來;因為他所見的,並未過去甚久,大概乃是在我們這一代,就是在多米田操權的末尾。』」
特土良(Tertullian)與愛任紐是同時的人,說:「使徒將所有的道理和血,所澆灌的教會,快樂了!在那裡,彼得受像他主所受的苦;在那裡,保羅與(施洗的)約翰一樣死而得著冠冕;在那裡,使徒約翰被投入沸油中,而無受害,就被貶到一個海島上。」這幾句的話,告訴我們兩個事實。一,約翰曾被貶;二,他被貶的地方,是在一個海島上。當特土良論到尼羅的逼迫之後,他說:「多米田照殘暴來說,大概也是一個尼羅,因他所作的,也是一樣。但是他是人類中之一,所以他不再試作,他就召回他所貶的人。」
多米田逼迫基督徒的法子,是用問流;尼羅的法子,是用殺死。這是歷史告訴我們的。
亞力山大的革利免(Clement)以為多米田死後,約翰從他徙放的地方回來;那時是在公元九十六年。優西比島(Eusebius)在他的書上,曾三次說到約翰的問流,是在多米田操權的時候;並以為他得著啟示時是在多米田為王第十四年,就是公元九十五年。
維多利納斯(Victorinus)在公元三○三年殉道;他所寫的啟示錄批注,是最古存留至今的一書。他解第十章十一節所說的「你必指著多民、多國、多方、多王,再說預言」道:「約翰這樣說,因為他是在拔摩海島上,看見這個異象,就是被該撒多米田流到那裡,去作開礦的苦工。就在那裡,他得著啟示。因他已經年老,他想就從他的苦難裡,他要被接去享安息。因為多米田已經被弒,他所有的定案,一概取消;所以約翰自礦裡釋放之後,就發表他從主所受來的啟示。」在他的書裡,他解說第十七章八王中的第六個是多米田,啟示錄就是在多米田在位的時候寫的。
第四世紀有約蘭(Jerome)的見證,他說:「約翰寫啟示錄的時候,是在拔摩海島上,就是多米田皇帝第十四年時(公元九十五年);多米田是羅馬逼迫基督徒的第二個皇帝,尼羅是第一個。」
直到第四世紀下半的時候,才有異眾的以皮房尼亞斯出來,他說:約翰九十歲時,就是在古羅底亞斯(Claudius)在位的時候,他回來。按古羅底亞斯是被人殺死的。他死的年,是在公元五十四年。如果約翰在公元五十四年左右就有九十歲了;那麼,約翰比我們的主,約大有三十三歲了。因為到公元二十七年,我們的主已經三十歲了;所以到了公元五十四年,主耶穌(如果尚在世)大概五十七歲了。在這個時候,約翰已經九十歲;那麼,他豈不是比我們的主大三十三歲麼?如果是真,主出來召門徒的時候,聖經記祂已經三十歲了;這樣,約翰作門徒時,已經有六十多歲了!每一個聖經的學者,都能說,他沒有這麼的老。所以贊成古羅底亞斯時候的理想,是無理由的。彭伯先生說:「以皮房尼亞斯是古代著作家中,最不謹慎,最不確實的一個。」
這些外面的見證,已夠證明,啟示錄是在多米田時候寫的;何況我們還有許多,不勝舉例的古代著作家,贊成這個時候呢!
外面的見證,是有力的;裡面的見證,也是不弱的。我所說「裡面的見證」,意是經文中的見證;就是說,啟示錄本書證明,它是在多米田時候寫的。
若說啟示錄是在尼羅的時候寫的;那時離保羅的時候,不過只有五六年。啟示錄二章三章中的七封書信,表明寫啟示錄時的教會光景。其中的光景,最少是在保羅後二十年,或三十年的光景;並非保羅後五六年的光景;所以贊成尼羅的時候的理想,是不對的。第二章十四節所說的,「有人服從了巴蘭的教訓」,是在多米田時,才成立的;以前的時候,沒有事實來符合二章十四節。
約翰說:「我約翰就是你們的弟兄,和你們在耶穌的患難、國度、忍耐裡一同有分,為神的道,並為給耶穌作的見證,曾在那名叫拔摩的海島上」(一9)。這一句的話,與教會裡的光景,是特別有關的。因為那時在別迦摩的教會,已有一個安提帕作了殉道的人;士每拿的信徒,快有信心的大試煉,或且將至於死。三章十節所述的這些光景,是表明亞細亞已有逼迫。這必不是尼羅的逼迫,乃是多米田的。因為尼羅所有逼迫的法子,都是用斬殺;多米田多用問流的法子。尼羅的逼迫,不過是在羅馬城附近的地方;多米田的逼迫,才有達到亞細亞。
耶洗別雖然從前就在推雅推喇有了許多勢力,但是照二章二十、二十一節所記,在寫啟示錄的時候,已是主賜她機會悔改之時以後了。
從外、裡二個見證來證明,啟示錄必定不是在尼羅王在位的時候寫的;必定是在多米田操權的時候。這就是公元九十五年,或是九十六年。
因為啟示錄是一本預言書(一3),所以那一班的理想家,要把它著作的時候,安排在尼羅的時候;他們才能夠把書中的預言,應驗在尼羅王身上,和當時基督徒所遇見的光景。但是我們知道,這書是在尼羅王之後寫的,因它是本預言,所以他們的理想,不能成為事實了。這一本書,到了現今,還是預言;不是一本寓言的歷史,也不是一本應驗的預言。
我們已經證明,這書是在多米田的時候寫的;所以理想家所有的計謀,打算將此可畏的書,就是聖靈最利的劍之一奪去;已經失敗了。
【啟示錄的解釋】啟示錄的解釋,是解經家所爭執的。解釋啟示錄者,分為三大派:一,過去派;二,歷史派;三,將來派。過去派以為:全書差不多都已經應驗了。它的一大部分,都是應驗在過去的奮鬥中,就是教會與羅馬的奮鬥;而教會的得勝,是最終的結果。這一派人所說的,太為理想,為純正的解經家們所不取。
歷史派以為:這書是教會的一部歷史,說出世界罪惡的權勢,如何與教會爭戰。在改教的時候,這種解說是最流行的,直到十九世紀,尚是不衰(現今尚有),特別在拿破侖崛興的時候,人以為這是最終公認的解釋。復元教中,人以為教皇與羅馬教會,就是敵基督與獸。路德的見解,也是如此。然而對方羅馬教的解經家,則以復元教為敵基督,並且說,他們尋著六六六的數目,乃是指著路德馬丁,因為他們發現他的名字裡包含這個數目!在十八世紀末,十九世紀初的時候,許多神的子民,就以拿破侖是應驗啟示錄十三章的人。書中許多的數目,經人加以許多設想,以為是許多定期的預言。他們以三年半等數目,當作他們當日曆史上的苦難。
將來派以為:本書的大部分尚未應驗,若是應驗,則俟之將來。從第四章起,尚未有一字已經應驗。二章三章是說教會,須俟教會時期完滿後,四章以後,才有應驗的可能。從六章到十九章,就是在但以理第七十個七里,所要發生的事。但以理的末個七,須等到教會歷史完畢之後,方能開始的。這個解釋,是最滿意的,與聖經別處的預言,是最相吻合的。我們並不是要爭甚麼意見;願主保守我們離開這個。我們所要的,乃是祂的真理。願祂的靈引導我們進入一切的真理,好叫我們明白神的話。
這三派的人對於啟示錄的解釋,不免有許多的辯論;我們的目的,已經說過,乃是領悟神所要我們知道的,並不是要爭甚麼派見;所以,不願意在這裡有很長說理;如此,雖叫人歡迎,然而並不造就人。不過,有幾句話是可以說的;就是:過去派都是一般理想家的見解,最初幾世紀教會中人,沒有那樣相信的;他們限制約翰的見地,以為這不過是他看見羅馬人逼迫基督徒,所說的寓言,並預言羅馬人的失敗。歷史派不免將聖書對末世人最嚴重的警告取消,使人不知甚麼是神的忿怒。我們應當看清楚,到底聖經是如何教訓。
在哥林多前書十章三十二節,保羅將人類分作三大部分:猶太人、外邦人,與神的教會。舊約的時候,沒有教會,新約時主才設立教會。啟示錄一書既是聖經的末一卷,又是歸納結束全部的聖書;則當然在啟示錄裡,我們必定看見這三大部分,如何一一歸結。這是頂自然的。過去派以為:啟示錄講論在過去的時候,教會如何奮鬥;歷史派人說的,亦不過教會自約翰以後,如何經歷。二者只抱定教會,而不顧,或抹煞猶太人及外邦人。如此解說,未免太偏;使神在聖經裡的啟示不完全。因為照他們的說法,則我們將不知猶太人和外邦人,將如何下落。我們在這書裡要看見教會在世所經歷的程途,並他們將來所得的榮耀;猶太的遺民(餘數),如何受主的保護,經過大災難,而得著神藉諸先知所應許的福;外邦人如何不信、犯罪而受刑;有的如何歸主而得著他們的快樂。
我不欲辯論,到底誰是誰非。然而總有一個真實的解釋,能夠符合舊新約所有的預言,而俾益我們的靈性。這真實的解釋,在那裡可以得著呢?我答說,就是在本書。啟示錄所告訴我們的是最可靠的。我們不必費時去查考各派的解釋和理想,不必管過去、歷史、將來等名詞;最好的法子,就是直接查考聖經。我相信在啟示錄裡,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已經賜給我們以一個解釋的妙鑰了。
【解釋啟示錄的妙鑰】聖經的每一卷,都有一節鑰節;意即用這一節的經言,能夠開通本卷的意義。我們也希望在啟示錄書裡,能夠找出一節的鑰節,叫我們得著本書的綱領。這一節在甚麼地方呢?主耶穌親自命令約翰寫啟示錄;我們現在可以看他到底如何受命著書,希望在這裡明白本書的內容。主耶穌命約翰說:「所以你要把所看見的,和現在的事,並將來必成的事,都寫出來」(一19)。主命約翰寫三件事:第一,約翰所看見的事;第二,現在的事;第三,將來必成的事。約翰寫啟示錄時,就是照著主所命的,寫這三件的事。當主命約翰寫的時候,約翰已經看見了一個異象。主命他,第一,將他所看見的異象寫出。再後,主又命他記「現在的事」,並記繼續在現在的事後面的「將來的事」。所以,這一節的聖經,包含著過去、現在、將來的事。
【啟示錄的三大段】由此看來,啟示錄必定是分作三大段。然而啟示錄有二十二章,這三大段如何分法呢?未說第一段第二段之先,讓我們先看第三段。在第四章,有一節經言,明證第三段是從第四章開始。約翰說:「這些事以後,我觀看,見天上有門開了,我初次聽見好像吹號的聲音,對我說:『你上到這裡來,我要將這些事以後,將來必成的事指示你』」(四1,原文)。「這些事以後」,就是首三章以後的事。啟示錄一章十九節說,啟示錄第三段是論「將來必成的事」。約翰從第四章起,所看見的是「將來必成的事」(四1,原文)。所以,啟示錄第三段是從第四章起(因為它只有三段,所以第三段是從第四章起,至二十二章止)。所以自第四章起,都是論將來的事。第三段既是從第四章起,則第一第二兩段,必定是在啟示錄頭三章裡面了。
啟示錄第一章就是約翰所看見的。十一節告訴約翰,將所看見的寫之於書;十九節又命他寫他所看見的。十一節和十九節中間,約翰見了異象;這就是他所看見的。所以,啟示錄第一段就是第一章。全書本來分為三段。第一段是第一章,第三段是從第四章到末;則第二段必定是第二第三兩章了。啟示錄第二章第三章,就是「現在的事」,裡面說教會的事。約翰是教會時代中人,所以稱教會為「現在的事」。二章三章是全教會自始至終的預言歷史。從以弗所離棄當初的愛心(二4)起,到老底嘉被主吐棄(三16)為止,全教會的歷史,都從這七個教會裡表演出來。「將來必成的事」是在「這些事」(一至三章的事)之後。(因為它只有三段,所以第三段是從四章起,到二十二章止。)故第四章以後所有的事,必須等至教會歷史完了,方才開始應驗。現時雖然已近末期,然而教會尚見存在,她的時期尚未完滿;所以,第四章至二十二章,啟示錄第三段的事,尚一字未嘗應驗。「現在的事」(教會)未過之前,「將來的事」(四章後的事)斷無應驗的可能;這是聖經的教訓。啟示錄一章十九節真是一個鑰匙,可以開通本書的奧秘。所以藉著這一節,我們已經得著一個真正的解釋了。
【啟示錄的信息、體裁與性質】基督雖是啟示錄的題旨,然而啟示錄是記載世末的事情;其中所發生的各事,都是注意在引進神所立約的國度。所以,它是一本預言。在本書的開始和結束,都說明本書的預言性質(一3;廿二7,18~19)。本書的信息,是預言將來,把將來的事,從許多的異象裡說出來。
初學者每被本書許多的表號所亂,如墜五里霧中,以為其中寓意太多,不易明白。但是,究竟,本書並不如其所設想者之難;本書雖多表號,然而其已解明的,亦不為少。讀者切不可茫然昏亂,應當多賴主的能力,多有忍耐,用功讀主的話。若使尋求世上的學問,應當忍耐,則何況屬靈的呢!已經解明的表號,最少有十四個;其未解的,大約亦不多過此數。
(一)燈台表明教會(一20)。
(二)星表明教會的使者(一20)。
(三)火燈表明聖靈(四5)。
(四)角與眼表明聖靈(五6)。
(五)香表明聖徒的祈禱(八3-4)。
(六)龍表明撒但(十二9)。
(七)青蛙表明穢靈(十六13)。
(八)獸表明王(十七12)。
(九)獸的頭表明山(十七9)。
(十)獸的角表明附庸的王(十七12)。
(十一)水表明人民(十七5)。
(十二)婦人表明大城(十七18)。
(十三)細麻衣表明義(十九8)。
(十四)羔羊的妻新婦表明神的城(廿一9-10)。
所以,我們不要太以為這書是「一本表號的書」。本書約有三十餘個表號,其中已有一半已經解明;全書二十二章,平均每章尚不及一個表號;怎能說,這書是「一本表號的書」呢?本書的預言,是分作兩種的,直接與間接。因為,人們以為啟示錄只說表號,所以才有許多不明白的地方。雖然它有間接的表號,但是其表號,並不是全在黑暗裡,未解明的。所以,讀者不可因其表號多,而茫然無措,應當分別其中之未解和已解的,而尋求其意義。
雖然本書的體裁曾用過表號,然而,我們切不可因此而把它完全靈然解了。一件事應當記得的,就是啟示錄是一本「開」的書(廿二10),不像但以理書是一本「封」的書(十二4)。並且這書稱為「啟示錄」,所以所有的記載,都是開啟出來的,給人知道的。所以,它都是據事直書;我們可以按著字面會意。並且這書的末了,所記載的是實在的神跡──復活、被提、降臨、等等;則這書的前部,也必定是記載實在的刑罰。因為這書是一本前後相同的書。並且這書是一本預言,上面已經說過;據云:舊約論主耶穌的預言,有百十九之多;這些預言,如何應驗呢?都是按著字面,如童女生子、伯利恆、出埃及、三十塊銀等,都是按字面應驗的。
所以神在本書,除了一些表號之外,其餘都是明明說的。我們承認其中有屬靈的意思和教訓,但是在事實方面,還是按著字面解釋。譬如第七印開後,就有七天使吹號。七號裡的雹子、火、血、山、海、星、日、月等等,都應當按著字面直講;然而,我們也可從其中得著許多屬靈的意思和教訓。我們切不可單說啟示錄的屬靈意義,而取消其字面刑罰的可畏。在這裡我們看見神的智慧。祂將靈意藏在字面裡頭,叫多受神教訓的人,能從字面之外,更看出其中的更深教訓;一方面叫一班平常的信徒,能從其中直接學得,將來災難的實在光景。主的話是對嬰孩顯明的(太十一25)。如果,它是深若一班人所說的,則嬰孩又安能明白?我們讚美主,因為啟示錄雖然有一些難解的地方,然而,在主裡面作嬰孩的也能明白,因為其中有許多都是按著字面說的,凡能讀的人都能知之。我們再讚美主,因它雖是甚淺,普通的信徒可明白,然而世界最好的腦力,在它裡面也能找出許多研究的資料。我們的神真是神!
啟示錄的性質是公義的,自始至終都是表明神的公義;我們在它裡面,很不容易尋著神的恩典;就是對於教會,也是極乎嚴格的。它真是一本審判的書。在這書裡我們看見主審判教會、猶太,及外邦。本書是啟示主耶穌,而說祂的審判。就是因為本書的性質,不像別卷的新約,所以叫多人覺得太難。然而這並不是難知的。教會已經失敗了,所以主惟有審判她之一法。所以二三兩章裡所記載的,就是主審判台前(林後五10)的先聲。除四五兩章記載過渡之事外,六章至十九章所載的,都是但以理書第七十個七,就是末了的一個七之事(看下文但以理書七十個七)。但以理書的七十個七,都是律法的時代。恩典的時代,乃是夾插在第六十九個七和第七十個七的中間;所以,恩典時代一終,第七十個七就開始;這仍是律法的時代。所以,六章至十九章所說的事,乃是在律法時代之內的;自然難怪其性質甚為公義。
因著啟示錄是公義的、律法的,所以它就也帶著許多猶太的性質。教會在本書裡,並不像保羅書信中的教會。雖然,它是用希臘文寫的,然而其字句多是用希伯來的成語,如亞巴頓等等。至於我們主的名稱,在本書中也有許多猶太的性質在裡面。如耶和華神等等。馬太福音裡引舊約之言,約有九十二次。希伯來書引舊約之言,約有百零二次。啟示錄引舊約之言則約有二百八十五次之多。這證明:本書是記載神將回到舊約的境地去,而對待猶太人與外邦人的事實。救恩是從猶太人出來的。主的聖徒們,應當多學習如何愛猶太人,不要對他們有不懌的意思。對於主的選民,我們應當愛他們。
【救恩與賞賜】我們已經看過,啟示錄是一本公義的書;我們若要明白它公義性質的作用,就不可不分別救恩與賞賜。聖經──神的話──將此二者分得頂明白,並不絲毫相混。神所分開的,人不可強為作合。我們現在把它們分別一下:
救恩是白賜的,不是由人作工得來的。乃是神施恩給我們,並不是因為我們有甚麼功勞。這可以看幾節的聖經:
「你們一切乾渴的(指罪人)都當就近水來(指神的救恩);沒有銀錢的(指功勞義行等)也可以來;你們都來,買了吃(意,凡是罪人都可以相信得救);不用銀錢,不用價值(指不必有善行,不是因著自己好),也來買酒和奶(也可以得著救恩的快樂)。」(賽五五1)
「神的恩賜。」(約四10)
「神的恩賜……乃是永生。」(羅六23)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弗二8~9)
「祂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為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祂的憐憫。」(多三5)
「願意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啟廿二17)
我們應當再三注意以上的經節。這幾節聖經,和許多尚未引出的聖經,證明我們的得救,乃是白白的,不是因著我們的行為,不是因著我們的義行。我們得救,是因著神的恩典、神的恩賜(意即白賜);我們相信就完了。這一點我們應當十分的注重。得救的工夫,完全是主耶穌替我們成全的;祂死在十字架上,完成了我們的救恩;現在我們若要得救,若要得著永生,並不用再作出甚麼工夫,再加上甚麼功勞;相信接受就夠了。我們所有的善行,在神的面前,都是不蒙悅納的。全部新約書裡,說到信就得救,信有永生,信得稱義等等的話,約有百五十次之多。神是不欺騙我們的;祂說信,只要信就得救,就有永生,就得稱義;當然我們一信就得救──有永生,稱義了。這是白白得著的。「神賜給我們永生,這永生也是在祂兒子裡面。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約壹五11-12)。凡人用信心接受主耶穌作救主,照著神的話是已經有生命了。真的,「信子的人有永生」(約三36)。一信就有!
賞賜(與恩賜別,有的譯作獎賞)則不然。賞賜不是白白得著的,乃是因著善行得著的。賞賜是按著聖徒的工夫而施給的。我們可以看以下的經節:
「賞罰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報應他」(啟廿二12)。(這話是對教會說的。16節)
「各人要照自己的工夫,得自己的賞賜。」(林前三8)
「無論作甚麼,都要從心裡作,像是給主作的,不是給人作的;因你們知道從主那裡,必得著其業為賞賜;……行不義的,必受不義的報應。」(西三23-25)
「作工的得工價(原文賞賜),不算恩典。」(羅四4)
尚有許多的經節是可以引的,但是,這幾節已夠證明,賞賜不是白得的了。照聖經的教訓來看,我們能夠看見,賞賜乃是因著信徒的善行而加給他們的。或微至杯水(太十42),或隱至思念(林前四5),或因謙卑服事(可十43),或因為主受苦(路六22),都有得獎的機會。
所以照著聖經來看,擺在一個人面前的目標是二件。當我們作罪人的時候,我們的目標就是得救。當我們得救之後,作了信徒的時候,我們的目標就是賞賜。救恩是為罪人預備的;賞賜是為信徒預備的。人們應當先得著救恩,然後追求賞賜。沉淪的人,應當得救;得救的人,應當得賞。讀了哥林多前書九章二十四至二十七節,和腓立比書三章十二至十四節,我們就要見到,有的信徒得不著獎賞。保羅在這兩處聖經,是說賞賜的問題,並不涉及得救的事情。保羅深知他自己是得救的人,因他在他的書信裡,常常表明他是已經蒙恩的了。但是,在這兩處聖經,他說出他已經得救之後,所追求的是甚麼,就是賞賜。那時他尚不敢說定,他已經得賞,他正在尋求之中。罪人應當求得救;信徒應當求得賞。
罪人雖然壞到極點,他若肯接受(信)主耶穌作救主,他就立刻得救了。他一得救之後,因為神已經重生了他,他就應當發展這個新生命,為主作工,忠心服事主,來得賞賜。人的得救,乃是因著基督的功勞;人的得賞,乃是因著自己的功績。人的得救,乃是因著信心;人的得賞,乃是因著行為。神肯拯救無功勞的罪人;神不肯賞賜無功績的信徒。人們未信主之前,若肯承認自己是一個罪人,來就耶穌,相信祂在十字架上的死,乃是替他死的,他就得救了,永遠的福樂就保險是他的了。他一得救之後,照聖經所說,神就放他在運動之中,叫他賽跑;他若得勝,就有賞賜;他若失敗,就無賞賜;然而,並不因其失敗而失去永生──救恩。得救是永遠的。在這裡我們有最均衡的教訓,最合式的真理。可惜,許多人只知道得救,以為若能得救,就十分足意了,並不顧及賞賜。可惜,許多人將得救與得賞混了,以致以為得救是十分之難的,須藉自己若何刻苦,方能得著。但是,這並不是聖經的教訓。聖經以為得救是非常之易的,乃是主耶穌替我們成就一切的工夫。得賞是有些艱難的,乃是我們靠主所應當作成的功績。
這裡可以用一個比喻:某富翁設立一義務學校,來學者不收膳學費,一切費用都由這富翁代出。校中學生,果有成績突出的,就特別有獎賞。得救可比進義務學校,肯來主耶穌那裡的人,主都救他,所有得救的代價,都是主代付。作義務學校學生是頂容易的,不必花甚麼,來就夠了。得救也是頂容易的,不必作甚麼,信就夠了。但是,學生要得獎賞是很不容易的,應當下一番工夫。信徒要得賞賜也是不容易的,應當有許多善行。
讀者在此,切不要誤會,以為得救就夠了,不必再尋求甚麼賞賜;應當知道:每一個真重生的人,主都是叫他更進前追求賞賜,並且他也是自然而然的要追求。這並不是為著自己的私利。得賞,換一句話說,就是得著主的心,就是得著主的喜悅;因為主所賞賜的人,就是祂心所喜悅的人。罪人應當如何得著救恩,信徒也當如何得著賞賜。救恩在罪人身上,是怎樣要緊,賞賜在聖徒身上,也是怎樣要緊。每一個罪人,最要緊不過的事,就是應當得救;每一個聖徒,最要緊不過的事,就是得賞。聖徒若不得賞,這並不是說,他犧牲了他的利益;乃是說,他的生命不聖潔,工作不忠心,在世沒有表顯,或沒有完全表顯主耶穌基督。
晚近的教訓有兩極端,變成兩錯誤。有的人以為得救是非常之難的,人應當這樣作,那樣作,後來才能得救。這樣就將主耶穌基督代死、贖罪的功勞取消了;因為這種的教訓,是叫人負完全的責任,而忘記聖經是說,由恩得救,因信稱義。有的人以為無論甚麼都是由恩(這固然是有理的),凡相信主耶穌的人,不只得救,並且他將來要得賞賜、榮耀,並與主耶穌一同操權;他們完全以所有責任歸於神,而忘記聖經是說,有人要受虧損,雖然得救,乃如經過火一般(林前三)。但是,我們有最中庸均衡的教訓。人未信之前,主為之負責;既信之後,當自負責。得救的事是完全主為之代作,人相信就夠了;得獎的事是完全信徒自作,單相信是不夠的。罪人不能行善以得救,聖徒不能相信以得賞。得救在乎信心;得賞只視行為。無信不得救;無行不得賞。如果我們謹慎讀過新約,我們就要看見得救和得賞,如何為神所分開。得救是為罪人;得賞是為聖徒。此二者都是神的命令──罪人當得救,聖徒當得賞。不顧此二者之一,都不能不無重大的損失。我們不可將救恩與賞賜,混在一起。
得救是甚麼呢?就是有永生,免沉淪。這是我們所知道的。但是,這並不規定我們在榮耀裡地位的高下。這件事是由賞賜來定規的。賞賜是甚麼呢?從聖經裡,我們能夠看見,賞賜就是在千年國度時,與主耶穌一同作王。每一個信徒,都有永生,但不一定每一個信徒,都有與主耶穌一同作王的賞賜。馬太福音裡所說的天國,就是指著千年國的屬天部分說的,意思就是與主耶穌一同作王。每一個謹慎讀福音的人,都要看見,永生與天國的分別。得永生只用信心就夠了;得天國則須努力才可。得救就是得永生;得賞就是進天國。弟兄們,我們努力向標桿跑去吧!願神叫我們願意為祂捨棄一切,以得著祂的賞賜。得救是在現在,是立刻就有的,因為經上記著說,信的人有永生(約翰福音),這是現今就有的。得賞是在將來,是後來才有的。因為經上記著說,須等到主降臨,才有稱讚(林前四5)。我們都要受報(林後五10)。「要」是將來才有的。得救是現在;得賞是將來,所以不可相混。在救恩和賞賜裡面,是有極大原則上的分別的。救恩表明神的恩惠,因為神不按著世人的罪惡報應人,他若相信了主耶穌,就可以得救。賞賜表明神的公義,因為神按著聖徒的善行報答他,他若忠心服事主,就可以得賞。我們應當記得,神不單是恩慈的,也不單是公義的;祂有恩典,又有公義。拯救罪人,這是祂的恩典;獎賞聖徒,這是祂的公義。我們已經說過,啟示錄是表明神的公義的。所以明白救恩和賞賜的分別,是明白啟示錄的要件。若不明白救恩與賞賜的分別,讀到啟示錄神對待聖徒的公義,就不易解說了。
神藉著約翰說出永生的道。在福音裡,他說到得永生的方法。在書信裡,他說到永生的表顯。到了啟示錄,他就說到得著永生(得救)之人的審判。所以,啟示錄這本書對於信徒少有涉及他們的得救問題,乃是涉及他們的得賞問題。這書說公義;賞賜是神公義的行為,所以這書說賞賜。所以我們讀二章三章,看到那裡並不提及得救問題,而是說到基督徒的生命、工作和得勝。知道這個,不特容易明白二章三章,就是後來各章的道理,也能明白。
【四個審判】說了救恩和賞賜的分別之後,我們又到了一個連帶相關的問題,就是審判的問題。不審判,何以知誰得救,誰不得救呢?不審判,何以知誰得賞,誰不得賞呢?聖經裡有四個審判:一,主耶穌在十字架上代替罪人受審;二,信徒在基督台前受工作的審判;三,外邦人在地上受審(太廿五31~46);四,死人的審判(啟廿11~15)。這四個審判,一個已過,三個未來。凡人肯相信主耶穌作他的救主,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為罪受審的效力,就臨到他,他罪的問題就永遠解決了,他就得救了,他就有永生了,他就不再受定罪了。原文的不定罪(約三18;羅八1),就是不至受審。意思就是凡相信主耶穌作救主的人,他就不再受罪的審判了;因為主耶穌已經替他在十字架上代受了。
雖然信徒不必再受罪的審判,然而,聖經說信徒還應當受審(林後五10;羅十四12;太廿五14-30;林前三11~15)。這是甚麼審判呢?不是得救和沉淪的審判;因為這已經在十字架上解決了。並且哥林多前書三章十五節說,在這審判中,無論如何,總不至沉淪。這是甚麼審判呢?這是聖徒行為的審判。十字架的審判,結束我們作罪人的生活。基督台前的審判,結束我們作信徒的生活。在基督台前的審判,就是審問從我們相信主耶穌起,所有的行為如何。已經認過的罪,都不提起。有的人為主盡忠作工,受苦受難,丟棄萬物,凡事為主而作,並無其它的目的,不求人的喜悅,單行主的旨意,這樣的人要受賞賜,與主耶穌一同作王,得著說不出來的榮耀。這是何等的好呢?主心得著快樂,自己得著榮耀。我們追求這個吧!有的人雖然有時失敗,但他已認罪,寶血已把他洗乾淨,他就重新追求,再在十字架的窄路上跟從主,就也要得著祂的賞賜。有的人,雖然無罪,然而他的工夫,好像草木禾秸,求人的喜悅,務外,懷著兩個目的去作工,他就要受虧損,並無賞賜。有的人雖然得救,然而他得救之後,尚犯許多的罪,未曾主前認罪,未曾悔改,這樣的人不特無賞賜,且有刑罰;雖然他的永遠得救不至搖動,然而主不能不重重的責打他。啟示錄一到三章,都是表明主耶穌基督採取審判聖徒的態度,其中的情形都是基督台前的先導。
外邦人的審判,就是看他們如何對待在災難中的猶太人而定。時候是在災難的末了,和千年國快起始的時候。啟示錄十六章十二至十六節;又十九章十一至二十一節的審判,就是這個。
白色寶座的審判,就是第四個的審判。
啟示錄說審判。明白這四個審判,我們就能知道這書所說的審判。
【數目的意義】「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入學義,都是有益的」(提後三16)。神在聖經中用了許多的數目;在愛慕主話語的人看來,數目也是深有意義的。神的目的並不是要人用它們當作奇談,乃是為要祝福祂的兒女們。如果父神以為聖經中應當有數目的意義蘊蓄在其間,則祂的兒女們若不理會這個,自然難免靈性上的損失。在許多人看來,聖經數目的意義,不過是一種牽強附會的解說;但是,在敬虔深信的人看來,沒有一件事是湊巧,神的手是在一切事的後面。神既喜悅在聖經中用許多的數目,我們就不可自甘愚昧,不知其意。並且,啟示錄這一本的書,是比別卷的聖書,更多說數目。若是我們要按著正意分解它,則我們不可不先明白聖經對於數目的意義。
聖經的數目,是以一到七諸數的根本。所有其它的數目,都是從這七個裡,得著它的意思和解釋。七是全數;這是多人所熟知的。八並不是獨立的數目。七是一周,八是週而復始的數目。所有比七更大的數目,都是從這七數之中,相加相乘而來。例如:十是從二、五而來;十二是從三、四而來;四十是從五、二、四而來;余類推。它們的意義,就是看七數之內,如何相加相乘而定。我們現在看幾個數目:
一
一是神的數目,就如申命記六章四節所記:「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又如提摩太前書二章五節所記:「只有一位神。」一,是獨立的,單獨的,不必依賴第二人;這是表明神的能力。一,是滿足的,不必需用第二人;這是表明神的豐富。一為諸數之首,是一個創始的數目;這表明神的偉大,祂是萬有的根源,祂是一切的首領。神是獨一的。我們看聖經對於一的用法,也能得著許多的幫助。出埃及記十二章二節說,逾越節是在第一月,這是指著神的救贖說的。各各他的救贖,是諸事之首。創世第一日所造的是光;這是神的大能。聖經的第一卷是創世記,說到神的能力與榮耀。出埃及記二十二章二十九節說,以色列人的長子是歸於耶和華的,因為他是歸祂為聖的。出埃及記二十三章十九節說,初熟的果子應當獻給主,因為主應當最先得著我們服事的。可惜,許多神的兒女們尚不知神是一,尚不以神為一。我們應當萬事讓祂居首位。原文聖經裡所有只說一次的字,都是注重的,要緊的。一,也有符合的意思,就像創世記四十一章二十五節所說:「夢乃是一個」;這就是表明相同。一,也有和平的意思,就像約翰福音十七章十一節所說:「合而為一」;這就是表明聯絡。綜上以觀,我們可以見到:一,是諸數之母;所以它是神的數目。諸數肇端於一,神是一切的始端。一是單位,為諸數的團結;神在祂自己裡面托住萬有。無數足以超過一,而在一之先,所以一是代表天上絕對的神。雖然,這數最初是指著神說的,然而,若指著人說,也許有惡解(所有的數都有惡意)。若以一指人,就是說人的孤立無助、成為獨夫、強項、不肯服人、賴人。
二
神是三而一的,是一而三的。在這三一之中,聖子是第二位。所以二是主耶穌的數目,但有未完全,未終結的意思。祂是第二個從天上來的人。祂有兩個天性:神與人。祂的工作是分作受苦與得榮二大段落。我們讀利未記時,看見人犯罪,應當取兩個鴿子,或兩個斑鳩,來到神的面前;一個用以作贖罪祭,一個用以作燔祭。贖罪祭是為罪的,燔祭是為人的;神赦免罪,悅納入;這也是兩方面。利未記中許多次記載兩個斑鳩,兩個鴿子;這是表明主耶穌的救恩。二也是救恩的數目。神的第二位主耶穌,是作人類的救主。
二也有加增、互助、交通的意思,就加傳道書四章九至十二節的話:「兩個人總比一個人好,因為二人勞碌同得美好的果效。若是跌倒,這人可以扶起他的同伴;若是孤身跌倒,沒有別人扶起他來,這人就有禍了。再者,二人同睡,就都暖和;一人獨睡,怎能暖和呢?有人攻勝孤身一人,若有二人便能敵擋他。」
二是見證的數目。有兩個不同的人作見證,這見證就真的。請讀申命記十七章六節,又十九章十五節;馬太福音十八章十六節;哥林多後書十三章一節;提摩太前書五章十九節。神對人的見證有舊新二約。門徒的名是兩個兩個的記載(太十2-4)。門徒出去作見證,是一雙一雙的出去;見證的法版是兩塊的;在大災難中作見證的有二人(啟十一3)。神的第二位,是神的道,是誠實作見證的(啟一5)。
二尚有一個意思:就是分開、相反、互異。好像:神造地第二日的工作,就是分開上下的水。不潔的獸,進入方舟是一雙一雙的(創六19-20)。婦人生女孩,則生後二周以內是不潔的,比生男子多一倍(利十二5)。
二尚有一個意思。二是生產的數目;二是從一加上的第一個數目,所以二並不是一個完全的數目,須有其它數目相加,方能成為完全。聖父與聖子並非一個完全的神;須有聖靈加上合成三而一,方是一位完全的神。夫婦成為一體,從神看來尚非完全,當生育子女,方是美滿的家庭。
三
三是個人完全的數目;三是神的數目:代表三一的神;三是一加一再加一而成的。此三個一相加為三,相乘為一。好像神是三而一,一而三的。在幾何學上兩線不能成形;所以上文說過,二不是完全的數。三線方能成形;所以三是最初的完全,而代表神。一個完全的人,是靈、魂、體合成的。一個完全的家庭,是父、母、子女合成的。一個完全的信仰,是知識、行為與經驗合成的。
三亦是復活的數目,主耶穌在第三天復活。大地是第三日從水裡出來的。人的重生是藉著福音的宣傳,不只在言辭,並且在能力和聖靈;這是三合一的工夫。約拿是在第三天出魚的肚腹。將來以色列的復國,也是與三的數目有關(何六1~2)。
三的數目常常與神相關。好像受浸時所奉的聖父、聖子、聖靈(太廿八19)。使徒的祝福也是三而一的(林後十三14)。主耶穌三次受試探;主耶穌三次在客西馬尼園內禱告;彼得三次不認主;主三次間彼得「你愛我麼?」又三次命他說:「餧我的羊。」神為祂兒子所作的見證,也是「原來有三」(約壹五8)。撒拉弗讚美神,是三次讀:「聖哉,聖哉,聖哉。」(賽六3)四活物讚美主神,也是三次說:「聖哉,聖哉,聖哉。」(啟四8)會幕中最大的器皿,就是祭壇,所有會幕中的器皿,都能裝置在裡面。祭壇代表十字架:滿足神的公義。祭壇是三肘高的,表明十字架的義,已經達到神的程度。神審判人罪在耶穌基督裡面時,天地黑暗三個時辰。主耶穌的顯現也是三次(來九22~28):第一次在世顯現贖罪(26節),第二次在神右邊顯現代禱(24節),第三次向等候祂的人顯現,救贖他們的身子(28節)。
四
四是世界的數目。神將世界分為四國:巴比倫、瑪代波斯、希臘、羅馬。代表世界強權之人像(但二)的原料,也是分為四種:金、銀、銅、鐵。在神眼光中所看世界的列國,乃如四個大獸一般(但七)。四是世界的數目,也能從四字如何與世界相關看出來。世界有四季:春、夏、秋、冬。世界有四方:東、西、南、北(民二)。世界有四原料:土、氣、水、火。世界有四風(啟七1),有四大部分。世界的樂土伊甸園所流出的水,是分為四河(創二10~14)。代表世界所有受造之物的活物,也是四個(啟四6)。與活物相同的,就是基路伯,以西結看見基路伯有四個臉面:獅、牛、人、鷹;都是世界的受造物;他們又有四個翼。世界的人類是分為四部:多民、多人、多國、多方(啟十七15)。世界的人心是分為四種:在主耶穌所說撒種的比喻裡,地分四種。祂說:田地就是世界。審判刑罰世界的災難,也是分為四種:爭戰、饑荒、瘟疫、地震(太廿四6~7)。為主耶穌對世界作見證的,有四本福音,表明主耶穌的四個關係。世人犯罪絕頂時,四個兵丁分主耶穌的衣服(約十九23)。為世人所設立的祭壇,是四方的,有四個角(出廿七1)。十誡中的第四條,是論世界的事。主禱文中的第四句,也是說到世界。神在第四日所造的,乃是世界的事,「日下的事」。聖經第四卷,民數記說到曠野的經歷,曠野就是指世界。四是從三而來,三是四的根基。三代表神。所以四代表受造者,如何倚賴那個創造者。四是第一個可以分開的數(四可以用二除),所以它是一個軟弱的數目。受造者無一可誇,它所有的,不過如是!
五
五有幾個意思,這幾個意思是相連相關的。五是不完全的數,也是人在神前負責的數。因為不完全,所以應當負責。五是四加一。四代表世界受造的人;一代表獨一的神。五是人在神前的數。照此看來,有了兩個意思:一是神加恩給人;一是人在神前負責。人得了神恩之後,自然當負責神前。
五的不完全,可從下文見之。人手的五指,人足的五趾,不過是人手足的半。第五日神創造海中的活物,然而地上尚無生命。開第五實時,殉道的人,是何等的急切;他們尚未得著華冠(啟六7-11)。第五碗的怒氣,是傾在獸的座位上,然而獸的權勢,尚未全毀(啟十六10-11)。童女是五愚五智(太廿五2),所以當主耶穌基督再來時,不是得救的人完全都預備好的。五表明人在神前得恩負責。亞倫和他兒子的成聖(利八),和大麻瘋人的潔淨(利十四),都有極深的意思。血是抹在他們右耳垂上,和右手大拇指上,並右腳的大拇趾上。這三個──耳、指、趾,都與五相關。耳是五官之一,指是五指之一,趾是五趾之一。此三者代表一個完全的人──他當用耳領受神的話語;用手工作神的工夫;用足行走神的道路。這表明人在神前負責。他先受恩,得著寶血的抹塗。既得寶血洗淨之後,他的全人就當負責神前,行事為人當與他蒙召的恩相稱。
四本來是很軟弱的,若非再加上一,成為五,則不能負責。這可用一隻手來表明。四個手指是很活潑的,但是若非有大拇指加上,則無能力,不足負責。主耶穌用五塊餅食飽五千人(太十四17),表明主的恩典;大衛揀選五塊光滑石子勝過歌利亞(撒上十七40),表明人的責任。聖經的第五卷申命記,都是說到神如同施恩,此後人當如何負責。世上第五個國度,就是主耶穌基督的國(但二35、44;啟十一15)。要進入這國與主耶穌一同作王的,他的責任是何等的大!馬太福音五到七章就是條件。申命記,聖經的第五卷,就是講論進入應許美地──預表主耶穌的國──應當如何?
五旬節是逾越節後五十日,預表聖靈降臨,猶太人、外邦人如何蒙恩合為教會(請讀利廿三15-21,兩塊餅就是代表猶太、外邦的教會)。人得著聖靈原是由恩;然而欺哄祂的,就要受何等的刑罰,這是責任。利未記用五祭代表主耶穌的一次犧牲;人在此也是要負責任的。會幕的幔子是五幅,幔子的柱子是五根。五在會幕的尺量中,是常用的。
六
六是魔鬼的數目,也是人的數目。因為人犯罪,聽從魔鬼的話,所以就與魔鬼相連起來。天將亮時,黑暗倍甚於前;照樣,在完全的七之前的六,也是最壞的。六是二乘三,表明罪惡的發露。六是可用數除的,所以是軟弱的數;人和魔鬼無論如何,都是軟弱的。六無論如何,都是短於七;所以人與魔鬼,無論如何終不能勝過神。願人多知道他自己是六。
人是在第六日造的(創一)。人應當在六日間作工(出廿三)。以色列人作奴僕的,只作六年(申十五12)。迦南地只可耕種六年(利廿五3)。人類歷史只有六千年。摩西在山上等候六日,神方顯現(出廿四15-18)。所羅門的寶座是六級升上的(王上十19)。人每日的點鐘,是可以用六除的。亞他利雅篡位六年(王下十一3)。在創世記四章十六至二十四節該隱的後裔只述至第六代而止。寄教會第六封書,說到世上人的受難。第六印說到世人的死亡。第六號說到人死三分之一。第六碗說到邪靈使世人與基督爭戰。歌革的軍兵是留下六分之一(結卅九2),全營是六分之六。主耶穌為人成為罪形;在舊約裡就用六幅的山羊毛幕幔為預表(出廿六9)。基督降世為人的名字是「耶穌」;「耶穌」在原文有六個字母。世人六次說主耶穌是鬼附的;屬肉身的人,常是預備攻擊我們至聖的主。
人在撒但的手下,反對神時,他的數目是與六相關的。歌利亞是第一個。他的身量是六肘高;他的槍頭是六百捨客勒重(撒上十七4、7)。尼布甲尼撒的金像是第二個;它高六十肘,寬六肘(但三1-3)。將來的敵基督是第三個;他的數目是六百六十六(啟十三18)。有一件事可以安慰我們的心的,就是人無論如何,不過是六吧了!我們神的數目是七,世人始終趕不上祂。
七
七是完全的數目。七是四加三而成的;四代表世人,三代表神。人和神連起來,就是完全(不過七是一個暫時的完全數目,並不是永遠完全的;這點到說十二時再說)。所以七常是說到神和人如何接近,造物者與受造者如何連接。七表明完全,在聖經中有許多的例。聖經中第一個七,就是神在第七日安息,立為聖日(創二1-3);完全的安息。以諾是亞當的七世孫(猶14);完全的人生。挪亞入方舟後,神尚留七日恩典的時候(創七4);完全的等待。雅各服事拉班七年,得著拉結(創廿九20);完全的服事。埃及有七年的豐年,和七年的荒年(創四一);完全的恩惠與刑罰。聖所裡的金燈台是七支(出廿五37);完全的聯屬。亞倫及他的兒子應當穿聖衣七日(出廿九30),並潔淨七日(35節);完全的聖潔。人若犯罪,祭司應當七次為他蘸血,七次灑血在聖所的幔前(利四6);完全的洗淨。亞倫和他的兒子應當七天住在會幕裡(利八35);完全的同住。贖罪節的血要七次灑在施恩座前(利十六14);完全的救贖。無酵節要七日獻火祭(利廿三8);完全的奉獻。住棚節要七日守節(利廿三42);完全的榮耀。地在第七年不可耕種(利廿五4);完全的安息。攻打耶利哥城時,七個祭司吹七枝號,圍城七日,而城崩陷(書六);完全的順服,完全的得勝。所羅門建殿七年,守節七日(王上六38,八66);完全的工作,完全的敬拜。乃縵七次洗於約但河(王下五14);完全的信賴。約伯有七個兒子(伯一2);完全的福氣。約伯的朋友七天七夜,為約伯悲傷靜坐(伯二13);完全的悲哀。他們後來當用七隻公牛、七隻公羊,獻為燔祭(伯四二8);完全的悔罪。主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說七句的話;完全恩慈的表顯。七個執事治理供給的事(徒六3);完全的服勞。舊約預表神如何(暫時)對待世人,就用以色列人七個節期(利廿三)。新約表明天國隱秘時代的光景,就用七個比喻(太十三)。啟示錄預言教會各代的情形,就用七封書信(啟二至三)。這些都是一時的,會過去的。
至於啟示錄,則我們看見有許多的七。有的弟兄說,啟示錄是一本「七」的書。它裡面有七個異象;七件讚美主神和羔羊的話;神的座前有七靈;七個金燈台;七星;七個火燈;羔羊有七角,七眼;七印;七天使吹七號;七雷;獸的七頭,並頭上的七冠;七碗洩盡神最終的七災;七座山所代表的七個王。全書用七字,約有五十六次之多。它是論神如何在最終的時代中對待人,所以這數是時代的完全數,意即暫時的完全數。
八
八是復活的數目。主耶穌是在七日的首日復活,就是第八日。挪亞是第八的人(彼後二5),他全家計八人(彼前三20);他們從方舟(死)出來,生育遍滿洪水後的新地。神命亞伯拉罕為他所有的嬰孩割體,這是在生後的第八日(創十七11-14);割體的意思就是「脫去肉體的情慾」(西二11),這與我們是神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相同(弗二10)。大衛是耶西的第八個兒子(撒上十六10-11);他建立新的以色列國。患大痳瘋的人是在第八日受潔淨(利十四10、23),宣告他從今之後,是一個新人了。初熟果子的禾捆,是在第八日,就是「安息日的次日」,搖於主前(利廿三11),再五十日後,就守五旬節(16節),預表聖靈降臨,新的世代開始。住棚節計有七日之久,到了第八日就有聖會(36節);住棚節預表千年國度,所以聖會預表千年國度後,神的重新安息。祭司也是七日潔淨,到了第八日,就進入他的新職任(利九1)。到了第八年,以色列人應當重新再耕種土地(利廿五22)。詩篇第八篇,說明主的國度(比較來二5-9)。主耶穌上山變化,也是在第八日(路九28);這是預表祂的大能,和祂降臨的事(彼後一16-18)。「耶穌」二字,在原文是六個字母。希臘文的每個字母都有數目上的價值;「耶穌」合計成八百八十八。門徒是在七日的第一日,就是第八日,聚集擘餅(徒廿7);這是新的聚會日子。門徒在七日的第一日,就是第八日,應當捐錢(林前十六1-2);這不是舊約的法子。獸頭的第八個,是第七個復活的(啟十七11)。原始的邪靈,加上七個比牠更惡的鬼,共計八個,重新進入一個不接受主耶穌之人的心中(太十二43、45)。但以理第四個獸的十個角,滅了三個,剩下七個,又生一個小角,就是第八角;他重新褻瀆神(但七)。
十
十是世界完全的數目;乃是二乘五,表明人在神前的完全責任。一個完全的人有十手十足,可以作工,可以行走。世人悖逆,神降十災罰埃及人。外邦人權勢到最高點時,就有十國;聖經用十趾、十角來預表(但二,七7;啟十七12)。誡命是十條,要使以色列負責在神的面前。以法蓮代表以色列國十支派的人,是應當自負責任在神面前;並不合在猶太裡面。基督復活後,在世的顯現是十次的;知道祂復活的人,所負的責任是何等的大呢!士每拿教會在地上受苦難是十日(啟二10)。門徒祈禱十日,方受聖靈的浸(徒一)。基督徒當末後的時候,是用十童女作比喻(太廿五1-2);其中有五愚五智,人當負責;這是到新郎的回來。婦人有十塊錢(路十五8),代表全世人(當初只表以色列人),都是神的。十個僕人領受十錠銀子,拿去作生意,直等到主回來(路十九13);他們對於所領受的不可隨便。第一個僕人因為賺了十錠,就得著十座城為賞賜。神對於以色列人所要求的,是十分之一。所以神是將以色列人的所有分為十分;神取其一,表明祂的尊大。在住在世界的會幕中,十是最常用的數目;所羅門的殿,和將來以西結所說的殿,都是如此。這是因為它們是在世界。請讀出埃及記二十六章、二十七章;列王紀上六旱;以西結書四十章。
十二
十二是永遠的數目。七是時期的完全,或作暫時的完全;惟十二則是永遠的完全。七是四加三,受造者(人)連於造物者(神)。十二是四乘三,受造者(人)化於造物者(神)。七不過是代表人神連在一起而已,十二則表明神施恩於人,收納人,使受造者溶化在造物者裡面;所以七代表時期的完全,十二代表永遠的完全。前者表明受造者與造物者接觸,所以,雖然完全,未免暫時;後者表明受造者與造物者化合,所以,不特完全,且是永遠。我們所應當知道的,就是七與十二,都是由四和三兩數來的;不過,七是這兩數相加而成;十二是這兩數相乘而成。相加意即並行的,放在一處的。相乘意即調和的,化成一塊的。相乘的意思比相加深,所以,一是永遠,一是暫時。受造者與造物者歸納一起,自是完全,然究不能不無久暫之分。在這裡我們看見,與神化合一的要緊。
一年有十二月。以色列有十二支派。大祭司的胸牌有十二個寶石(出廿八21)。精金桌子上有十二個陳設餅(利廿四5-6)。以琳有十二股水泉(出十五27)。上去探地的人,計有十二人(民十三)。約書亞放十二塊石頭在約但河裡(書四9)。以利亞用十二塊石頭建立一壇(王上十八31)。所羅門用十二隻銅牛馱銅海(王上七25)。主耶穌十二歲時上耶路撒冷(路二42)。祂揀選十二使徒,應許他們坐十二座位,審判以色列十二支派(太十九28)。祂醫治十二年血漏的婦人(路八43~44)。祂叫睚魯十二歲的女兒復活(路八42)。祂用五餅二魚飽五千人,剩下零碎十二籃(太十四20)。祂能祈禱父差遣十二營的天使來救祂(太廿六53)。
讀到啟示錄,我們看見十二的數目,比何處都多。婦人頭上有十二星的冠冕(十二1)。新耶路撒冷有十二個門,是十二顆珍珠作的(廿一21),門上有十二位天使(12節),門上寫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名(12節)。城牆有十二個根基,上有羔羊十二使徒的名字(14節)。生命樹結十二樣的果子(廿二2)。這裡有一件事應當注意:在新天新地的永遠國度裡,所有的數目都是十二,並沒有七的數目。在啟示錄的前半,說暫時世代的情形時,就用許多的七。到了永遠國度裡,就用十二。所以,這更證明七是暫時的完全;十二是永遠的完全。
聖經中尚有許多的數目,都是滿有意義的;但是,照著我們現在的需要,這幾個已經夠了。我們回看這幾個的數目相連的意思,則我們就要看到不少的美妙。從一到七,是聖經數目的一周。我們謹慎一看,就要看到,它們的次序也是有意思的。聖經其它的數目,不過是從這七數相加相乘而來,這七數是聖經諸數的母。我們未說下面之先,應當先注意一事,就是各數雖然都有它自己的意思,然而這意思是可善可惡的;以一指神,則善;以之指人,則惡。
一、二、三,三數,表明神的滿足──父、子、聖靈。神應當在一切數目之先;神應當在諸事上居首位;不然,我們就要看見失敗。
四是受造者的記號。在聖經中,四都是分為三與一。四是三之後的第一個數目。三表明神,四表明從神而出的;從神而出的,就是一切受造的人物。所以,四是受造者的數目。這裡表明受造者,與造物者的關係:受造物是出於造物者;可惜,世人竟不知此。除了造物者與受造者之外,宇宙間已無其它的事物,所以三加四是完全的數目;其它的數目,不過以此為根基。
五、六、七,三數是以四為根本的。一、二、三,是七數中的首三數,表明造物者的偉大。四是七數中的居中數,表明受造者。五、六、七,是七數中的末三數,表明受造者的情形。五是四加一的,六是四加二的,七是四加三的。神的數目只有三,人的數目只有四。神的數目與人的數目的關係,只能至七(四加三)而止;所以七是完全的數目。
五是四加一的,表明受造者(四),如何與造物者(一)相反;然而五是四加一的,表明受造者,如何在造物者的面前;所以有負責的意思。雖然造物者有恩惠,然而世人的負責終不因之而止。所以,凡數目中有五者,都含著負責的意思,就如:十、四十等。
六是四加二的,表明受造者(四)如何缺欠、紛爭(二);又表明他們(四)如何得著幫助拯救(二)。所以六表明墮落世人的實情。
七是四加三,表明受造者(四)蒙造物者(三)的悅納。七是完全的數目。我們讀過神在聖經中所表明的數目,不能不讚美祂的智慧,而歎羨祂的教訓和思想,是何等的奇妙!我們知道了數目大略的意義,我們讀啟示錄的時候,就覺得有新意思與啟示錄中的數目相連帶了。
【以日為年的理想】近來查考預言,因為以日為年的理想,致在信徒中有不良的名譽。因為這理想,常將聖經中許多的數目,加以算術,以日為年,甚至預算預定主耶穌基督的日期,以致明明違反主的宣言:祂再來之日無人知道。解說啟示錄的人,常有以日為年的理想,致有許多牽強的地方。我們現在在此不要有這麼辯論,不過將聖經對於日子的教訓,述說一下。
以日為年的理想是根據於民數記十四章三十四節,和以西結書四章六節。我們現在先看民數記:「按你們窺采那地的四十日,一年頂一日,你們要擔當罪孽四十年。」這裡是說以色列人探地四十日,因為他們不信的緣故,所以神刑罰他們四十年;並不兼指別處的日子,更何論乎啟示錄。至於以西結:「你滿了這些日子,還要向右側臥,擔當猶大家的罪孽,我給你定規側臥四十日,一日頂一年。」這裡神命以西結側臥代猶大家擔罪,並不是說到別的事情,自然不能將別處聖經所說的日子,一概當年計算。我們現在再看幾處的聖經。
(一)創世記七章四節說:「因為再過七天,我要降雨在地上四十晝夜。」後來呢?是否等七年,降雨四十年?不。「過了那七天,洪水氾濫在地上……四十晝夜降大雨在地上。」(10,12節)一日並非一年。
(二)創世記四十章十二至十三節說:「約瑟對他說,你所作的夢是這樣解,三根枝子,就是三天;三天之內法老必提你出監。」是否三年之後,酒政方才出監呢?不。「到了第三天……酒政官復原職」(20~21節)。
(三)出埃及記十六章四至五節說:「耶和華對摩西說,我要將糧食從天降給你們,百姓可以出去,每天收每天的分,……到第六天,……比每天所收的多一倍。」以色列人是每日出去收嗎哪,並非一年一次。
(四)民數記十一章十九節、二十節記,神要叫以色列食肉一個月;他們後來食肉三十年麼?不。
(五)約書亞記一章十一節說:「三日之內,你們要過這約但河。」後來呢?是否三年後,以色列人才過約但河?不。只過三日。
(六)馬太十二章四十節說:「約拿三日三夜在大魚肚腹中,人子也要這樣三日三夜在地裡頭。」主耶穌是否三年在地裡面?不。只三日三夜。
這樣看來,以日為年的理想是錯誤的。並且,如果啟示錄書裡有的日子,應當當年,則其它豈不也應當以日為年麼?這樣,則三年半的大災難,應當有一千二百六十年方可。千年國度,應改為三十六萬年國度方可。我們知道,這是錯的。願神叫我們讀經時,倚賴祂的靈,不要作種種好奇的講解。雖然聖經是頂奇妙的,然而我們不要加以怪解。我們應當在思想上更順從神,不要曲解祂的話。
【保羅、彼得及約翰的著作】啟示錄的著者是使徒約翰;這有許多的證據,我們在此不必多言。但是,有一件事,是我們所應當知道的,就是:神藉著約翰所著作的,到底是甚麼性質;他的作品,和保羅及彼得的作品,有甚麼分別。我們知道彼得和保羅,是主所揀選的二人,以建立教會。約翰在他的福音和書信裡,少有提到教會的大道;但是,在啟示錄的第一、第二兩段裡,主所命他寫的,乃是論教會的事。所以我們若要明白啟示錄頭三章的教會,到底是處在甚麼地方、光景,與性質;我們就當謹慎的查考他的著作,與保羅彼得二使徒的著作有何不同,及相關的地方。
我們從聖經裡,能夠證明:彼得和保羅,一個是作受割禮者的執事,一個是作未受割禮者的執事。彼得與其它的十一使徒,同住耶路撒冷,作主的工夫,招集以色列家的亡羊,成為教會。保羅蒙主選召,所發明教會的原理,乃是藉著福音,呼召天下萬民(西一);他乃是建立這個根基。彼得的工作,多限於猶太人;他引我們開始作天程旅客,去得天上的基業。保羅的工作,專注於外邦人;他指明我們的地位是在天上,凡屬基督的基業,都是我們的。這些是新約的時期要道,意即神是按著時期對待人。神在各時期中,有各種待人的方法、要道。
約翰的工作,則大不相同。他並不講論時期的道理。在他的福音書裡,他並不說及主耶穌的升天;在他的書信裡,他也不指明,主的信徒在天的地位。他只論主耶穌的道成肉身,從天上降到地下來。他看主耶穌就是永生。在福音書裡,他說明永生的降生。在書信裡,他說明永生的性質。
主後七十年,耶路撒冷的被毀,乃是時期道理轉換的時候。五旬節時所成立的猶太教會,至此停止了(其實早已停止,惟在此才正式的宣佈)。基督之道與猶太教,至此完全分離。基督徒現在應當到猶太教的營外。彼得在猶太人中所設立的教會,已失敗了;基督不能再在其中,施行職權。猶太方面如此,外邦方面,亦莫不然。主藉保羅在外邦人中,所建立的各教會,亦墮落不堪,不能承受以色列人所遺棄的基業!保羅說,眾人都尋求自己的事,不顧主耶穌的事(腓二21)。凡在亞西亞的人(以弗所教會在內),都離棄我(提後一15)。最明白教會道理的人,卻不能在信中站住!真的,背道的事,從那時就開始了,不法的隱意已經發動了。彼得和保羅的工作,都有時期的變遷。約翰的工作,卻不涉及時期問題。他只表明主耶穌是永生;這永生是不改變的。時期雖然更換了,人事雖已改變了,但是,永生無論是在主耶穌裡,或在信徒裡,都是永不更換的。雖然教會被主所吐棄,然而主仍是不更改的。約翰的工作就是承繼在彼得和保羅之後,而補其不足。約翰的時期,是聯絡基督首次降臨,與二次再來;而在此二者之間作工。他傳揚基督的人位和永生;雖然外面的時期改變了,敗壞了,而永生總是始終如一。這個我們可以從他福音書的末了二章看出來。約翰福音二十章,乃是表明從基督復活起,到末日猶太遺民接受祂的經過。多馬觀看被扎的救主,乃是一個預表。二十一章預表千禧年國的聚會。到了二十一章末了,就說出約翰和彼得二人的特別工作,(保羅的教會道理,完全屬於天,故不及之)。基督的群羊以色列人,是交與彼得照著;然而,彼得要死在約翰的前面──他的工作,不能永久,終有窮期。真的,後來彼得的工作結束了,受割禮的教會,如羊無牧;不久耶路撒冷被毀,這工作就完全停止了。彼得就問到約翰的工作。奇妙得很,我們的主卻不說約翰的死,只叫彼得跟從他(死而結束其工);在暗中以為約翰的工作,或將繼續到祂的再臨。約翰雖死了,然而約翰的工作,究竟不死,他的著作言論,尚是繼續作工,直至主再臨為止。此三使徒的工作,非常要緊,主若願意,他日當有專著。約翰的工作,乃是在主兩次降臨的中間。我們現在可以看教會的道理。彼得說猶太教會的失敗;保羅說外邦教會的失敗。約翰,他既不是受割禮者的執事,又非末受割禮者的執事,主並不將時期要道交給他,所以他並不說及猶太或外邦教會的更變;他在啟示錄,只照著教會在那時的實在光景而說。他並不說,教會如何沿革,而到那地步;他只直說各教會失敗之後的光景如何,並主如何審判他們。彼得保羅的工作停止後,他就承繼他們的工作,將他們工作時候的教會,在他那時的失敗狀況指出來。
他所說的教會,除二十二章十七節之外,都與保羅的不同。約翰的見證,只從地上一會一會的眼光而說;所以,有的教會的燈台,總有移去的可能。他所見的教會,是已經失敗退後,而受基督審判的。教會已經失敗了!由信接上的外邦人,已不長久住在神的恩慈裡。保羅的教會道理,多是告訴以弗所的教會。但是,她已經離了她當初的愛心,不久燈台就要被移了!從前以色列人如何被神砍下,現今教會也要如何被砍下。然而神當日既向以色列人忍耐,祂現在也要向教會忍耐;然而,教會也像以色列人一樣,不能在世為神作見證。
教會已經朽腐失敗了;無論恩典的時期如何遲延,然而啟示錄的時候,最少也是神在地上厭棄教會的起點。主要另用一法。所以聖靈一方面表明神厭棄教會,一方面又表明基督如何得國。國度是此後的目標。主用當日存在的七個教會,以代表教會,使人知主已厭棄教會,末期已到了;若主遲延,則此七個教會,又足為(外面的)教會在世的歷史。主如此作,就是表明末期已到,祂自己無論何時,都可再來。這是聖靈的智慧!主果遲延,所以啟示錄二三兩章,是全教會自約翰時到主來前的光景。
我們應當知道,在彼得和保羅的時候,教會已經失敗了。知道這個,好叫我們明白啟示錄首三章裡的教會教訓。因為教會失敗,所以我們看見,基督在那裡不是作代禱的祭司,乃是作審判的祭司了。知道這個,好叫我們明白,如何現今總沒有一個完全的教會。好叫我們沒有一個空望,好叫我們知道我們對於教會,應當取何種態度。人都是虛假的,惟有神是真實的。
【啟示錄第三段與聖經其它的預言】啟示錄頭三章多說教會的事,其與別的教會道理的相關,已如上述。啟示錄第三段是從第四章到末。這一段在上文已經表明,是在教會事完之後,所以是一個預言。在這一段裡,有許多的話語,單讀本書是看不出甚麼意思的。彼得說:「經上所有的預言,沒有可隨私意解說的;因為預言從來沒有出於人意的,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神的話來。」(彼後一20-21)「隨私意解說」,原文作:「照它自己的意思解說。」「它」字指預言。這意思就是:一段的預言,不能只照本段的預言而解。預言不是可以單就原處而解的。若如此,則不能無錯。因為所有的預言,並非各人隨著己意而寫。如果預言只是各人各隨己意寫的,則可以獨解,不理其它。但是,經上預言,並非如此,乃是聖靈感動各人寫的;所以寫的人雖多,而其意思則一──聖靈是各處預言的原著者,所以所有預言都是一以貫之。這樣,則人若領悟預言,斷不可單看一處,應當互相比較,以經解經方可。這個原理──以經解經──是最要緊的。解經家的失敗,多是在此。彼得說,這個原理是「第一要緊的」(彼後一20)。犯了這個規則,自難免紛亂。如果我們斷章取義地得著一個講解,這是何其易!解經難的地方,就是叫某段與全部聖經的見證相符合。所以我們對於擺在我們面前的經句,應當與別的經句相比較,好叫我們所得著的,不是一個理想,乃是一個證實的正確解釋。我們要查幾處的聖經。
【但以理書的人像】我們可以先讀但以理書二章。我們看見一個人像,預表四個外邦大國,後來它被一塊石頭打碎,此石頭長大,充滿全地。這一塊石頭就是主耶穌,和祂的國度,除滅一切世上的國,而代興於世。世上的國,並不是被神的國所漸漸發酵,而變為神的國;而是它們按著次序,先興於世,然後忽然被神的國所滅。這塊石頭的擊打,自然是在於將來;我們要看它與啟示錄的關係。
【但以理書的獸像】但以理書第七章說,先知看見一個異象,又是講論這四個外邦大國,不過在第二章所見的是人,在此所見的是獸而已,後來神國降臨,由於人子降臨。在這裡更明白的告訴我們,實現神國的開始,是當世上各國被滅之後。有一小角褻瀆神,而逼迫神的選民。他的時候就是三年半。此時一到,他就被除,人子就來設立祂的國度。人的國度,和神的國度,並不同時存在於世上,乃是前者亡,後者方興。
【但以理書的七十個七】我們既看了以上兩章,現在可以看第九章。但以理為其百姓認罪之後,神遣加百列對他說:「為你本國之民,和你聖城,已經定了七十個七,要止住罪過,除淨罪惡,賺盡罪孽,引進永義,封住異象和預言,並膏至聖者」(但九24)。但以理是為他的百姓,和他的聖城祈禱,所以神答應他的時候,也只提起「你本國之民」,和「你聖城」;這個我們不要誤會,「你本國之民」是指以色列人;「你聖城」是指耶路撒冷;並不兼指到其它的百姓和聖城。神的意思是:七十個七一過,則以色列人和耶路撒冷的罪過要止住,以色列人和耶路撒冷的罪惡要除淨,以色列人和耶路撒冷的罪孽要贖盡,以色列人和耶路撒冷的永義要引進。這個已經應驗了麼?尚未。以色列人現在尚是「羅阿米」──不是我的百姓(何一9),所以她的恢復與中興尚在於將來。這些事未曾成就之先,這七十個七的預言,總未完全應驗。等到主耶穌再來時,這個預言,就要成全了。
加百列繼續說道:「你當知道,當明白,從出令重新建造耶路撒冷,直到有受膏君的時候,必有七個七,和六十二個七;正在艱難的時候,耶路撒冷城連街帶濠,都必重新建造。過了六十二個七,那受膏者必被剪除,一無所有」(25~26節。「艱難的時候」,在原文或作「簡短的時候」。這大概是指七個七,因為它比六十二個七是更短的。耶路撒冷的重建,乃是在七個七的時候,就是四十九年。原文只說七,並不說是日是年;惟解經家都相信,是指著年說的。城建好之後,再過六十二個七,受膏者就來了。在這裡我們可不必查考,到底這七十個七是始於何時。有一件事是已經夠的,就是我們知道,受膏者是在六十九個七(七個七加六十二個七)之後來的。從出令建城起,到受膏者來時,計有四百八十三年之久。現在六十九個七已經過去了,受膏者(基督)已經來了,只剩下一個七的時候了,此時一過,以色列人就要得著完全福氣了。但是,從基督死了七年之內,有否一日,可稱為以色列人和耶路撒冷「除淨罪惡」之時?沒有,完全沒有。基督(受膏者)到今,豈非又有一千九百多年麼?所以,第七十個七,並不繼續在第六十九個七之後,是頂明白的。為甚麼這一七沒有應驗,以色列人沒有得福呢?因為「過了(上述所云的)六十二個七(加上七個七,合成六十九個七),那受膏者必被剪除,一無所有」。基督死了,所以他們沒有得著福氣。他們不以甘願之心接待祂,乃以十字架對待祂,所以,刑罰來了:「必有一王的民來毀滅這城和聖所。」(26節)猶太人要殺主耶穌時,明願以其血歸他們,和他們的子孫;自然,神照他們的話刑罰他們,暫時厭棄他們,施恩給外邦人;等外邦人的數目滿了,再施恩給以色列人。那時,末了那一個七,就要實現;那一七一完,神就要照著所應許的,拯救以色列人(24節)。
「必有一王的民來毀滅這城,和聖所。」眾人都知道,這是指著羅馬人說的。基督死後,猶太人大受神的刑罰;羅馬人來毀滅耶路撒冷,並它的聖所。這民既是指羅馬人,所以,人就以為這「王」是指帶領羅馬人的羅馬太子提多。但是,有很多的理由反對這個理想。為甚麼緣故,在這裡不說王來毀滅,而說王的民呢?雖然王所作的工,必須藉著他的民,然而為何說其民,而不直說其王呢?聖靈既雙管齊下,同時說王,又說其民,而又注重其民,則祂的意思豈不是要指明,這些民是將來的王的民麼?這王並不是指提多,不過當日來攻耶路撒冷的民,在道德上是那將來的王的民。這個王,乃是但以理所預言,將來興起在世上的大人物。這就是敵基督。我們若照著原文翻譯,就要看見這王是指敵基督說的:「那將來必來的王的民,要毀滅這城和聖所。」這王是將來必來的,他是敵基督。
「至終必如洪水沖沒,必有爭戰;一直到底,荒涼的事已經定了」(26節)。「至終」,這不是城的終局,因為原文的代名詞是不合的。不是聖所的終局,因為不能單說聖所,而遺了城。通希臘文的弟兄說,這句應當當作是附屬於「將來必來」的;所以這不是應驗在提多的時候,乃是在乎將來,那將來必來的王的民,要毀滅這城和聖所,他至終必如洪水沖沒。我們知道這超凡的人,快要來了,世界必定無太平。但是,感謝主,因為在敵基督未來之先,我們就要先去了。
「一七之內,他必與許多人堅定一(原文)約,一七之半,他必使祭祀與供獻止息」(27節)。上文是說敵基督如何作亂,這裡就繼續下去說他的行為。末了一七是分作兩半的。在這一七之始,他必與許多人堅定一約,這不是舊約,並不是神與百姓所定獨一無二的約,這是原文的指件詞可以表明的。在「許多人」之前,原文有個指件詞,指定一班特別的人──就是猶太人。所以這個約是猶太人與敵基督所立的政治盟約;期間是七年,但是他在一七之半就背約,這就是七章二十五節改時變法的意思。在這裡我們能夠看出,這王與七章小角相同的地方。一七之半,他背了約;尚有一七之半(三年半)的時候,在他手中。小角折磨聖民的時候,也是三年半的時候(七25)。在這三年半里,小角改時變法,祭祀與供獻止息,也是在這期間。況近猶太人已無祭祀與供獻了;但是,在將來的時候,必定恢復。我們現在看猶太人回國,已聽說他們要恢復這些事了。末期真是近了。
他為甚麼停止祭祀與供獻呢?因為,敵基督在這時候褻瀆神(七章);祭祀和供獻是獻給神的,所以他禁止。「因為那可憎的翼,必有一個毀滅者,直到那終局」(九27,另譯)。可憎的翼就是偶像。神的殿中有基路伯的翼掩蓋約櫃。敵基督入神殿,自稱為神(帖後二),有這可憎的翼。因為這拜偶像的事,所以神允許這毀滅的事,到三年半之久──七十個七的末了。「並且有所預定者,傾在毀壞的身上」(九27,另譯)。毀壞的身上就是耶路撒冷。七十個七快完,列國就要來攻耶路撒冷,而後主為她爭戰(亞十四1-6);然後但以理書九章二十四節的話,就要應驗了。
從這裡我們可以看出撒但如何使用人。敵基督是一個人;因為他順服撒但,所以就得著魔力,駕御列國。敵基督之來,雖然尚在將來,然而公元七十年時,已經有羅馬的人,作他的民了!他們得著他的靈。現在我們看見列國的紛亂,都是撒但在後面操縱,時而加力給這個,時而加力給那個,叫許多在政治舞台上的人,作牠的傀儡,以擾亂世界。牠最後所使用的人,就是敵基督。現在我們能夠看見敵基督的靈在各處發動。敵基督性質中最顯著的,就是不法(帖後二)。肯開起眼睛看世事的人,都能知道這不法的事,是何等的多。上上下下幾乎都是不法的人,各界都有,且佔多數。現在好像眾人與不法只隔一線,一次放縱,就不可收。我們信主,為主血所買回來的人,應當在這時候同心合意,在靈中,在禱告中,在意志裡抵擋撒但和牠的作為。祈求神使祂的教會明白十字架的得勝,以致他們能有升天的經歷。世界罪惡,應當受審。基督的教會應當成熟,以受提接!
【一千二百六十日】我們若再看但以理末了(十至十二章)的預言,就要看見,他這末了的預言,與前此的預言,也是相吻合的。我們現在不能詳細的看,只能略為一查。
「他必興兵,這兵必褻瀆聖地,就是保障,除掉常獻的燔祭,設立那行毀壞可憎的」(但十一31)。這與第九章是何等的相合!「我聽見那站在河水以上,穿細麻衣的,向天舉起左右手,指著活到永遠的主起誓,說:要到一載、二載、半載,打破聖民權力的時候,這一切事就都應收了。……從除掉常獻的燔祭,並設立那行毀壞可憎之物的時候,必有一千二百九十日。等到一千三百三十五日的,那人便為有福。你且去等候結局,因為你必安歇;到了末期,你必起來,享受你的福分」(十二7,11~13)。這裡我們又看見三年半的時代。一千二百九十日比三年半先多三十日,一千三百三十五日比一千二百九十日又多四十五日;三年半(一千二百六十日)一完,主耶穌就降臨在地上;所多的三十日,大概就是用以審判外邦人(太廿五31~46),或以潔淨聖所;惟再四十五日後,以色列人得榮耀的時候就到了。
我們在上文所查考的,叫我們知道幾件事:一,外邦人的時候,就是外邦人作王的時候,是忽然停止的;有一像人子的,駕著天雲而來,設立一國。二,外邦人權力的末了一個,就是羅馬國,其王褻瀆神,和祂的信徒,終至於受刑。三,敵基督如何與猶太人立約;猶太人如何在不信裡,恢復聖殿和其中的祭祀;至三年半敵基督如何背約,停止祭祀,而介紹拜偶像的事,因之而有毀滅的事,直至所定三年半的時候;後來神如何拯救祂的聖民;外邦人的時期如何因著主忽然從天再來,就止息了。我們說上面的聖經時,並不用苦工講解,不過引經互證而已。我們看見小角發達的三年半(七章)時期,與第七十個七(九章)的下三年半,如何若合符節;而十二章的三年半,又若何不約而同。聖經前後的預言,都是相合,不過,後者有時發明前者所已說的,有時增加前者所未說的而已。
【主耶穌的預言】在舊約的預言裡我們看見,聖靈的意思如何一貫地表明出來。我們現在可以看,新約的預言如何與舊約相合,然後再看我們所要查考的啟示錄,如何與以前的預言相合。我們可先看我們主耶穌在橄欖山上的預言。不過,照著我們現在的用處,我們不必說到山上所有的預言,我們只道及山上預言之與猶太人有關的吧了。山上的預言,前部福音多有記載,我們現在以馬太福音二十四章為主,而參看別本福音書的記載。二十四章從四節起,到三十一節止,都是說猶太人的事。我們把這一段聖經,和所讀但以理的預言合看,我們就頂明白了。
門徒問主耶穌兩個問題:一論聖殿,一論主的再臨和世代末了有何預兆(3節)。第一個論聖殿的問題,自然與我們沒有甚麼相關。這個問題路加(廿一章)所記主的答應,較為詳細,馬太則更注重第二個答案。在第二個問題裡,門徒將主的再臨和世代的末了混在一起。實在此二者是有分別的。然而,在這裡我們不必說及,只要知道到三十一節止,都是對猶太人說的就夠了。
我們要知道,在第六十九個七和第七十個七中間,隔開一個恩典的時期。到了第七十個七時,殿裡的供獻和祭祀,必再恢復,直至受敵基督的制止為止。我們的主所講解的,就是指到此時。祂說:「你們看見先知但以理所說的,那行毀壞可憎的,站在聖地(讀這經的人須要會意);那時,在猶太的,應當逃到山上;在房上的,不要下來拿家裡的東西;在田里的,也不要回去取衣裳」(15~18節)。因為仇敵就在他們中間,故他們的逃避,是非常急切的;並且聖民是敵基督忿怒的目標,這毀壞的軍兵快要來到,所以他們寧可捨棄一點東西,以保存生命。「當那些日子,懷孕的和奶孩子的有禍了」(19節)。因為他們不能跑。「你們應當祈求,叫你們逃走的時候,不遇見冬天,或是安息日」(20節)。這明是猶太人的。主耶穌繼續說道:「因為那時,必有大災難,從世界的起頭,直到如今,沒有這樣的災難,後來也必沒有」(21節)。這一句的話,又是引到但以理的:「那時保佑你本國之民的天使長米迦勒,必站起來;並且有大艱難,從有國以來直到此時,沒有這樣的;你本國的民中,凡名錄在冊上的,必得拯救」(但十二1)。這日子是大患難的日子,然而也是神拯救的日子,所以主說:「只是為選民(的緣故),那日子必減少了。」因為「若不減少那日子,凡有血氣的,總沒有一個得救的」(22節)。我們從但以理書看出來,這日子是三年半。以後主就說到假基督、假先知的預兆。這是舊約所無的:「那時,若有人對你們說,基督在這裡;或說,基督在那裡;你們不要信。因為假基督、假先知,將要起來,顯大神跡,大奇事;倘若能行,連選民也就迷惑了。看哪,我預先告訴你們了。若有人對你們說,『看哪,基督在曠野裡!』你們不要出去;或說,『看哪,基督在內屋中!』你們不要信。閃電從東邊發出,直照到西邊;人子降臨,也要這樣。屍首在那裡,鷹也必聚在那裡」(23~28節)。但以理的見證是主耶穌一再來,所有的苦難就終止了。馬太也是這樣說:「那些日子的災難一過去,日頭就變黑了,月亮也不放光,眾星要從天上墜落,天勢都要震動。那時,人子的兆頭要顯在天上,地上的萬族都要哀哭;他們要看見人子,有能力,有大榮耀,駕著天上的雲降臨。祂要差遣使者,用號筒的大聲,將祂的選民,從四方,從天這邊,到天那邊,都招聚了來」(26~31節)。到這裡已經夠了。我們看見新約的預言,如何與舊約相合。
【保羅的預言(帖後二7-12)】我們現在可以再看一處,就是保羅的預言。我們要看見這一段的話,如何與以前的話相合。「弟兄們,論到我們主耶穌基督降臨,和我們到祂那裡聚集,我勸你們,無論有靈,有言語,有冒我名的書信,說主的日子現在到了,不要輕易動心,也不要驚慌。人不拘用甚麼法子,你們總不要被他誘惑;因為那日子以前,必有離道反教的事;並有那大罪人,就是沉淪之子,顯露出來;他是抵擋主,高抬自己,超過一切稱為神的,和一切受人敬拜的;甚至坐在神的殿裡,自稱是神」(帖後二1~4)。這就是但以理所說的可憎之物(在舊約裡,可憎之物,意即偶像)。主耶穌的預言,也說到這點。至於敵基督(大罪人,沉淪之子)如何高抬自己、抵擋主,我們在但以理書都已見過。「我還在你們那裡的時候,曾把這些事告訴你們,你們不記得麼?現在你們也知道那攔阻他的是甚麼,是叫他到了的時候,才可以顯露;因為那不法的隱意已經發動;只是現在有一個攔阻的,等到那攔阻的被除去;那時這不法的人,必顯露出來;主耶穌要用口中的氣滅絕他,用降臨的榮光廢掉他」(5~8節)。這是說到敵基督的結局。主耶穌一再臨,他就要受刑罰,滅亡。但以理的預言,常說到主再來敗壞外邦人的權力;他所論「小角」如何被除滅,與這裡所說的,互相發明。小角也是因著主的降臨而滅亡。「這不法的人來,是照撒但的運動,行各樣的異能神跡,和一切虛假的奇事,並且在那沉淪的人身上,行各樣出於不義的詭詐;因他們不領受愛真理的心,使他們得救。故此,神就給他們一個生發錯誤的心,叫他們信從虛謊;使一切不信真理,倒喜愛不義的人,都被定罪」(9~12節)。這虛謊是甚麼呢?「誰是說謊話的呢?不是那不認耶穌為基督的麼」(約壹二22)?
我們這個簡短的查考,叫我們看見新舊約的預言,如何一以貫之,互相發明,互相解釋。所以彼得的警告是應當注意的:「經上所有的預言,沒有可隨私意解說的」(彼後一20)。預言必定不可以單就原處而解,應當看全部聖經,如何互相引證,方得看一個正確的會悟,否則我們就要受大損失。
我們已經看見了,舊新約的預言如何相符相合了。現在我們要回到啟示錄,看它如何與以上的預言相符合。讀了彼得的話,有一件事是我們所知道的,就是啟示錄這一本書的預言,必定是與以前所有的預言符合。我們斷不能把啟示錄從聖經的預言裡,斷章取義的截出來,而加以一特別的解釋。我們上文已經見過新舊約預言的大綱了,啟示錄一書,除了一二兩段(一至三章)是對教會說的之外,第三段(四章至末)必定是與前所查考的相配合。自然,啟示錄是聖經末了一卷的書,裡面有許多的記載是前此各卷所無的;然而,在大綱上,啟示錄必定不可「隨私意解說」,當與其它的經言互相參證方可。隨著聖靈所賜給我們解說預言的法子,我們就要看見,啟示錄第三段的話,真是都是指著將來說的。
【啟示錄第三段與聖經其它的預言】現在我們可以回到我們的題目來,看這一段的啟示錄,如何與先前的預言互相表證。但以理的人像預言,表明外邦人掌權的時候。我們知道金頭、銀胸、銅腹、鐵腿的巴比倫、瑪代波斯、希臘、羅馬,都已成過去,惟泥鐵攙雜的十趾,尚未顯露。此十趾是將來復興的羅馬十個聯邦;時候一到,從天來的大石(指主耶穌)就要把他們打碎,而充滿天下。照樣,我們在啟示錄裡,看見十個角(十三1),就是十個王(十七12),代表外邦人最後的權力;然而,「他們(十角)與羔羊(石)爭戰,羔羊必勝過(打碎)他們,因為羔羊是萬主之主,萬王之王(充滿天下)」(十七14)。這是何等的相合。
但以理書第七章說獸的異象。說十角之中,如何長一「小角」,他如何誇大,如何逼迫聖民,就是猶太人,他如何向至高者說誇大的話,他如何改變節期和律法,他的時候有三年半。讀到啟示錄,我們就見一獸(但以理書之小角)如何大過十角(十七12-13),他如何說誇大褻瀆的話(十三5),他如何逼迫猶太人(7節),他如何向神說褻瀆的話(6節),他如何任意而行,他的時候有四十二個月(5節)。這又是何等的相合。
但以理書九章的七十個七告訴我們,六十九個七是已過的,第七十個七尚未來。第七十個七一來,敵基督就要與以色列人立約;但是,到了三年半的時候,他就背約,設立偶像,就是可憎之物。不特但以理書九章如此記載,十一章也說到他要設立這可憎之物;不特十一章,就是十二章也提到。不特但以理如此說,主耶穌也如此引。不特主耶穌如此說,保羅也說,他要自稱為神。到了啟示錄,我們就看見它與先前的經言相合。它記載假靈如何迷惑人,為獸作像,而拜他(十三14-5、4、8)。
但以理書九章說,他在一七之半背約,所以尚有一七之半,就是三年半。這與七章十二章所說的都是相同。這三年半是他操權的時候。
我們回到啟示錄,就要看見,那裡說敵基督的時候是四十二個月(十三5),也是三年半。就是在這三年半的時候,獸的兇惡和偶像盛行;就是這時候,耶路撒冷受踐踏;就是這時候,兩個穿毛衣的人作見證;就是這時候,受逼迫的聖民逃往曠野受神的眷顧;就是這時候,外邦人掌權。這些事都是在這三年半內發生。此後,在極簡短的時候,彌賽亞操權的時候就到了。
這樣,我們已經見過啟示錄的預言,如何與舊約的但以理書相符合。現在我們可以看啟示錄如何與主耶穌的預言相合。在馬太福音說出末期的預兆,第一是假基督(太廿四5);第二是戰爭(6~7節);第三是饑荒(7節);第四是瘟疫(7節,施約瑟本,英文本);第五是殉道者(9節);第六是日月星辰的兆頭(29節)。我們把馬太福音所說的,與啟示錄六章所記的六印去比較,就要看到,啟示錄所說的,和馬太福音所說的絲毫不差!這六印的次序,一如馬太福音所記的。不只如此,馬太福音說有偶像要站在聖地;啟示錄也這樣說。馬太福音記主警告猶太人,一見偶像立起,就當逃跑;啟示錄記他們真是跑(十二6)。馬太福音記為選民,故減少那日子;啟示錄記「魔鬼知道自己的時候不多」(十二12)。馬太福音記假基督假先知們顯大神跡大奇事,倘若能行,連選民也就迷惑了;啟示錄記牠「行奇事,就迷惑住在地上的人」(十三14)。馬太福音記人尋求一個地上的基督(廿四26);啟示錄記人跟從一個世上的獸(十三3)。末了,馬太福音記主由天再來;啟示錄記主與祂眾軍,在榮耀權能中,從天而來(十九11-16)。
啟示錄與保羅預言相同之處,也當注意一下。保羅說大罪人,就是沉淪之子的顯露;所示錄說敵基督的出現(十三1)。保羅說他抵擋主;啟示錄記他褻瀆神(十三6)。保羅說他自以為神,受人敬拜;啟示錄記他作像,受人崇拜(十三14~15)。保羅說他是受撒但的運動;啟示錄記他得著龍(十二9)的權柄(十三4)。保羅說他行各樣的異能奇跡;啟示錄記他死的傷醫好了(十三3)。保羅說主耶穌用降臨的榮光廢掉他;啟示錄記主再來時擒拿他,投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十九20)。我們現在看見啟示錄的預言,如何與舊新約所有的預言相符合。主的話真是一以貫之!我們知道,上文所引舊新約預言的應驗,尚待來日;所以與它們相合的啟示錄的話,也是等待將來才應驗的。
【啟示錄其它的啟示】我們所說的,都是論到啟示錄如何與舊新約的預言相符合。這是說啟示錄如何與聖經所已有的預言相表證。然而啟示錄並非專講說從前所已說的,並非重複宣傳前此先知所已述說的。啟示錄裡有許多的新境地,是從前先知所未涉過的。雖然,有的信息是前此先知所已傳揚的,啟示錄不過推繹它們而光明之。上文多就於敵基督而言,證明其與先前的預言相合。現在可以看神在啟示錄神跡的審判。聖經常說,神(不是假的)跡是末日的特徵。那日「地要大大震動,多處必有饑荒瘟疫;又有可怕的異象,和大神跡,從天上顯現」(路廿一11)。「在天上我(神)要顯出奇事,在地下我(神)要顯出神跡,有血,有火,有煙霧;日頭要變為黑暗,月亮要變為血,這都在主大而明顯的日子未到以前」(徒二19~20)。啟示錄就是說神如何行這些神跡。神曾與雅各家立奇事的約,此約就是應驗在啟示錄第三段的時候。「耶和華說:『我要立約,要在百姓面前行奇妙的事,是在遍地萬國中所未曾行的;(所以是比當日行在埃及的神跡更大)。在你四圍的外邦人,就要看見耶和華的作為,因我向你所行的是可畏懼的事。(猶太人是散在各外邦中的,所以這神跡是普遍世界的)』」(出卅四10)。啟示錄就是講論神如何行此神跡,並救猶太人。
世人罪惡日甚一日,直至非神施恩刑罰世人不可。此時神最恩惠的法子,就是刑罰世人。「你們要哀號,因為耶和華的日子臨近了;這日來到,好像毀滅從全能者來到。所以人手都必軟弱,人心都必消化。……耶和華的日子臨到,必有殘忍、忿恨、烈怒;使這地荒涼,從其中除滅罪人」(賽十三6~9)。不特如此除滅罪人,並且我們已見敵基督如何大行奇事;所以,神就行出祂的神跡,抵制魔鬼,以表明祂自己的神格。是神作神,並非撒但。所以啟示錄記有撒但不能醫的瘡,撒但不能止的地震,撒但不能制的復活與被提,撒但不能斷的自己手中的煉。撒但不能與神競走到終點。天上的神跡比地獄的奇事,更為有力得多!知道這個,是何等慰人!
所以,啟示錄所記載的許多事,乃是神手的直接行為──神跡。這些事是超乎天然之外的,乃是神所作的,乃是神跡(既是神跡,就是實事,所以,我們不可靈然解,應當按著字面領受)。要明白此時的事,我們應當將啟示錄與舊約先知所預言「耶和華的日子」,或「主的日子」的情形相比較。先知所說「主的日子」的事,與這裡都是相同的。這我要請讀者自查。
第三段所說的,除了神行神跡審判世人的大部分外,尚有論到將來的事的一小部分;這就是在千年國之後的事。這,我們現在不必提及。
【將來的事的大略】最先的事,就是得勝信徒的被提。凡得著十字架在他生命裡,深深作工的人,都要被提。至於一般已經得救,卻與世界調和、罪惡疏通的人,必留在地上經過大災難。惟有得勝、儆醒的聖徒,方能見接(其餘得救信徒多是經過大災,至吹第七號時方見接)。這是基督徒的事。那時羅馬國將復興,有一強有力者作她的皇帝。撒但將賜他以各樣的能力,叫他能行異跡奇事。他要自稱為基督,得著猶太人的心。那時猶太人已回本地,多是不信的,他們要重建聖殿,恢復舊日的敬拜與祭祀。他們因為怕外來的權力,就與敵基督立盟,以七年為約期,叫他保護;那時,自然尚有一些的人(遺數)相信神的話,反對這假彌賽亞的名號。在七年的一半,天上就有異象發生,紅龍撒但從天摔到地來,充滿忿恨神聖民的心,就是那些為神作見證的猶太人;他激動敵基督,就是羅馬的皇帝,來反對他們。撒但逼迫屬神的人,神刑罰屬撒但的人。啟示錄的「號」、「碗」,都是神對敵基督,和世人忿怒的發表。神刑罰世人,尚是盼望世人悔改,可惜世人竟怙惡不作。敵基督藉著撒但的權力,就背約,停止一切的供獻與祭祀,而設立偶像,就是可憎之翼,命人去拜。假先知就出來助他,勸人去拜這像。這像一立,那些遺民就立刻逃走到曠野;雖然撒但用盡百般計劃要除滅他們,然而神卻在這三年半的時候,照顧他們。撒但無處洩忿,就去逼迫那些未被提上天的信徒。那時,殉道的人很不少。至吹七號時,留在地上的聖徒,因著苦難,學了順從,得以完全,就也被提。敵基督又召集列國的人,前來攻擊猶太人(這就是哈米吉多頓之戰),他們就離城而逃(亞十四);時正但以理書末個七滿期的時候,主耶穌基督和祂的聖徒,就從天降臨,腳站橄欖山上,救了以色列人;並且除滅了這些外邦人,再後千年國度就來了。這是啟示錄的大概。但是,我們信主,忠心、儆醒、預備,得勝、祈禱的人,在這些事還沒有臨到世界之前,就已被提上天了,用不著經過大災難。所以我們現在先有被提的靈,在靈中先有被提的經歷,然後才實現在肉身上。我們的靈應當先在天上,我們的體就要隨來。願我們不被世事糾纏,好叫我們時候到時就去。來世的權能,今世就當在聖徒的生命裡表顯出來。但是,可惜!許多人已趕不上這一點。主阿!願你施恩。願主指引我們,保守我們的心,叫我們尋求真理;叫我們得著將來的亮光,照耀我們現今的路途;知道將來的審判,指引我們現今的自審;嘗著將來的天喜,以為現今與主的靈交。願我們不以查考這本最有福祉的書,當作一種思想上的研究;願我們因著查讀這書,改變我們的生活與工作;阿們!
【啟示錄分段】
一、榮耀基督的異象(一1~20)
一、引言(一1~3)
(一)這啟示的意義(一1)
(二)這啟示經過的手續(一1)
(三)這啟示的緊要(一1~3上)
二、問安與祝福(一4~5上)
三、歡呼(一5下~7)
四、神的見證(一8)
五、約翰自述那時自身的光景(一9~10上)
(一)約翰的自身(一9)
(二)約翰的環境(一9)
(三)看異象的時日(一10上)
(四)看異象者的心靈(一10)
六、榮耀基督的異象(一10下~16)
(一)所聞的(一10下~11)
(二)所見的(一12~16)
七、主的委任(一17~20)
二、七個教會(二1至三22)
一、在以弗所的教會(二1~7)
二、在士每拿的教會(二8~11)
三、在別迦摩的教會(二12~17)
四、在推雅推喇的教會(二18~29)
五、在撒狄的教會(三1~6)
六、在非拉鐵非的教會(三7~13)
七、在老底嘉的教會(三14~22)
三、寶座的異象(四1至五14)
一、以後必成的事(四1)
二、寶座(四2~3)
三、二十四位長老(四4)
四、寶座的情景(四5~6)
五、四活物(四7~8)
六、讚美(四9~11)
七、誰配開書卷(五1~4)
八、獅子──羔羊(五5~7)
九、四活物和二十四長老的頌讚(五8~10)
十、天使和受造物的頌讚(五11~13)
四、開七印(六1至八5)
一、七印中的第一印──白馬(六1~2)
二、第二印──紅馬(六3~4)
三、第三印──黑馬(六5~6)
四、第四印──灰馬(六7~8)
五、第五印──壇下呼聲(六9~11)
六、第六印──天地震動(六12~17)
〔插入第六印和第七印的異象〕(七1~18)
七、以色列的遺民(七1~8)
八、教會被提後天上的光景(七9~18)
〔插入的異象終了〕
九、第七印──天上寂靜(八1~2)
十、七印揭開後天上的景況(八3~5)
五、吹七號(八6至十一19)
一、第一號(八6~7)
二、第二號(八8~9)
三、第三號(八10~11)
四、第四號(八12)
五、第五號──第一禍(九1~12)
六、第六號──第二禍(九13~21;十一14上)
〔插入第六號和第七號中間的異象〕(十1至十一14)
七、大力的天使(十1~7)
八、神吩咐約翰吃小書卷(十8~11)
九、殿和祭壇(十一1~2)
十、兩個見證人(十一3~12)
十一、大地震(十一13~14)
〔插入的異象終了〕
十二、第七號(十一15~18)
十三、七號後天上的光景(十一19)
六、三而一的撒但(十二1至十三18)
一、大異象(十二1~6)
二、天上的爭戰(十二7~9)
三、大聲音(十二10~12)
四、龍逼迫婦人(十二13~17)
五、從海中上來的獸(十三1~10)
六、從地中上來的獸(十三11~18)
七、初熟的果子、莊稼和葡萄的收割(十四1~20)
一、初熟的果子(十四1~5)
二、第一位天使(十四6~7)
三、第二位天使(十四8)
四、第三位天使(十四9~12)
五、死的人有福了(十四13)
六、莊稼收割(十四14~16)
七、地上葡萄的收取(十四17~20)
八、傾倒七碗(十五1至十六21)
一、末了七災(十五1)
二、頌讚(十五2~4)
三、帳幕的殿(十五5~8)
四、七碗(十六1~21)
(一)第一碗(十六2)
(二)第二碗(十六3)
(三)第三碗(十六4~7)
(四)第四碗(十六8~9)
(五)第五碗(十六10~11)
(六)第六碗(十六12~16)
(七)第七碗(十六17~21)
九、巴比倫和其滅亡(十七1至二十6)
一、大妓女和所騎之獸(十七1~18)
二、物質的巴比倫(十八1~24)
三、天上的讚美(十九1~6)
四、羔羊的婚娶和婚筵(十九7~10)
五、哈米吉多頓戰爭(十九11~21)
六、撒但受縛(二十1~3)
七、千年國度(二十4~6)
十、千年國度之後(二十7至廿二5)
一、末次的背叛(二十7~9)
二、撒但永遠的滅亡(二十10)
三、白色大寶座審判(二十11~15)
四、新天新地(廿一1~8)
(一)新天新地的總題(廿一1)
(二)新耶路撒冷和神子民的關係(廿一2~4)
(三)得救與沉淪之人的分別(廿一5~8)
五、新耶路撒冷(廿一9~27)
(一)城的門(廿一12~13,21)
(二)城的高(廿一14~17)
(三)城和牆(廿一18~20)
六、生命水和河(廿二1~2)
七、被贖者的七種榮耀(廿二3~5)
十一、最後的警告(廿二6~21)
一、天使的信息(廿二6~11)
二、主的信息(廿二12~13)
三、兩等人(廿二14~15)
四、基督的自證(廿二16)
五、聖靈與新婦的響應(廿二17)
六、至終的警告(廿二18~19)
七、結束的信息、禱告和祝福(廿二20~21)
-- 倪柝聲《啟示錄釋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