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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示錄前言

 

導言】啟示錄是全部聖經中最末的一卷,是神啟示的總結,是神話語的樞紐。設使聖經沒有啟示錄這一卷,則聖經是一本無結束,末終了的書,則聖經中其它各卷的難題,將無從解答。然而何等的可惜!神的兒女們的聖書裡,雖有啟示錄,然而他們的心目中,卻無此書!他們對於啟示錄,完全不讀不識。這是許多人靈性軟弱的緣故。

      啟示錄是一切應許和預言的應驗錄。它承律法、先知、詩篇、福音、書信之後,完成其中的預表和教訓。它是主耶穌最後賜給祂教會的信息,表明祂自己與祂的教會、祂的以色列、祂的仇敵的關係。這是一本爭戰的書──基督與敵基督的爭戰,神與撒但的爭戰。這書表明聖徒們如何與主同心,如何與主同立,以抵擋撒但和牠的軍兵。將來如此,現今更當如此。願主施恩給我們,叫我們現在在世對魔鬼就取征伐的態度,在我們的生命上、行為上、事實上抵擋他;願主叫我們與撒但的仇恨更深。

      啟示錄是最合宜放在新約──聖經──的末了一卷。當我們讀福音書的時候,我們就想到將來的神國,和它的榮耀。當我們讀書信的時候,我們盼望將來的心,更為殷切。全部聖經,好像都是指一個將來而言,叫我們的心,都向將來而想。啟示錄結束一切的預言,把將來的程序,擺在我們的面前,叫我們知道,有一日子將到,萬物不再有歎息,信徒不再有苦難,這是何等的合式!就是聖徒們在世所經歷的,也是仰望這一日來到。罪惡是何等的多!強暴是何等的遍!水益深,火益熱,世界一天壞過一天!聖徒們,何等仰望公義和真理的得勝!啟示錄說出將來神的審判罪惡,而表明愛主者最終的勝利。你看,主是何等的慈愛!祂將它賜給我們,叫我們得滿足和安慰。祂時常顧念我們!

      主耶穌基督是神的話的中心(比較路廿四27;約五39)。所以祂是神的話的妙鑰。全部聖經都是間接直接的講論祂,說到祂。聖經是指祂,繞祂而說,離了祂就沒有人能領悟聖經。「我的事在經捲上已經記載了。」(來十7)世上「只有一本書──聖經;只有一個人──耶穌基督」(路德的話)。祂是聖經的大綱,又是聖經的詳論。若使我們存尋求基督的心來讀啟示錄,則我們將在每一頁,看見祂的面容,聽見祂的聲音。啟示錄這一本書並非一個例外;在這裡,像全部的聖書一樣,以基督的人位為主人,以基督的榮耀為題目。如果我們在啟示錄裡,看不見基督,則我們所見的都是虛空。親近這書,就要親近基督,這是何等的佳美!願我們多多蒙恩,以致我們多見看基督在這書的各頁中。何等的可惜,解經的人,和讀經的人,只顧這書的審判、表號、奧秘、結局,而忘記了基督就是我們所愛的主!願主叫我們專心尋求祂,尊祂為大,叫我們多學習如何愛祂、順服祂。

      啟示錄記載主耶穌的人位和工作。第一章裡記許多的名,說出祂的人位──神格。它說到祂的在世生活是「誠實作見證的」(一5)。也說到祂在十字架上的代死,「用自己的血使我們脫離罪惡」(一5)。「我曾死過」(一18)。「羔羊……像是被殺過的」(五6)。「曾被殺的羔羊是配……的」(五12)。這書二十八次說祂是羔羊,每一次都是叫我們記起,祂是因我們的罪,為我們死的。祂是何等的愛我們(一5)。祂的復活,也記在這一本書上。祂是「從死裡首先復活」(一5)。祂「是那存活的;我曾死過,現在又活了,直活到永永遠遠」(一18)。祂是「那首先的,末後的,死過又活的」(二8)。因為祂死而復活,父神就賜給祂以至大無比的榮耀。「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所以神將祂升為至高,又賜給祂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神」(腓二811)。我們看見這幾節的話應驗在啟示錄裡。祂在榮耀裡受蒙恩者的讚美,天軍的頌揚,受造者的敬拜。愛主的人的心,應當高舉起來;因為我們歡喜看見我們的主得尊榮。這書一大部分,都是說到祂的審判。「父不審判甚麼人,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約五22)。羔羊的怒氣,誰能當得起呢?我們的主所作的事,沒有一件不合式。無論祂施恩,無論祂發怒,裡面都滿祂的佳美,叫我們的心羨慕不已。從前祂是何等的卑微!何等的受人欺悔藐視!但是,如今祂是何等的威嚴榮耀!願主叫我們在那可怕的審判中,看出主的可敬來!十九章後,我們看見祂如何與祂的新婦聯合,如何敗壞反對祂的人,得勝的信徒如何與祂同王一千年,在新天新地裡,祂如何照祂的子民。主耶穌是啟示錄的獨一大題。如果神的話是以基督為中心,則我們的話語,應當如何以祂為中心;如果神將一切歸於祂,則我們應當如何行事為人,將一切都歸於祂呢!除了基督的人位和榮耀之外,這書所次注重的,就是教會和國度;然而,並不是單說教會和國度,乃是說教會與國度,如何與主耶穌相關。世界在這一本書,是處在審判之下。所以屬世國度,在這書裡,除了受審之外,並無其它的記載。至於在世的教會,這書並不說及其特別權利,乃是說到她的責任。雖然如此,而屬天方面的教會與國度的榮耀,舊約所不曾提到的,這書卻把它發明出來。

      神在這書,是作永世的審判者。基督是作一個執法的人,施行審判,先從神的家始,而後推及世界。聖靈並不是像在別書的「一靈」,乃是「七靈」,照祂在神行政中的工作而言。

      啟示錄從前譯作默示錄;其實,這書不是一本默示錄,而是一本啟示錄。如果,這書是一本默示錄,則我們斷無會意它的盼望;它既是一本啟示錄,則我們祈求神的靈把其中的道理教我們,就可以明白它了。「啟示錄」的意思,就是「開起」;聖靈在這書裡,開起主耶穌的榮耀和人位。願祂更開我們的眼睛,叫我們能夠看出裡面的寶貝教訓。

 

啟示錄為人所忽】創世記是聖經的首一卷,論撒但受神的咒詛。啟示錄是聖經的末一卷,論撒但將來如何失敗,神如何對牠施行審判。撒但的本來面目,和牠的永遠結局,都記在這二本書內。所以牠對這二本書,就特別的忌恨。牠攻擊創世記,說它與科學所說的不對,其中所記的創世故事,不過是一種神話小說吧了。在表面上,牠所攻擊的是創世的記載,那知就在此牠暗暗的將牠自己受詛的來歷混過了!牠對於預言牠自己結局的啟示錄,又是用一個法子。牠對於啟示錄不是明白的攻擊,乃是將它改為一本默示錄。牠對信徒說:這一本書是非常之難,非常之深的,不容易會意,你就是去讀,去研究,也是空費工夫。因此許多的信徒,別卷聖經還念一點,對於啟示錄則竟不敢問津了!這樣牠就輕輕的把牠將來的羞辱蓋過了!

      啟示錄這一本書,在古時就被那時的基督徒輕看,不特輕看,而且厭棄了;這是我們讀歷史可以知道的。到了如今二十世紀的時代,雖然有少數──頂少數──的基督徒,肯讀這一本書;但是普通的聖徒,對於這一本書的態度,甚為冷淡。把它「置諸高閣」,實在大有其人。他們不讀它的緣故,大概是因有的人,別卷的聖書都不念,自然啟示錄也在被丟棄之列了!有的人,因為不依靠聖靈,並且沒有忍耐的心去讀,所以他們常常說:「這一本書太深太奧秘,我讀不來。」

      其實啟示錄所以不被人家歡迎,常作絆腳石者,有頂大頂多的原因在。簡略來說,除了撒但的攔阻之外,這一本書的內容,很不容易使屬世的信徒,生出美感。它所說的是將來千年國度的榮耀,和永遠國度的快樂(廿19廿一至廿二5)。榮耀是有的,快樂是真的;但是,那些要享受這榮耀和快樂的人,應當「忠心到死」,「持守等到我(主)來」,當「儆醒」、「悔改」、「熱心」;要得將來世界的人,就應當捨棄這一個世界;現在是苦難,將來是榮耀;不然,就現在雖有世界的榮耀,將來卻要受羞辱。許多屬世的信徒,因為捨不了這個世界,與世界附和已久,忽然決絕,心中實難割愛。多讀啟示錄,多生煩惱,就不讀了。

      還有:這書大半都是說到神的怒氣,和祂的審判(四至十九章)。人愛聽神的慈愛!人們所理想的神,是一位永不動怒,永不審判的。這書竟把神的公義說出來;祂的忿怒和祂的審判,是人們所不歡迎的。心既不歡迎,他們那裡肯讀這書呢?

      啟示錄全書,從頭到尾,所說都是超乎天然之上的事情。神不願人們只顧天然以內的事物,神要我們與祂面對面相見──祂要在超凡的境地裡,對待我們。超凡的故事,在過去的日子中,人們或者尚可忍受;因為事已過,境已遷,在人們身上並無甚麼效力。若使在將來尚有這些超凡的事情要發生,則他們物質的理想,和以異跡奇事為無稽的論調,豈不大受打擊?並且,將來如果真有許多的事情要發生,則他們在世,應當如何敬虔度日,以神為榮呢?可憐!有許多的人,因為忍受不了啟示錄裡的簡單教訓,所以就打算將這書靈然解了!他們就以為這書是一種寓言故事,並不是真的在將來有歷史的價值。噫!肉身在神兩刃的利劍跟前,是何等的難以為情!人心比萬物更詭詐;誠然!

      有許多的人以為世界是一日比一日更好。諸般的文明,都是天天進步。他們以為世界是向上,向前而進,並無墮落的事實。世界按這樣的速率變好,不久的時候,基督的理想社會,就要降臨在地上。啟示錄所說的,與人所說的,是何等的相反!它沒有一刻以為世界是進化的!它的見證是:世人罪惡加增,厭棄神和祂的救恩,直至無可救藥的地步;神除了審判他們之外,並無其它方法;就是用了極嚴重的審判,人們尚是不悔改!不特世界如此,就是教會亦莫不若是!教會離了當初的愛心,而終至被主所吐棄。今世人們的思想,與神所說的,是毫不相同!啟示錄是為神作見證,不敢附和於人,所以就得不世人的歡迎;所惜者,就是許多人已經沒有啟示錄證世是罪的精神,與見證了!

      真教會所當達到的地位,也是人們不愛啟示錄的一個原因。二章三章裡所說教會所應當達到的地位,真是叫愛慕世界的信徒難過。現今人所最重看的,就是工作;若是在外面已經有了許多的活動,這就是最上上的基督徒了。啟示錄以為:若是已經離了當初的愛心,則雖有許多的工作,究亦無用。真為主的人,應當忠心到死,應當儆醒;屬世的信徒,見此自然擔當不起。

      現今人們的理想,是將來全世界的人,都要得救。啟示錄反對這個。它以為將來有不可勝計的人,要永遠沉淪在硫磺的火湖裡。以自己比神更仁慈的人們,對此焉能恝置!人們以為罪人受刑,不過一時,他日都必滅盡。啟示錄反對這個。它以為人在火湖裡是永遠受苦,無止息之一日。這書充滿禍患、災難、咒詛、苦惱、警告的記載;宜乎,其不為人所領受!總之,啟示錄在在與人意見違反,所以直至今日尚是少人查讀。

      但是,愛主的聖徒們,他們對待這一本書的態度,是何等的與眾不同!他們缺乏的時候,得這書的供給;他們灰心的時候,得這書的扶持;他們憂傷的時候,得這書的安慰;他們軟弱的時候,得這書的幫助。這書拭乾了他們的眼淚,加增了他們的信心,復興了他們的心志。肯為主受苦的聖徒們,是何等的愛讀這本書!他們為主的緣故,變作貧窮、孤單,走這一條十字架的窄路,按人事看來,是何等苦楚;但是,他們在這一本書裡尋他們的安慰。真的,信徒在這一本的書裡,有何等的盼望!主耶穌的再來,豈不叫愛慕祂顯現的人快樂麼?地上雖苦,然而被提上天,豈非比一切都好麼?新耶路撒冷──黃金的城,豈不叫我們羨慕麼?今日所捨棄的雖多,然而,他日同主為王,所得的豈不更多麼?今日的苦楚是至暫至輕的,他日千年國中,永遠國中的榮耀,豈非至大無比麼?啟示錄,真是基督徒的福分!

 

如何方能明白啟示錄】要明白啟示錄的人,必定應當讀啟示錄。不讀不能明白。不讀而望能明白,是一樁何等沒意思的事!然而不少的信徒都是如此!人若問他,你為甚麼不讀啟示錄?他說,因為我不明白。奇哉!先明白而後讀麼?願神叫我們多有忍耐的心,讀祂的話,不要因為稍遇難處,就放棄神的話,以致自己失了許多福樂。讀啟示錄的人,不要專用自己的心思腦力;應當祈禱的,謙卑的,甘心領受的,求聖靈光照。祂的亮光一來,多年所不明白的,就要立刻領會。不過,讀啟示錄人的存心,應當清潔;不要因為好奇要知將來的事,所以才去讀;應當因為要多明白神的話,好遵行祂的旨意,要從祂的話裡,得神所要賜給你的,才去讀。若要以明白啟示錄,作好奇心思的糧食,則神不能祝福,對於我們靈命無絲毫的利益。據我看來,人若要明白啟示錄,第一樁的事,就是熟讀它,起先應當一章一章的讀。讀至把書合起來,能夠熟說一章一章的記載。然後再逐節細讀。你自己所看為要緊的經節,都把它背記了。應當用諸般的方法,在本書裡用功,直至反覆上下,對它爛熟深識。你如果已經熟悉啟示錄的內容,則聖靈就能因你的熟悉教導你。當你把本書熟讀時,則本書天然的段落,必定現在你的眼前,你就能注意知道本書的脈線何在,何者是正史,何者是插入;你就能把正史的次序,貫作一線,而注意插入的與正史的相關處。你若逐節細讀,則你將看見,何者本書已經明解,何者本書只有暗示。其已明瞭的,自無疑難;其未明解的,就把它記下,以待與別處聖經相比。啟示錄是聖經全書的總結,所以它薈萃以前各書所未結束的而結束之。知此,我們就當兼查在它以前的各卷聖經,而察出其與本書相連的地方。如此,以經解經,我們就有正確的解釋和會悟。然而讀經並非只為知識,乃是為要培養靈命;所以在所明白的地方,都當求聖靈指示以屬靈的意思,以便得其中的幫助。

 

啟示錄的時候】啟示錄這一本書,是在甚麼時候寫的,是一個很大、很有關係的問題。因為有一班理論的教師,贊成啟示錄是很早寫的,大概是在尼羅操權的時候。他們要定下這個時候,使他們的理想能夠成立。他們的意見,是啟示錄裡的威嚴佈告,從羅馬大火以後,就完全應驗了。它所預言的,不過是指古時基督徒,怎樣受逼迫,並耶路撒冷的傾覆,和那時所發生別的事情。獸或敵基督的預言,不過是指尼羅王的殘暴,和他一切的惡行。啟示錄全書,已完全應驗於尼羅前後所發生的事情。照他們的解釋,啟示錄一書,在現今不過是一本應驗的預言吧了。對於我們作基督徒的人,是毫無靈性上的益處。這書就成為一部特別的羅馬史,或是古教會史。這樣,啟示錄豈不是一本無意思的書麼?因此,我們應當研究看,啟示錄實在是甚麼時候寫的;然後才有根據,說他們的理想對不對。

      我自己相信,啟示錄是在公元九十五年,到九十六年間寫的。這就是在十二個該撒的末一個──多米田(Domitian──操權的下一半。

近代的穩妥解經家,都是同我一樣的相信。我今把幾個見證,寫在下面以供研究。

      對於啟示錄是在多米田在位的時候寫的,有二個大見證,就是:一,外面的見證;二,裡面的見證。今先論外面的見證。

      從第一世紀,到第三世紀中,所有的作家,都承認使徒約翰被流放到拔摩海島和他寫啟示錄的時候,是在多米田作王將終的時候。這就是公元公元九十五年,至九十六年中。

      使徒約翰有個門徒,名作坡旅甲(Polycarp);他有一個門徒,名作愛任紐(Irenaeus);他是約翰嫡派的門徒;所以他對於約翰暮年的事情,必定曉得比別人更多,更靠得住。彭伯先生說:「當他說到敵基督的名,或是太丹的時候;他專一的作見證如下:『我們對於這事,不敢確實的說,他必有這名,以冒說錯的險。因為我們知道,如果他的名現在就要發表出來;見啟示的(約翰)就當說出來;因為他所見的,並未過去甚久,大概乃是在我們這一代,就是在多米田操權的末尾。』」

      特土良(Tertullian)與愛任紐是同時的人,說:「使徒將所有的道理和血,所澆灌的教會,快樂了!在那裡,彼得受像他主所受的苦;在那裡,保羅與(施洗的)約翰一樣死而得冠冕;在那裡,使徒約翰被投入沸油中,而無受害,就被貶到一個海島上。」這幾句的話,告訴我們兩個事實。一,約翰曾被貶;二,他被貶的地方,是在一個海島上。當特土良論到尼羅的逼迫之後,他說:「多米田照殘暴來說,大概也是一個尼羅,因他所作的,也是一樣。但是他是人類中之一,所以他不再試作,他就召回他所貶的人。」

      多米田逼迫基督徒的法子,是用問流;尼羅的法子,是用殺死。這是歷史告訴我們的。

      亞力山大的革利免(Clement)以為多米田死後,約翰從他徙放的地方回來;那時是在公元九十六年。優西比島(Eusebius)在他的書上,曾三次說到約翰的問流,是在多米田操權的時候;並以為他得啟示時是在多米田為王第十四年,就是公元九十五年。

      維多利納斯(Victorinus)在公元三三年殉道;他所寫的啟示錄批注,是最古存留至今的一書。他解第十章十一節所說的「你必指多民、多國、多方、多王,再說預言」道:「約翰這樣說,因為他是在拔摩海島上,看見這個異象,就是被該撒多米田流到那裡,去作開礦的苦工。就在那裡,他得啟示。因他已經年老,他想就從他的苦難裡,他要被接去享安息。因為多米田已經被弒,他所有的定案,一概取消;所以約翰自礦裡釋放之後,就發表他從主所受來的啟示。」在他的書裡,他解說第十七章八王中的第六個是多米田,啟示錄就是在多米田在位的時候寫的。

      第四世紀有約蘭(Jerome)的見證,他說:「約翰寫啟示錄的時候,是在拔摩海島上,就是多米田皇帝第十四年時(公元九十五年);多米田是羅馬逼迫基督徒的第二個皇帝,尼羅是第一個。」

      直到第四世紀下半的時候,才有異眾的以皮房尼亞斯出來,他說:約翰九十歲時,就是在古羅底亞斯(Claudius)在位的時候,他回來。按古羅底亞斯是被人殺死的。他死的年,是在公元五十四年。如果約翰在公元五十四年左右就有九十歲了;那麼,約翰比我們的主,約大有三十三歲了。因為到公元二十七年,我們的主已經三十歲了;所以到了公元五十四年,主耶穌(如果尚在世)大概五十七歲了。在這個時候,約翰已經九十歲;那麼,他豈不是比我們的主大三十三歲麼?如果是真,主出來召門徒的時候,聖經記祂已經三十歲了;這樣,約翰作門徒時,已經有六十多歲了!每一個聖經的學者,都能說,他沒有這麼的老。所以贊成古羅底亞斯時候的理想,是無理由的。彭伯先生說:「以皮房尼亞斯是古代著作家中,最不謹慎,最不確實的一個。」

      這些外面的見證,已夠證明,啟示錄是在多米田時候寫的;何況我們還有許多,不勝舉例的古代著作家,贊成這個時候呢!

      外面的見證,是有力的;裡面的見證,也是不弱的。我所說「裡面的見證」,意是經文中的見證;就是說,啟示錄本書證明,它是在多米田時候寫的。

      若說啟示錄是在尼羅的時候寫的;那時離保羅的時候,不過只有五六年。啟示錄二章三章中的七封書信,表明寫啟示錄時的教會光景。其中的光景,最少是在保羅後二十年,或三十年的光景;並非保羅後五六年的光景;所以贊成尼羅的時候的理想,是不對的。第二章十四節所說的,「有人服從了巴蘭的教訓」,是在多米田時,才成立的;以前的時候,沒有事實來符合二章十四節。

      約翰說:我約翰就是你們的弟兄,和你們在耶穌的患難、國度、忍耐裡一同有分,為神的道,並為給耶穌作的見證,曾在那名叫拔摩的海島上(一9)。這一句的話,與教會裡的光景,是特別有關的。因為那時在別迦摩的教會,已有一個安提帕作了殉道的人;士每拿的信徒,快有信心的大試煉,或且將至於死。三章十節所述的這些光景,是表明亞細亞已有逼迫。這必不是尼羅的逼迫,乃是多米田的。因為尼羅所有逼迫的法子,都是用斬殺;多米田多用問流的法子。尼羅的逼迫,不過是在羅馬城附近的地方;多米田的逼迫,才有達到亞細亞。

      耶洗別雖然從前就在推雅推喇有了許多勢力,但是照二章二十、二十一節所記,在寫啟示錄的時候,已是主賜她機會悔改之時以後了。

      從外、裡二個見證來證明,啟示錄必定不是在尼羅王在位的時候寫的;必定是在多米田操權的時候。這就是公元九十五年,或是九十六年。

      因為啟示錄是一本預言書(一3),所以那一班的理想家,要把它著作的時候,安排在尼羅的時候;他們才能夠把書中的預言,應驗在尼羅王身上,和當時基督徒所遇見的光景。但是我們知道,這書是在尼羅王之後寫的,因它是本預言,所以他們的理想,不能成為事實了。這一本書,到了現今,還是預言;不是一本寓言的歷史,也不是一本應驗的預言。

      我們已經證明,這書是在多米田的時候寫的;所以理想家所有的計謀,打算將此可畏的書,就是聖靈最利的劍之一奪去;已經失敗了。

 

啟示錄的解釋】啟示錄的解釋,是解經家所爭執的。解釋啟示錄者,分為三大派:一,過去派;二,歷史派;三,將來派。過去派以為:全書差不多都已經應驗了。它的一大部分,都是應驗在過去的奮鬥中,就是教會與羅馬的奮鬥;而教會的得勝,是最終的結果。這一派人所說的,太為理想,為純正的解經家們所不取。

      歷史派以為:這書是教會的一部歷史,說出世界罪惡的權勢,如何與教會爭戰。在改教的時候,這種解說是最流行的,直到十九世紀,尚是不衰(現今尚有),特別在拿破侖崛興的時候,人以為這是最終公認的解釋。復元教中,人以為教皇與羅馬教會,就是敵基督與獸。路德的見解,也是如此。然而對方羅馬教的解經家,則以復元教為敵基督,並且說,他們尋六六六的數目,乃是指路德馬丁,因為他們發現他的名字裡包含這個數目!在十八世紀末,十九世紀初的時候,許多神的子民,就以拿破侖是應驗啟示錄十三章的人。書中許多的數目,經人加以許多設想,以為是許多定期的預言。他們以三年半等數目,當作他們當日曆史上的苦難。

      將來派以為:本書的大部分尚未應驗,若是應驗,則俟之將來。從第四章起,尚未有一字已經應驗。二章三章是說教會,須俟教會時期完滿後,四章以後,才有應驗的可能。從六章到十九章,就是在但以理第七十個七里,所要發生的事。但以理的末個七,須等到教會歷史完畢之後,方能開始的。這個解釋,是最滿意的,與聖經別處的預言,是最相吻合的。我們並不是要爭甚麼意見;願主保守我們離開這個。我們所要的,乃是祂的真理。願祂的靈引導我們進入一切的真理,好叫我們明白神的話。

      這三派的人對於啟示錄的解釋,不免有許多的辯論;我們的目的,已經說過,乃是領悟神所要我們知道的,並不是要爭甚麼派見;所以,不願意在這裡有很長說理;如此,雖叫人歡迎,然而並不造就人。不過,有幾句話是可以說的;就是:過去派都是一般理想家的見解,最初幾世紀教會中人,沒有那樣相信的;他們限制約翰的見地,以為這不過是他看見羅馬人逼迫基督徒,所說的寓言,並預言羅馬人的失敗。歷史派不免將聖書對末世人最嚴重的警告取消,使人不知甚麼是神的忿怒。我們應當看清楚,到底聖經是如何教訓。

      在哥林多前書十章三十二節,保羅將人類分作三大部分:猶太人、外邦人,與神的教會。舊約的時候,沒有教會,新約時主才設立教會。啟示錄一書既是聖經的末一卷,又是歸納結束全部的聖書;則當然在啟示錄裡,我們必定看見這三大部分,如何一一歸結。這是頂自然的。過去派以為:啟示錄講論在過去的時候,教會如何奮鬥;歷史派人說的,亦不過教會自約翰以後,如何經歷。二者只抱定教會,而不顧,或抹煞猶太人及外邦人。如此解說,未免太偏;使神在聖經裡的啟示不完全。因為照他們的說法,則我們將不知猶太人和外邦人,將如何下落。我們在這書裡要看見教會在世所經歷的程途,並他們將來所得的榮耀;猶太的遺民(餘數),如何受主的保護,經過大災難,而得神藉諸先知所應許的福;外邦人如何不信、犯罪而受刑;有的如何歸主而得他們的快樂。

      我不欲辯論,到底誰是誰非。然而總有一個真實的解釋,能夠符合舊新約所有的預言,而俾益我們的靈性。這真實的解釋,在那裡可以得呢?我答說,就是在本書。啟示錄所告訴我們的是最可靠的。我們不必費時去查考各派的解釋和理想,不必管過去、歷史、將來等名詞;最好的法子,就是直接查考聖經。我相信在啟示錄裡,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已經賜給我們以一個解釋的妙鑰了。

 

解釋啟示錄的妙鑰】聖經的每一卷,都有一節鑰節;意即用這一節的經言,能夠開通本卷的意義。我們也希望在啟示錄書裡,能夠找出一節的鑰節,叫我們得本書的綱領。這一節在甚麼地方呢?主耶穌親自命令約翰寫啟示錄;我們現在可以看他到底如何受命著書,希望在這裡明白本書的內容。主耶穌命約翰說:所以你要把所看見的,和現在的事,並將來必成的事,都寫出來(一19)。主命約翰寫三件事:第一,約翰所看見的事;第二,現在的事;第三,將來必成的事。約翰寫啟示錄時,就是照主所命的,寫這三件的事。當主命約翰寫的時候,約翰已經看見了一個異象。主命他,第一,將他所看見的異象寫出。再後,主又命他記「現在的事」,並記繼續在現在的事後面的「將來的事」。所以,這一節的聖經,包含過去、現在、將來的事。

 

啟示錄的三大段】由此看來,啟示錄必定是分作三大段。然而啟示錄有二十二章,這三大段如何分法呢?未說第一段第二段之先,讓我們先看第三段。在第四章,有一節經言,明證第三段是從第四章開始。約翰說:這些事以後,我觀看,見天上有門開了,我初次聽見好像吹號的聲音,對我說:『你上到這裡來,我要將這些事以後,將來必成的事指示你』(四1,原文)。「這些事以後」,就是首三章以後的事。啟示錄一章十九節說,啟示錄第三段是論「將來必成的事」。約翰從第四章起,所看見的是「將來必成的事」(四1,原文)。所以,啟示錄第三段是從第四章起(因為它只有三段,所以第三段是從第四章起,至二十二章止)。所以自第四章起,都是論將來的事。第三段既是從第四章起,則第一第二兩段,必定是在啟示錄頭三章裡面了。

      啟示錄第一章就是約翰所看見的。十一節告訴約翰,將所看見的寫之於書;十九節又命他寫他所看見的。十一節和十九節中間,約翰見了異象;這就是他所看見的。所以,啟示錄第一段就是第一章。全書本來分為三段。第一段是第一章,第三段是從第四章到末;則第二段必定是第二第三兩章了。啟示錄第二章第三章,就是「現在的事」,裡面說教會的事。約翰是教會時代中人,所以稱教會為「現在的事」。二章三章是全教會自始至終的預言歷史。從以弗所離棄當初的愛心(二4)起,到老底嘉被主吐棄(三16)為止,全教會的歷史,都從這七個教會裡表演出來。「將來必成的事」是在「這些事」(一至三章的事)之後。(因為它只有三段,所以第三段是從四章起,到二十二章止。)故第四章以後所有的事,必須等至教會歷史完了,方才開始應驗。現時雖然已近末期,然而教會尚見存在,她的時期尚未完滿;所以,第四章至二十二章,啟示錄第三段的事,尚一字未嘗應驗。「現在的事」(教會)未過之前,「將來的事」(四章後的事)斷無應驗的可能;這是聖經的教訓。啟示錄一章十九節真是一個鑰匙,可以開通本書的奧秘。所以藉這一節,我們已經得一個真正的解釋了。

 

啟示錄的信息、體裁與性質】基督雖是啟示錄的題旨,然而啟示錄是記載世末的事情;其中所發生的各事,都是注意在引進神所立約的國度。所以,它是一本預言。在本書的開始和結束,都說明本書的預言性質(一3廿二71819)。本書的信息,是預言將來,把將來的事,從許多的異象裡說出來。

      初學者每被本書許多的表號所亂,如墜五里霧中,以為其中寓意太多,不易明白。但是,究竟,本書並不如其所設想者之難;本書雖多表號,然而其已解明的,亦不為少。讀者切不可茫然昏亂,應當多賴主的能力,多有忍耐,用功讀主的話。若使尋求世上的學問,應當忍耐,則何況屬靈的呢!已經解明的表號,最少有十四個;其未解的,大約亦不多過此數。

(一)燈台表明教會(一20)。

(二)星表明教會的使者(一20)。

(三)火燈表明聖靈(四5)。
(四)角與眼表明聖靈(五6)。
(五)香表明聖徒的祈禱(八34)。
(六)龍表明撒但(十二9)。
(七)青蛙表明穢靈(十六13)。
(八)獸表明王(十七12)。
(九)獸的頭表明山(十七9)。
(十)獸的角表明附庸的王(十七12)。
(十一)水表明人民(十七5)。
(十二)婦人表明大城(十七18)。
(十三)細麻衣表明義(十九8)。
(十四)羔羊的妻新婦表明神的城(廿一910)。

      所以,我們不要太以為這書是「一本表號的書」。本書約有三十餘個表號,其中已有一半已經解明;全書二十二章,平均每章尚不及一個表號;怎能說,這書是「一本表號的書」呢?本書的預言,是分作兩種的,直接與間接。因為,人們以為啟示錄只說表號,所以才有許多不明白的地方。雖然它有間接的表號,但是其表號,並不是全在黑暗裡,未解明的。所以,讀者不可因其表號多,而茫然無措,應當分別其中之未解和已解的,而尋求其意義。

      雖然本書的體裁曾用過表號,然而,我們切不可因此而把它完全靈然解了。一件事應當記得的,就是啟示錄是一本「開」的書(廿二10),不像但以理書是一本「封」的書(十二4)。並且這書稱為「啟示錄」,所以所有的記載,都是開啟出來的,給人知道的。所以,它都是據事直書;我們可以按字面會意。並且這書的末了,所記載的是實在的神跡──復活、被提、降臨、等等;則這書的前部,也必定是記載實在的刑罰。因為這書是一本前後相同的書。並且這書是一本預言,上面已經說過;據云:舊約論主耶穌的預言,有百十九之多;這些預言,如何應驗呢?都是按字面,如童女生子、伯利恆、出埃及、三十塊銀等,都是按字面應驗的。

      所以神在本書,除了一些表號之外,其餘都是明明說的。我們承認其中有屬靈的意思和教訓,但是在事實方面,還是按字面解釋。譬如第七印開後,就有七天使吹號。七號裡的雹子、火、血、山、海、星、日、月等等,都應當按字面直講;然而,我們也可從其中得許多屬靈的意思和教訓。我們切不可單說啟示錄的屬靈意義,而取消其字面刑罰的可畏。在這裡我們看見神的智慧。祂將靈意藏在字面裡頭,叫多受神教訓的人,能從字面之外,更看出其中的更深教訓;一方面叫一班平常的信徒,能從其中直接學得,將來災難的實在光景。主的話是對嬰孩顯明的(太十一25)。如果,它是深若一班人所說的,則嬰孩又安能明白?我們讚美主,因為啟示錄雖然有一些難解的地方,然而,在主裡面作嬰孩的也能明白,因為其中有許多都是按字面說的,凡能讀的人都能知之。我們再讚美主,因它雖是甚淺,普通的信徒可明白,然而世界最好的腦力,在它裡面也能找出許多研究的資料。我們的神真是神!

      啟示錄的性質是公義的,自始至終都是表明神的公義;我們在它裡面,很不容易尋神的恩典;就是對於教會,也是極乎嚴格的。它真是一本審判的書。在這書裡我們看見主審判教會、猶太,及外邦。本書是啟示主耶穌,而說祂的審判。就是因為本書的性質,不像別卷的新約,所以叫多人覺得太難。然而這並不是難知的。教會已經失敗了,所以主惟有審判她之一法。所以二三兩章裡所記載的,就是主審判台前(林後五10)的先聲。除四五兩章記載過渡之事外,六章至十九章所載的,都是但以理書第七十個七,就是末了的一個七之事(看下文但以理書七十個七)。但以理書的七十個七,都是律法的時代。恩典的時代,乃是夾插在第六十九個七和第七十個七的中間;所以,恩典時代一終,第七十個七就開始;這仍是律法的時代。所以,六章至十九章所說的事,乃是在律法時代之內的;自然難怪其性質甚為公義。

      啟示錄是公義的、律法的,所以它就也帶許多猶太的性質。教會在本書裡,並不像保羅書信中的教會。雖然,它是用希臘文寫的,然而其字句多是用希伯來的成語,如亞巴頓等等。至於我們主的名稱,在本書中也有許多猶太的性質在裡面。如耶和華神等等。馬太福音裡引舊約之言,約有九十二次。希伯來書引舊約之言,約有百零二次。啟示錄引舊約之言則約有二百八十五次之多。這證明:本書是記載神將回到舊約的境地去,而對待猶太人與外邦人的事實。救恩是從猶太人出來的。主的聖徒們,應當多學習如何愛猶太人,不要對他們有不懌的意思。對於主的選民,我們應當愛他們。

 

救恩與賞賜】我們已經看過,啟示錄是一本公義的書;我們若要明白它公義性質的作用,就不可不分別救恩與賞賜。聖經──神的話──將此二者分得頂明白,並不絲毫相混。神所分開的,人不可強為作合。我們現在把它們分別一下:

      救恩是白賜的,不是由人作工得來的。乃是神施恩給我們,並不是因為我們有甚麼功勞。這可以看幾節的聖經:

你們一切乾渴的(指罪人)都當就近水來(指神的救恩);沒有銀錢的(指功勞義行等)也可以來;你們都來,買了吃(意,凡是罪人都可以相信得救);不用銀錢,不用價值(指不必有善行,不是因自己好),也來買酒和奶(也可以得救恩的快樂)。(賽五五1

神的恩賜。(約四10

神的恩賜……乃是永生。(羅六23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弗二89

祂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為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祂的憐憫。(多三5

願意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啟廿二17

      我們應當再三注意以上的經節。這幾節聖經,和許多尚未引出的聖經,證明我們的得救,乃是白白的,不是因我們的行為,不是因我們的義行。我們得救,是因神的恩典、神的恩賜(意即白賜);我們相信就完了。這一點我們應當十分的注重。得救的工夫,完全是主耶穌替我們成全的;祂死在十字架上,完成了我們的救恩;現在我們若要得救,若要得永生,並不用再作出甚麼工夫,再加上甚麼功勞;相信接受就夠了。我們所有的善行,在神的面前,都是不蒙悅納的。全部新約書裡,說到信就得救,信有永生,信得稱義等等的話,約有百五十次之多。神是不欺騙我們的;祂說信,只要信就得救,就有永生,就得稱義;當然我們一信就得救──有永生,稱義了。這是白白得的。神賜給我們永生,這永生也是在祂兒子裡面。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約壹五1112)。凡人用信心接受主耶穌作救主,照神的話是已經有生命了。真的,信子的人有永生(約三36)。一信就有!

      賞賜(與恩賜別,有的譯作獎賞)則不然。賞賜不是白白得的,乃是因善行得的。賞賜是按聖徒的工夫而施給的。我們可以看以下的經節:

賞罰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報應他(啟廿二12)。(這話是對教會說的。16節)

各人要照自己的工夫,得自己的賞賜。(林前三8

無論作甚麼,都要從心裡作,像是給主作的,不是給人作的;因你們知道從主那裡,必得其業為賞賜;……行不義的,必受不義的報應。(西三2325

作工的得工價(原文賞賜),不算恩典。(羅四4

      尚有許多的經節是可以引的,但是,這幾節已夠證明,賞賜不是白得的了。照聖經的教訓來看,我們能夠看見,賞賜乃是因信徒的善行而加給他們的。或微至杯水(太十42),或隱至思念(林前四5),或因謙卑服事(可十43),或因為主受苦(路六22),都有得獎的機會。

      所以照聖經來看,擺在一個人面前的目標是二件。當我們作罪人的時候,我們的目標就是得救。當我們得救之後,作了信徒的時候,我們的目標就是賞賜。救恩是為罪人預備的;賞賜是為信徒預備的。人們應當先得救恩,然後追求賞賜。沉淪的人,應當得救;得救的人,應當得賞。讀了哥林多前書九章二十四至二十七節,和腓立比書三章十二至十四節,我們就要見到,有的信徒得不獎賞。保羅在這兩處聖經,是說賞賜的問題,並不涉及得救的事情。保羅深知他自己是得救的人,因他在他的書信裡,常常表明他是已經蒙恩的了。但是,在這兩處聖經,他說出他已經得救之後,所追求的是甚麼,就是賞賜。那時他尚不敢說定,他已經得賞,他正在尋求之中。罪人應當求得救;信徒應當求得賞。

      罪人雖然壞到極點,他若肯接受(信)主耶穌作救主,他就立刻得救了。他一得救之後,因為神已經重生了他,他就應當發展這個新生命,為主作工,忠心服事主,來得賞賜。人的得救,乃是因基督的功勞;人的得賞,乃是因自己的功績。人的得救,乃是因信心;人的得賞,乃是因行為。神肯拯救無功勞的罪人;神不肯賞賜無功績的信徒。人們未信主之前,若肯承認自己是一個罪人,來就耶穌,相信祂在十字架上的死,乃是替他死的,他就得救了,永遠的福樂就保險是他的了。他一得救之後,照聖經所說,神就放他在運動之中,叫他賽跑;他若得勝,就有賞賜;他若失敗,就無賞賜;然而,並不因其失敗而失去永生──救恩。得救是永遠的。在這裡我們有最均衡的教訓,最合式的真理。可惜,許多人只知道得救,以為若能得救,就十分足意了,並不顧及賞賜。可惜,許多人將得救與得賞混了,以致以為得救是十分之難的,須藉自己若何刻苦,方能得。但是,這並不是聖經的教訓。聖經以為得救是非常之易的,乃是主耶穌替我們成就一切的工夫。得賞是有些艱難的,乃是我們靠主所應當作成的功績。

      這裡可以用一個比喻:某富翁設立一義務學校,來學者不收膳學費,一切費用都由這富翁代出。校中學生,果有成績突出的,就特別有獎賞。得救可比進義務學校,肯來主耶穌那裡的人,主都救他,所有得救的代價,都是主代付。作義務學校學生是頂容易的,不必花甚麼,來就夠了。得救也是頂容易的,不必作甚麼,信就夠了。但是,學生要得獎賞是很不容易的,應當下一番工夫。信徒要得賞賜也是不容易的,應當有許多善行。

      讀者在此,切不要誤會,以為得救就夠了,不必再尋求甚麼賞賜;應當知道:每一個真重生的人,主都是叫他更進前追求賞賜,並且他也是自然而然的要追求。這並不是為自己的私利。得賞,換一句話說,就是得主的心,就是得主的喜悅;因為主所賞賜的人,就是祂心所喜悅的人。罪人應當如何得救恩,信徒也當如何得賞賜。救恩在罪人身上,是怎樣要緊,賞賜在聖徒身上,也是怎樣要緊。每一個罪人,最要緊不過的事,就是應當得救;每一個聖徒,最要緊不過的事,就是得賞。聖徒若不得賞,這並不是說,他犧牲了他的利益;乃是說,他的生命不聖潔,工作不忠心,在世沒有表顯,或沒有完全表顯主耶穌基督。

      晚近的教訓有兩極端,變成兩錯誤。有的人以為得救是非常之難的,人應當這樣作,那樣作,後來才能得救。這樣就將主耶穌基督代死、贖罪的功勞取消了;因為這種的教訓,是叫人負完全的責任,而忘記聖經是說,由恩得救,因信稱義。有的人以為無論甚麼都是由恩(這固然是有理的),凡相信主耶穌的人,不只得救,並且他將來要得賞賜、榮耀,並與主耶穌一同操權;他們完全以所有責任歸於神,而忘記聖經是說,有人要受虧損,雖然得救,乃如經過火一般(林前三)。但是,我們有最中庸均衡的教訓。人未信之前,主為之負責;既信之後,當自負責。得救的事是完全主為之代作,人相信就夠了;得獎的事是完全信徒自作,單相信是不夠的。罪人不能行善以得救,聖徒不能相信以得賞。得救在乎信心;得賞只視行為。無信不得救;無行不得賞。如果我們謹慎讀過新約,我們就要看見得救和得賞,如何為神所分開。得救是為罪人;得賞是為聖徒。此二者都是神的命令──罪人當得救,聖徒當得賞。不顧此二者之一,都不能不無重大的損失。我們不可將救恩與賞賜,混在一起。

      得救是甚麼呢?就是有永生,免沉淪。這是我們所知道的。但是,這並不規定我們在榮耀裡地位的高下。這件事是由賞賜來定規的。賞賜是甚麼呢?從聖經裡,我們能夠看見,賞賜就是在千年國度時,與主耶穌一同作王。每一個信徒,都有永生,但不一定每一個信徒,都有與主耶穌一同作王的賞賜。馬太福音裡所說的天國,就是指千年國的屬天部分說的,意思就是與主耶穌一同作王。每一個謹慎讀福音的人,都要看見,永生與天國的分別。得永生只用信心就夠了;得天國則須努力才可。得救就是得永生;得賞就是進天國。弟兄們,我們努力向標桿跑去吧!願神叫我們願意為祂捨棄一切,以得祂的賞賜。得救是在現在,是立刻就有的,因為經上記說,信的人有永生(約翰福音),這是現今就有的。得賞是在將來,是後來才有的。因為經上記說,須等到主降臨,才有稱讚(林前四5)。我們都要受報(林後五10)。「要」是將來才有的。得救是現在;得賞是將來,所以不可相混。在救恩和賞賜裡面,是有極大原則上的分別的。救恩表明神的恩惠,因為神不按世人的罪惡報應人,他若相信了主耶穌,就可以得救。賞賜表明神的公義,因為神按聖徒的善行報答他,他若忠心服事主,就可以得賞。我們應當記得,神不單是恩慈的,也不單是公義的;祂有恩典,又有公義。拯救罪人,這是祂的恩典;獎賞聖徒,這是祂的公義。我們已經說過,啟示錄是表明神的公義的。所以明白救恩和賞賜的分別,是明白啟示錄的要件。若不明白救恩與賞賜的分別,讀到啟示錄神對待聖徒的公義,就不易解說了。

      神藉約翰說出永生的道。在福音裡,他說到得永生的方法。在書信裡,他說到永生的表顯。到了啟示錄,他就說到得永生(得救)之人的審判。所以,啟示錄這本書對於信徒少有涉及他們的得救問題,乃是涉及他們的得賞問題。這書說公義;賞賜是神公義的行為,所以這書說賞賜。所以我們讀二章三章,看到那裡並不提及得救問題,而是說到基督徒的生命、工作和得勝。知道這個,不特容易明白二章三章,就是後來各章的道理,也能明白。

 

四個審判】說了救恩和賞賜的分別之後,我們又到了一個連帶相關的問題,就是審判的問題。不審判,何以知誰得救,誰不得救呢?不審判,何以知誰得賞,誰不得賞呢?聖經裡有四個審判:一,主耶穌在十字架上代替罪人受審;二,信徒在基督台前受工作的審判;三,外邦人在地上受審(太廿五3146);四,死人的審判(啟廿1115)。這四個審判,一個已過,三個未來。凡人肯相信主耶穌作他的救主,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為罪受審的效力,就臨到他,他罪的問題就永遠解決了,他就得救了,他就有永生了,他就不再受定罪了。原文的不定罪(約三18;羅八1),就是不至受審。意思就是凡相信主耶穌作救主的人,他就不再受罪的審判了;因為主耶穌已經替他在十字架上代受了。

      雖然信徒不必再受罪的審判,然而,聖經說信徒還應當受審(林後五10;羅十四12;太廿五1430;林前三1115)。這是甚麼審判呢?不是得救和沉淪的審判;因為這已經在十字架上解決了。並且哥林多前書三章十五節說,在這審判中,無論如何,總不至沉淪。這是甚麼審判呢?這是聖徒行為的審判。十字架的審判,結束我們作罪人的生活。基督台前的審判,結束我們作信徒的生活。在基督台前的審判,就是審問從我們相信主耶穌起,所有的行為如何。已經認過的罪,都不提起。有的人為主盡忠作工,受苦受難,丟棄萬物,凡事為主而作,並無其它的目的,不求人的喜悅,單行主的旨意,這樣的人要受賞賜,與主耶穌一同作王,得說不出來的榮耀。這是何等的好呢?主心得快樂,自己得榮耀。我們追求這個吧!有的人雖然有時失敗,但他已認罪,寶血已把他洗乾淨,他就重新追求,再在十字架的窄路上跟從主,就也要得祂的賞賜。有的人,雖然無罪,然而他的工夫,好像草木禾秸,求人的喜悅,務外,懷兩個目的去作工,他就要受虧損,並無賞賜。有的人雖然得救,然而他得救之後,尚犯許多的罪,未曾主前認罪,未曾悔改,這樣的人不特無賞賜,且有刑罰;雖然他的永遠得救不至搖動,然而主不能不重重的責打他。啟示錄一到三章,都是表明主耶穌基督採取審判聖徒的態度,其中的情形都是基督台前的先導。

      外邦人的審判,就是看他們如何對待在災難中的猶太人而定。時候是在災難的末了,和千年國快起始的時候。啟示錄十六章十二至十六節;又十九章十一至二十一節的審判,就是這個。

      白色寶座的審判,就是第四個的審判。

      啟示錄說審判。明白這四個審判,我們就能知道這書所說的審判。

 

數目的意義】「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入學義,都是有益的」(提後三16)。神在聖經中用了許多的數目;在愛慕主話語的人看來,數目也是深有意義的。神的目的並不是要人用它們當作奇談,乃是為要祝福祂的兒女們。如果父神以為聖經中應當有數目的意義蘊蓄在其間,則祂的兒女們若不理會這個,自然難免靈性上的損失。在許多人看來,聖經數目的意義,不過是一種牽強附會的解說;但是,在敬虔深信的人看來,沒有一件事是湊巧,神的手是在一切事的後面。神既喜悅在聖經中用許多的數目,我們就不可自甘愚昧,不知其意。並且,啟示錄這一本的書,是比別卷的聖書,更多說數目。若是我們要按正意分解它,則我們不可不先明白聖經對於數目的意義。

      聖經的數目,是以一到七諸數的根本。所有其它的數目,都是從這七個裡,得它的意思和解釋。七是全數;這是多人所熟知的。八並不是獨立的數目。七是一周,八是週而復始的數目。所有比七更大的數目,都是從這七數之中,相加相乘而來。例如:十是從二、五而來;十二是從三、四而來;四十是從五、二、四而來;余類推。它們的意義,就是看七數之內,如何相加相乘而定。我們現在看幾個數目:

 

      一是神的數目,就如申命記六章四節所記: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又如提摩太前書二章五節所記:只有一位神。一,是獨立的,單獨的,不必依賴第二人;這是表明神的能力。一,是滿足的,不必需用第二人;這是表明神的豐富。一為諸數之首,是一個創始的數目;這表明神的偉大,祂是萬有的根源,祂是一切的首領。神是獨一的。我們看聖經對於一的用法,也能得許多的幫助。出埃及記十二章二節說,逾越節是在第一月,這是指神的救贖說的。各各他的救贖,是諸事之首。創世第一日所造的是光;這是神的大能。聖經的第一卷是創世記,說到神的能力與榮耀。出埃及記二十二章二十九節說,以色列人的長子是歸於耶和華的,因為他是歸祂為聖的。出埃及記二十三章十九節說,初熟的果子應當獻給主,因為主應當最先得我們服事的。可惜,許多神的兒女們尚不知神是一,尚不以神為一。我們應當萬事讓祂居首位。原文聖經裡所有只說一次的字,都是注重的,要緊的。一,也有符合的意思,就像創世記四十一章二十五節所說:夢乃是一個;這就是表明相同。一,也有和平的意思,就像約翰福音十七章十一節所說:合而為一;這就是表明聯絡。綜上以觀,我們可以見到:一,是諸數之母;所以它是神的數目。諸數肇端於一,神是一切的始端。一是單位,為諸數的團結;神在祂自己裡面托住萬有。無數足以超過一,而在一之先,所以一是代表天上絕對的神。雖然,這數最初是指神說的,然而,若指人說,也許有惡解(所有的數都有惡意)。若以一指人,就是說人的孤立無助、成為獨夫、強項、不肯服人、賴人。

 

      神是三而一的,是一而三的。在這三一之中,聖子是第二位。所以二是主耶穌的數目,但有未完全,未終結的意思。祂是第二個從天上來的人。祂有兩個天性:神與人。祂的工作是分作受苦與得榮二大段落。我們讀利未記時,看見人犯罪,應當取兩個鴿子,或兩個斑鳩,來到神的面前;一個用以作贖罪祭,一個用以作燔祭。贖罪祭是為罪的,燔祭是為人的;神赦免罪,悅納入;這也是兩方面。利未記中許多次記載兩個斑鳩,兩個鴿子;這是表明主耶穌的救恩。二也是救恩的數目。神的第二位主耶穌,是作人類的救主。

      二也有加增、互助、交通的意思,就加傳道書四章九至十二節的話:兩個人總比一個人好,因為二人勞碌同得美好的果效。若是跌倒,這人可以扶起他的同伴;若是孤身跌倒,沒有別人扶起他來,這人就有禍了。再者,二人同睡,就都暖和;一人獨睡,怎能暖和呢?有人攻勝孤身一人,若有二人便能敵擋他。

      二是見證的數目。有兩個不同的人作見證,這見證就真的。請讀申命記十七章六節,又十九章十五節;馬太福音十八章十六節;哥林多後書十三章一節;提摩太前書五章十九節。神對人的見證有舊新二約。門徒的名是兩個兩個的記載(太十24)。門徒出去作見證,是一雙一雙的出去;見證的法版是兩塊的;在大災難中作見證的有二人(啟十一3)。神的第二位,是神的道,是誠實作見證的(啟一5)。

      二尚有一個意思:就是分開、相反、互異。好像:神造地第二日的工作,就是分開上下的水。不潔的獸,進入方舟是一雙一雙的(創六1920)。婦人生女孩,則生後二周以內是不潔的,比生男子多一倍(利十二5)。

      二尚有一個意思。二是生產的數目;二是從一加上的第一個數目,所以二並不是一個完全的數目,須有其它數目相加,方能成為完全。聖父與聖子並非一個完全的神;須有聖靈加上合成三而一,方是一位完全的神。夫婦成為一體,從神看來尚非完全,當生育子女,方是美滿的家庭。

 

      三是個人完全的數目;三是神的數目:代表三一的神;三是一加一再加一而成的。此三個一相加為三,相乘為一。好像神是三而一,一而三的。在幾何學上兩線不能成形;所以上文說過,二不是完全的數。三線方能成形;所以三是最初的完全,而代表神。一個完全的人,是靈、魂、體合成的。一個完全的家庭,是父、母、子女合成的。一個完全的信仰,是知識、行為與經驗合成的。

      三亦是復活的數目,主耶穌在第三天復活。大地是第三日從水裡出來的。人的重生是藉福音的宣傳,不只在言辭,並且在能力和聖靈;這是三合一的工夫。約拿是在第三天出魚的肚腹。將來以色列的復國,也是與三的數目有關(何六12)。

      三的數目常常與神相關。好像受浸時所奉的聖父、聖子、聖靈(太廿八19)。使徒的祝福也是三而一的(林後十三14)。主耶穌三次受試探;主耶穌三次在客西馬尼園內禱告;彼得三次不認主;主三次間彼得「你愛我麼?」又三次命他說:「餧我的羊。」神為祂兒子所作的見證,也是原來有三(約壹五8)。撒拉弗讚美神,是三次讀:聖哉,聖哉,聖哉。(賽六3)四活物讚美主神,也是三次說:聖哉,聖哉,聖哉。(啟四8)會幕中最大的器皿,就是祭壇,所有會幕中的器皿,都能裝置在裡面。祭壇代表十字架:滿足神的公義。祭壇是三肘高的,表明十字架的義,已經達到神的程度。神審判人罪在耶穌基督裡面時,天地黑暗三個時辰。主耶穌的顯現也是三次(來九2228):第一次在世顯現贖罪(26節),第二次在神右邊顯現代禱(24節),第三次向等候祂的人顯現,救贖他們的身子(28節)。

 

 

      四是世界的數目。神將世界分為四國:巴比倫、瑪代波斯、希臘、羅馬。代表世界強權之人像(但二)的原料,也是分為四種:金、銀、銅、鐵。在神眼光中所看世界的列國,乃如四個大獸一般(但七)。四是世界的數目,也能從四字如何與世界相關看出來。世界有四季:春、夏、秋、冬。世界有四方:東、西、南、北(民二)。世界有四原料:土、氣、水、火。世界有四風(啟七1),有四大部分。世界的樂土伊甸園所流出的水,是分為四河(創二1014)。代表世界所有受造之物的活物,也是四個(啟四6)。與活物相同的,就是基路伯,以西結看見基路伯有四個臉面:獅、牛、人、鷹;都是世界的受造物;他們又有四個翼。世界的人類是分為四部:多民、多人、多國、多方(啟十七15)。世界的人心是分為四種:在主耶穌所說撒種的比喻裡,地分四種。祂說:田地就是世界。審判刑罰世界的災難,也是分為四種:爭戰、饑荒、瘟疫、地震(太廿四67)。為主耶穌對世界作見證的,有四本福音,表明主耶穌的四個關係。世人犯罪絕頂時,四個兵丁分主耶穌的衣服(約十九23)。為世人所設立的祭壇,是四方的,有四個角(出廿七1)。十誡中的第四條,是論世界的事。主禱文中的第四句,也是說到世界。神在第四日所造的,乃是世界的事,「日下的事」。聖經第四卷,民數記說到曠野的經歷,曠野就是指世界。四是從三而來,三是四的根基。三代表神。所以四代表受造者,如何倚賴那個創造者。四是第一個可以分開的數(四可以用二除),所以它是一個軟弱的數目。受造者無一可誇,它所有的,不過如是!

 

 

      五有幾個意思,這幾個意思是相連相關的。五是不完全的數,也是人在神前負責的數。因為不完全,所以應當負責。五是四加一。四代表世界受造的人;一代表獨一的神。五是人在神前的數。照此看來,有了兩個意思:一是神加恩給人;一是人在神前負責。人得了神恩之後,自然當負責神前。

      五的不完全,可從下文見之。人手的五指,人足的五趾,不過是人手足的半。第五日神創造海中的活物,然而地上尚無生命。開第五實時,殉道的人,是何等的急切;他們尚未得華冠(啟六711)。第五碗的怒氣,是傾在獸的座位上,然而獸的權勢,尚未全毀(啟十六1011)。童女是五愚五智(太廿五2),所以當主耶穌基督再來時,不是得救的人完全都預備好的。五表明人在神前得恩負責。亞倫和他兒子的成聖(利八),和大麻瘋人的潔淨(利十四),都有極深的意思。血是抹在他們右耳垂上,和右手大拇指上,並右腳的大拇趾上。這三個──耳、指、趾,都與五相關。耳是五官之一,指是五指之一,趾是五趾之一。此三者代表一個完全的人──他當用耳領受神的話語;用手工作神的工夫;用足行走神的道路。這表明人在神前負責。他先受恩,得寶血的抹塗。既得寶血洗淨之後,他的全人就當負責神前,行事為人當與他蒙召的恩相稱。

      四本來是很軟弱的,若非再加上一,成為五,則不能負責。這可用一隻手來表明。四個手指是很活潑的,但是若非有大拇指加上,則無能力,不足負責。主耶穌用五塊餅食飽五千人(太十四17),表明主的恩典;大揀選五塊光滑石子勝過歌利亞(撒上十七40),表明人的責任。聖經的第五卷申命記,都是說到神如同施恩,此後人當如何負責。世上第五個國度,就是主耶穌基督的國(但二3544;啟十一15)。要進入這國與主耶穌一同作王的,他的責任是何等的大!馬太福音五到七章就是條件。申命記,聖經的第五卷,就是講論進入應許美地──預表主耶穌的國──應當如何?

      五旬節是逾越節後五十日,預表聖靈降臨,猶太人、外邦人如何蒙恩合為教會(請讀利廿三1521,兩塊餅就是代表猶太、外邦的教會)。人得聖靈原是由恩;然而欺哄祂的,就要受何等的刑罰,這是責任。利未記用五祭代表主耶穌的一次犧牲;人在此也是要負責任的。會幕的幔子是五幅,幔子的柱子是五根。五在會幕的尺量中,是常用的。

 

 

      六是魔鬼的數目,也是人的數目。因為人犯罪,聽從魔鬼的話,所以就與魔鬼相連起來。天將亮時,黑暗倍甚於前;照樣,在完全的七之前的六,也是最壞的。六是二乘三,表明罪惡的發露。六是可用數除的,所以是軟弱的數;人和魔鬼無論如何,都是軟弱的。六無論如何,都是短於七;所以人與魔鬼,無論如何終不能勝過神。願人多知道他自己是六。

      人是在第六日造的(創一)。人應當在六日間作工(出廿三)。以色列人作奴僕的,只作六年(申十五12)。迦南地只可耕種六年(利廿五3)。人類歷史只有六千年。摩西在山上等候六日,神方顯現(出廿四1518)。所羅門的寶座是六級升上的(王上十19)。人每日的點鐘,是可以用六除的。亞他利雅篡位六年(王下十一3)。在創世記四章十六至二十四節該隱的後裔只述至第六代而止。寄教會第六封書,說到世上人的受難。第六印說到世人的死亡。第六號說到人死三分之一。第六碗說到邪靈使世人與基督爭戰。歌革的軍兵是留下六分之一(結卅九2),全營是六分之六。主耶穌為人成為罪形;在舊約裡就用六幅的山羊毛幕幔為預表(出廿六9)。基督降世為人的名字是「耶穌」;「耶穌」在原文有六個字母。世人六次說主耶穌是鬼附的;屬肉身的人,常是預備攻擊我們至聖的主。

人在撒但的手下,反對神時,他的數目是與六相關的。歌利亞是第一個。他的身量是六肘高;他的槍頭是六百捨客勒重(撒上十七47)。尼布甲尼撒的金像是第二個;它高六十肘,寬六肘(但三13)。將來的敵基督是第三個;他的數目是六百六十六(啟十三18)。有一件事可以安慰我們的心的,就是人無論如何,不過是六吧了!我們神的數目是七,世人始終趕不上祂。

 

 

      七是完全的數目。七是四加三而成的;四代表世人,三代表神。人和神連起來,就是完全(不過七是一個暫時的完全數目,並不是永遠完全的;這點到說十二時再說)。所以七常是說到神和人如何接近,造物者與受造者如何連接。七表明完全,在聖經中有許多的例。聖經中第一個七,就是神在第七日安息,立為聖日(創二13);完全的安息。以諾是亞當的七世孫(猶14);完全的人生。挪亞入方舟後,神尚留七日恩典的時候(創七4);完全的等待。雅各服事拉班七年,得拉結(創廿九20);完全的服事。埃及有七年的豐年,和七年的荒年(創四一);完全的恩惠與刑罰。聖所裡的金燈台是七支(出廿五37);完全的聯屬。亞倫及他的兒子應當穿聖衣七日(出廿九30),並潔淨七日(35節);完全的聖潔。人若犯罪,祭司應當七次為他蘸血,七次灑血在聖所的幔前(利四6);完全的洗淨。亞倫和他的兒子應當七天住在會幕裡(利八35);完全的同住。贖罪節的血要七次灑在施恩座前(利十六14);完全的救贖。無酵節要七日獻火祭(利廿三8);完全的奉獻。住棚節要七日守節(利廿三42);完全的榮耀。地在第七年不可耕種(利廿五4);完全的安息。攻打耶利哥城時,七個祭司吹七枝號,圍城七日,而城崩陷(書六);完全的順服,完全的得勝。所羅門建殿七年,守節七日(王上六38,八66);完全的工作,完全的敬拜。乃縵七次洗於約但河(王下五14);完全的信賴。約伯有七個兒子(伯一2);完全的福氣。約伯的朋友七天七夜,為約伯悲傷靜坐(伯二13);完全的悲哀。他們後來當用七隻公牛、七隻公羊,獻為燔祭(伯四二8);完全的悔罪。主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說七句的話;完全恩慈的表顯。七個執事治理供給的事(徒六3);完全的服勞。舊約預表神如何(暫時)對待世人,就用以色列人七個節期(利廿三)。新約表明天國隱秘時代的光景,就用七個比喻(太十三)。啟示錄預言教會各代的情形,就用七封書信(啟二至三)。這些都是一時的,會過去的。

      至於啟示錄,則我們看見有許多的七。有的弟兄說,啟示錄是一本「七」的書。它裡面有七個異象;七件讚美主神和羔羊的話;神的座前有七靈;七個金燈台;七星;七個火燈;羔羊有七角,七眼;七印;七天使吹七號;七雷;獸的七頭,並頭上的七冠;七碗洩盡神最終的七災;七座山所代表的七個王。全書用七字,約有五十六次之多。它是論神如何在最終的時代中對待人,所以這數是時代的完全數,意即暫時的完全數。

 

 

      八是復活的數目。主耶穌是在七日的首日復活,就是第八日。挪亞是第八的人(彼後二5),他全家計八人(彼前三20);他們從方舟(死)出來,生育遍滿洪水後的新地。神命亞伯拉罕為他所有的嬰孩割體,這是在生後的第八日(創十七1114);割體的意思就是脫去肉體的情慾(西二11),這與我們是神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相同(弗二10)。大是耶西的第八個兒子(撒上十六1011);他建立新的以色列國。患大痳瘋的人是在第八日受潔淨(利十四1023),宣告他從今之後,是一個新人了。初熟果子的禾捆,是在第八日,就是「安息日的次日」,搖於主前(利廿三11),再五十日後,就守五旬節(16節),預表聖靈降臨,新的世代開始。住棚節計有七日之久,到了第八日就有聖會(36節);住棚節預表千年國度,所以聖會預表千年國度後,神的重新安息。祭司也是七日潔淨,到了第八日,就進入他的新職任(利九1)。到了第八年,以色列人應當重新再耕種土地(利廿五22)。詩篇第八篇,說明主的國度(比較來二59)。主耶穌上山變化,也是在第八日(路九28);這是預表祂的大能,和祂降臨的事(彼後一1618)。「耶穌」二字,在原文是六個字母。希臘文的每個字母都有數目上的價值;「耶穌」合計成八百八十八。門徒是在七日的第一日,就是第八日,聚集擘餅(徒廿7);這是新的聚會日子。門徒在七日的第一日,就是第八日,應當捐錢(林前十六12);這不是舊約的法子。獸頭的第八個,是第七個復活的(啟十七11)。原始的邪靈,加上七個比牠更惡的鬼,共計八個,重新進入一個不接受主耶穌之人的心中(太十二4345)。但以理第四個獸的十個角,滅了三個,剩下七個,又生一個小角,就是第八角;他重新褻瀆神(但七)。

 

 

      十是世界完全的數目;乃是二乘五,表明人在神前的完全責任。一個完全的人有十手十足,可以作工,可以行走。世人悖逆,神降十災罰埃及人。外邦人權勢到最高點時,就有十國;聖經用十趾、十角來預表(但二,七7;啟十七12)。誡命是十條,要使以色列負責在神的面前。以法蓮代表以色列國十支派的人,是應當自負責任在神面前;並不合在猶太裡面。基督復活後,在世的顯現是十次的;知道祂復活的人,所負的責任是何等的大呢!士每拿教會在地上受苦難是十日(啟二10)。門徒祈禱十日,方受聖靈的浸(徒一)。基督徒當末後的時候,是用十童女作比喻(太廿五12);其中有五愚五智,人當負責;這是到新郎的回來。婦人有十塊錢(路十五8),代表全世人(當初只表以色列人),都是神的。十個僕人領受十錠銀子,拿去作生意,直等到主回來(路十九13);他們對於所領受的不可隨便。第一個僕人因為賺了十錠,就得十座城為賞賜。神對於以色列人所要求的,是十分之一。所以神是將以色列人的所有分為十分;神取其一,表明祂的尊大。在住在世界的會幕中,十是最常用的數目;所羅門的殿,和將來以西結所說的殿,都是如此。這是因為它們是在世界。請讀出埃及記二十六章、二十七章;列王紀上六旱;以西結書四十章。

 

十二

 

      十二是永遠的數目。七是時期的完全,或作暫時的完全;惟十二則是永遠的完全。七是四加三,受造者(人)連於造物者(神)。十二是四乘三,受造者(人)化於造物者(神)。七不過是代表人神連在一起而已,十二則表明神施恩於人,收納人,使受造者溶化在造物者裡面;所以七代表時期的完全,十二代表永遠的完全。前者表明受造者與造物者接觸,所以,雖然完全,未免暫時;後者表明受造者與造物者化合,所以,不特完全,且是永遠。我們所應當知道的,就是七與十二,都是由四和三兩數來的;不過,七是這兩數相加而成;十二是這兩數相乘而成。相加意即並行的,放在一處的。相乘意即調和的,化成一塊的。相乘的意思比相加深,所以,一是永遠,一是暫時。受造者與造物者歸納一起,自是完全,然究不能不無久暫之分。在這裡我們看見,與神化合一的要緊。

      一年有十二月。以色列有十二支派。大祭司的胸牌有十二個寶石(出廿八21)。精金桌子上有十二個陳設餅(利廿四56)。以琳有十二股水泉(出十五27)。上去探地的人,計有十二人(民十三)。約書亞放十二塊石頭在約但河裡(書四9)。以利亞用十二塊石頭建立一壇(王上十八31)。所羅門用十二隻銅牛馱銅海(王上七25)。主耶穌十二歲時上耶路撒冷(路二42)。祂揀選十二使徒,應許他們坐十二座位,審判以色列十二支派(太十九28)。祂醫治十二年血漏的婦人(路八4344)。祂叫睚魯十二歲的女兒復活(路八42)。祂用五餅二魚飽五千人,剩下零碎十二籃(太十四20)。祂能祈禱父差遣十二營的天使來救祂(太廿六53)。

      讀到啟示錄,我們看見十二的數目,比何處都多。婦人頭上有十二星的冠冕(十二1)。新耶路撒冷有十二個門,是十二顆珍珠作的(廿一21),門上有十二位天使(12節),門上寫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名(12節)。城牆有十二個根基,上有羔羊十二使徒的名字(14節)。生命樹結十二樣的果子(廿二2)。這裡有一件事應當注意:在新天新地的永遠國度裡,所有的數目都是十二,並沒有七的數目。在啟示錄的前半,說暫時世代的情形時,就用許多的七。到了永遠國度裡,就用十二。所以,這更證明七是暫時的完全;十二是永遠的完全。

      聖經中尚有許多的數目,都是滿有意義的;但是,照我們現在的需要,這幾個已經夠了。我們回看這幾個的數目相連的意思,則我們就要看到不少的美妙。從一到七,是聖經數目的一周。我們謹慎一看,就要看到,它們的次序也是有意思的。聖經其它的數目,不過是從這七數相加相乘而來,這七數是聖經諸數的母。我們未說下面之先,應當先注意一事,就是各數雖然都有它自己的意思,然而這意思是可善可惡的;以一指神,則善;以之指人,則惡。

      一、二、三,三數,表明神的滿足──父、子、聖靈。神應當在一切數目之先;神應當在諸事上居首位;不然,我們就要看見失敗。

      四是受造者的記號。在聖經中,四都是分為三與一。四是三之後的第一個數目。三表明神,四表明從神而出的;從神而出的,就是一切受造的人物。所以,四是受造者的數目。這裡表明受造者,與造物者的關係:受造物是出於造物者;可惜,世人竟不知此。除了造物者與受造者之外,宇宙間已無其它的事物,所以三加四是完全的數目;其它的數目,不過以此為根基。

      五、六、七,三數是以四為根本的。一、二、三,是七數中的首三數,表明造物者的偉大。四是七數中的居中數,表明受造者。五、六、七,是七數中的末三數,表明受造者的情形。五是四加一的,六是四加二的,七是四加三的。神的數目只有三,人的數目只有四。神的數目與人的數目的關係,只能至七(四加三)而止;所以七是完全的數目。

      五是四加一的,表明受造者(四),如何與造物者(一)相反;然而五是四加一的,表明受造者,如何在造物者的面前;所以有負責的意思。雖然造物者有恩惠,然而世人的負責終不因之而止。所以,凡數目中有五者,都含負責的意思,就如:十、四十等。

      六是四加二的,表明受造者(四)如何缺欠、紛爭(二);又表明他們(四)如何得幫助拯救(二)。所以六表明墮落世人的實情。

      七是四加三,表明受造者(四)蒙造物者(三)的悅納。七是完全的數目。我們讀過神在聖經中所表明的數目,不能不讚美祂的智慧,而歎羨祂的教訓和思想,是何等的奇妙!我們知道了數目大略的意義,我們讀啟示錄的時候,就覺得有新意思與啟示錄中的數目相連帶了。

 

以日為年的理想】近來查考預言,因為以日為年的理想,致在信徒中有不良的名譽。因為這理想,常將聖經中許多的數目,加以算術,以日為年,甚至預算預定主耶穌基督的日期,以致明明違反主的宣言:祂再來之日無人知道。解說啟示錄的人,常有以日為年的理想,致有許多牽強的地方。我們現在在此不要有這麼辯論,不過將聖經對於日子的教訓,述說一下。

      以日為年的理想是根據於民數記十四章三十四節,和以西結書四章六節。我們現在先看民數記:按你們窺采那地的四十日,一年頂一日,你們要擔當罪孽四十年。這裡是說以色列人探地四十日,因為他們不信的緣故,所以神刑罰他們四十年;並不兼指別處的日子,更何論乎啟示錄。至於以西結:「你滿了這些日子,還要向右側臥,擔當猶大家的罪孽,我給你定規側臥四十日,一日頂一年。」這裡神命以西結側臥代猶大家擔罪,並不是說到別的事情,自然不能將別處聖經所說的日子,一概當年計算。我們現在再看幾處的聖經。

      (一)創世記七章四節說:因為再過七天,我要降雨在地上四十晝夜。後來呢?是否等七年,降雨四十年?不。過了那七天,洪水氾濫在地上……四十晝夜降大雨在地上。1012節)一日並非一年。

      (二)創世記四十章十二至十三節說:約瑟對他說,你所作的夢是這樣解,三根枝子,就是三天;三天之內法老必提你出監。是否三年之後,酒政方才出監呢?不。到了第三天……酒政官復原職2021節)。

      (三)出埃及記十六章四至五節說:耶和華對摩西說,我要將糧食從天降給你們,百姓可以出去,每天收每天的分,……到第六天,……比每天所收的多一倍。以色列人是每日出去收嗎哪,並非一年一次。

      (四)民數記十一章十九節、二十節記,神要叫以色列食肉一個月;他們後來食肉三十年麼?不。

      (五)約書亞記一章十一節說:三日之內,你們要過這約但河。後來呢?是否三年後,以色列人才過約但河?不。只過三日。

      (六)馬太十二章四十節說:約拿三日三夜在大魚肚腹中,人子也要這樣三日三夜在地裡頭。主耶穌是否三年在地裡面?不。只三日三夜。

      這樣看來,以日為年的理想是錯誤的。並且,如果啟示錄書裡有的日子,應當當年,則其它豈不也應當以日為年麼?這樣,則三年半的大災難,應當有一千二百六十年方可。千年國度,應改為三十六萬年國度方可。我們知道,這是錯的。願神叫我們讀經時,倚賴祂的靈,不要作種種好奇的講解。雖然聖經是頂奇妙的,然而我們不要加以怪解。我們應當在思想上更順從神,不要曲解祂的話。

 

保羅、彼得及約翰的著作】啟示錄的著者是使徒約翰;這有許多的證據,我們在此不必多言。但是,有一件事,是我們所應當知道的,就是:神藉著約翰所著作的,到底是甚麼性質;他的作品,和保羅及彼得的作品,有甚麼分別。我們知道彼得和保羅,是主所揀選的二人,以建立教會。約翰在他的福音和書信裡,少有提到教會的大道;但是,在啟示錄的第一、第二兩段裡,主所命他寫的,乃是論教會的事。所以我們若要明白啟示錄頭三章的教會,到底是處在甚麼地方、光景,與性質;我們就當謹慎的查考他的著作,與保羅彼得二使徒的著作有何不同,及相關的地方。

      我們從聖經裡,能夠證明:彼得和保羅,一個是作受割禮者的執事,一個是作未受割禮者的執事。彼得與其它的十一使徒,同住耶路撒冷,作主的工夫,招集以色列家的亡羊,成為教會。保羅蒙主選召,所發明教會的原理,乃是藉福音,呼召天下萬民(西一);他乃是建立這個根基。彼得的工作,多限於猶太人;他引我們開始作天程旅客,去得天上的基業。保羅的工作,專注於外邦人;他指明我們的地位是在天上,凡屬基督的基業,都是我們的。這些是新約的時期要道,意即神是按時期對待人。神在各時期中,有各種待人的方法、要道。

      約翰的工作,則大不相同。他並不講論時期的道理。在他的福音書裡,他並不說及主耶穌的升天;在他的書信裡,他也不指明,主的信徒在天的地位。他只論主耶穌的道成肉身,從天上降到地下來。他看主耶穌就是永生。在福音書裡,他說明永生的降生。在書信裡,他說明永生的性質。

      主後七十年,耶路撒冷的被毀,乃是時期道理轉換的時候。五旬節時所成立的猶太教會,至此停止了(其實早已停止,惟在此才正式的宣佈)。基督之道與猶太教,至此完全分離。基督徒現在應當到猶太教的營外。彼得在猶太人中所設立的教會,已失敗了;基督不能再在其中,施行職權。猶太方面如此,外邦方面,亦莫不然。主藉保羅在外邦人中,所建立的各教會,亦墮落不堪,不能承受以色列人所遺棄的基業!保羅說,眾人都尋求自己的事,不顧主耶穌的事(腓二21)。凡在亞西亞的人(以弗所教會在內),都離棄我(提後一15)。最明白教會道理的人,卻不能在信中站住!真的,背道的事,從那時就開始了,不法的隱意已經發動了。彼得和保羅的工作,都有時期的變遷。約翰的工作,卻不涉及時期問題。他只表明主耶穌是永生;這永生是不改變的。時期雖然更換了,人事雖已改變了,但是,永生無論是在主耶穌裡,或在信徒裡,都是永不更換的。雖然教會被主所吐棄,然而主仍是不更改的。約翰的工作就是承繼在彼得和保羅之後,而補其不足。約翰的時期,是聯絡基督首次降臨,與二次再來;而在此二者之間作工。他傳揚基督的人位和永生;雖然外面的時期改變了,敗壞了,而永生總是始終如一。這個我們可以從他福音書的末了二章看出來。約翰福音二十章,乃是表明從基督復活起,到末日猶太遺民接受祂的經過。多馬觀看被扎的救主,乃是一個預表。二十一章預表千禧年國的聚會。到了二十一章末了,就說出約翰和彼得二人的特別工作,(保羅的教會道理,完全屬於天,故不及之)。基督的群羊以色列人,是交與彼得照;然而,彼得要死在約翰的前面──他的工作,不能永久,終有窮期。真的,後來彼得的工作結束了,受割禮的教會,如羊無牧;不久耶路撒冷被毀,這工作就完全停止了。彼得就問到約翰的工作。奇妙得很,我們的主卻不說約翰的死,只叫彼得跟從他(死而結束其工);在暗中以為約翰的工作,或將繼續到祂的再臨。約翰雖死了,然而約翰的工作,究竟不死,他的著作言論,尚是繼續作工,直至主再臨為止。此三使徒的工作,非常要緊,主若願意,他日當有專著。約翰的工作,乃是在主兩次降臨的中間。我們現在可以看教會的道理。彼得說猶太教會的失敗;保羅說外邦教會的失敗。約翰,他既不是受割禮者的執事,又非末受割禮者的執事,主並不將時期要道交給他,所以他並不說及猶太或外邦教會的更變;他在啟示錄,只照教會在那時的實在光景而說。他並不說,教會如何沿革,而到那地步;他只直說各教會失敗之後的光景如何,並主如何審判他們。彼得保羅的工作停止後,他就承繼他們的工作,將他們工作時候的教會,在他那時的失敗狀況指出來。

      他所說的教會,除二十二章十七節之外,都與保羅的不同。約翰的見證,只從地上一會一會的眼光而說;所以,有的教會的燈台,總有移去的可能。他所見的教會,是已經失敗退後,而受基督審判的。教會已經失敗了!由信接上的外邦人,已不長久住在神的恩慈裡。保羅的教會道理,多是告訴以弗所的教會。但是,她已經離了她當初的愛心,不久燈台就要被移了!從前以色列人如何被神砍下,現今教會也要如何被砍下。然而神當日既向以色列人忍耐,祂現在也要向教會忍耐;然而,教會也像以色列人一樣,不能在世為神作見證。

      教會已經朽腐失敗了;無論恩典的時期如何遲延,然而啟示錄的時候,最少也是神在地上厭棄教會的起點。主要另用一法。所以聖靈一方面表明神厭棄教會,一方面又表明基督如何得國。國度是此後的目標。主用當日存在的七個教會,以代表教會,使人知主已厭棄教會,末期已到了;若主遲延,則此七個教會,又足為(外面的)教會在世的歷史。主如此作,就是表明末期已到,祂自己無論何時,都可再來。這是聖靈的智慧!主果遲延,所以啟示錄二三兩章,是全教會自約翰時到主來前的光景。

      我們應當知道,在彼得和保羅的時候,教會已經失敗了。知道這個,好叫我們明白啟示錄首三章裡的教會教訓。因為教會失敗,所以我們看見,基督在那裡不是作代禱的祭司,乃是作審判的祭司了。知道這個,好叫我們明白,如何現今總沒有一個完全的教會。好叫我們沒有一個空望,好叫我們知道我們對於教會,應當取何種態度。人都是虛假的,惟有神是真實的。

 

啟示錄第三段與聖經其它的預言】啟示錄頭三章多說教會的事,其與別的教會道理的相關,已如上述。啟示錄第三段是從第四章到末。這一段在上文已經表明,是在教會事完之後,所以是一個預言。在這一段裡,有許多的話語,單讀本書是看不出甚麼意思的。彼得說:經上所有的預言,沒有可隨私意解說的;因為預言從來沒有出於人意的,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神的話來。(彼後一2021)「隨私意解說」,原文作:「照它自己的意思解說。」「它」字指預言。這意思就是:一段的預言,不能只照本段的預言而解。預言不是可以單就原處而解的。若如此,則不能無錯。因為所有的預言,並非各人隨己意而寫。如果預言只是各人各隨己意寫的,則可以獨解,不理其它。但是,經上預言,並非如此,乃是聖靈感動各人寫的;所以寫的人雖多,而其意思則一──聖靈是各處預言的原著者,所以所有預言都是一以貫之。這樣,則人若領悟預言,斷不可單看一處,應當互相比較,以經解經方可。這個原理──以經解經──是最要緊的。解經家的失敗,多是在此。彼得說,這個原理是第一要緊的(彼後一20)。犯了這個規則,自難免紛亂。如果我們斷章取義地得一個講解,這是何其易!解經難的地方,就是叫某段與全部聖經的見證相符合。所以我們對於擺在我們面前的經句,應當與別的經句相比較,好叫我們所得的,不是一個理想,乃是一個證實的正確解釋。我們要查幾處的聖經。

 

但以理書的人像】我們可以先讀但以理書二章。我們看見一個人像,預表四個外邦大國,後來它被一塊石頭打碎,此石頭長大,充滿全地。這一塊石頭就是主耶穌,和祂的國度,除滅一切世上的國,而代興於世。世上的國,並不是被神的國所漸漸發酵,而變為神的國;而是它們按著次序,先興於世,然後忽然被神的國所滅。這塊石頭的擊打,自然是在於將來;我們要看它與啟示錄的關係。

 

但以理書的獸像】但以理書第七章說,先知看見一個異象,又是講論這四個外邦大國,不過在第二章所見的是人,在此所見的是獸而已,後來神國降臨,由於人子降臨。在這裡更明白的告訴我們,實現神國的開始,是當世上各國被滅之後。有一小角褻瀆神,而逼迫神的選民。他的時候就是三年半。此時一到,他就被除,人子就來設立祂的國度。人的國度,和神的國度,並不同時存在於世上,乃是前者亡,後者方興。

 

但以理書的七十個七】我們既看了以上兩章,現在可以看第九章。但以理為其百姓認罪之後,神遣加百列對他說:為你本國之民,和你聖城,已經定了七十個七,要止住罪過,除淨罪惡,賺盡罪孽,引進永義,封住異象和預言,並膏至聖者(但九24)。但以理是為他的百姓,和他的聖城祈禱,所以神答應他的時候,也只提起「你本國之民」,和「你聖城」;這個我們不要誤會,「你本國之民」是指以色列人;「你聖城」是指耶路撒冷;並不兼指到其它的百姓和聖城。神的意思是:七十個七一過,則以色列人和耶路撒冷的罪過要止住,以色列人和耶路撒冷的罪惡要除淨,以色列人和耶路撒冷的罪孽要贖盡,以色列人和耶路撒冷的永義要引進。這個已經應驗了麼?尚未。以色列人現在尚是「羅阿米」──不是我的百姓(何一9),所以她的恢復與中興尚在於將來。這些事未曾成就之先,這七十個七的預言,總未完全應驗。等到主耶穌再來時,這個預言,就要成全了。

      加百列繼續說道:你當知道,當明白,從出令重新建造耶路撒冷,直到有受膏君的時候,必有七個七,和六十二個七;正在艱難的時候,耶路撒冷城連街帶濠,都必重新建造。過了六十二個七,那受膏者必被剪除,一無所有2526節。「艱難的時候」,在原文或作「簡短的時候」。這大概是指七個七,因為它比六十二個七是更短的。耶路撒冷的重建,乃是在七個七的時候,就是四十九年。原文只說七,並不說是日是年;惟解經家都相信,是指年說的。城建好之後,再過六十二個七,受膏者就來了。在這裡我們可不必查考,到底這七十個七是始於何時。有一件事是已經夠的,就是我們知道,受膏者是在六十九個七(七個七加六十二個七)之後來的。從出令建城起,到受膏者來時,計有四百八十三年之久。現在六十九個七已經過去了,受膏者(基督)已經來了,只剩下一個七的時候了,此時一過,以色列人就要得完全福氣了。但是,從基督死了七年之內,有否一日,可稱為以色列人和耶路撒冷「除淨罪惡」之時?沒有,完全沒有。基督(受膏者)到今,豈非又有一千九百多年麼?所以,第七十個七,並不繼續在第六十九個七之後,是頂明白的。為甚麼這一七沒有應驗,以色列人沒有得福呢?因為「過了(上述所云的)六十二個七(加上七個七,合成六十九個七),那受膏者必被剪除,一無所有」。基督死了,所以他們沒有得福氣。他們不以甘願之心接待祂,乃以十字架對待祂,所以,刑罰來了:必有一王的民來毀滅這城和聖所。26節)猶太人要殺主耶穌時,明願以其血歸他們,和他們的子孫;自然,神照他們的話刑罰他們,暫時厭棄他們,施恩給外邦人;等外邦人的數目滿了,再施恩給以色列人。那時,末了那一個七,就要實現;那一七一完,神就要照所應許的,拯救以色列人(24節)。

      「必有一王的民來毀滅這城,和聖所。」眾人都知道,這是指羅馬人說的。基督死後,猶太人大受神的刑罰;羅馬人來毀滅耶路撒冷,並它的聖所。這民既是指羅馬人,所以,人就以為這「王」是指帶領羅馬人的羅馬太子提多。但是,有很多的理由反對這個理想。為甚麼緣故,在這裡不說王來毀滅,而說王的民呢?雖然王所作的工,必須藉他的民,然而為何說其民,而不直說其王呢?聖靈既雙管齊下,同時說王,又說其民,而又注重其民,則祂的意思豈不是要指明,這些民是將來的王的民麼?這王並不是指提多,不過當日來攻耶路撒冷的民,在道德上是那將來的王的民。這個王,乃是但以理所預言,將來興起在世上的大人物。這就是敵基督。我們若照原文翻譯,就要看見這王是指敵基督說的:「那將來必來的王的民,要毀滅這城和聖所。」這王是將來必來的,他是敵基督。

      「至終必如洪水沖沒,必有爭戰;一直到底,荒涼的事已經定了26節)。「至終」,這不是城的終局,因為原文的代名詞是不合的。不是聖所的終局,因為不能單說聖所,而遺了城。通希臘文的弟兄說,這句應當當作是附屬於「將來必來」的;所以這不是應驗在提多的時候,乃是在乎將來,那將來必來的王的民,要毀滅這城和聖所,他至終必如洪水沖沒。我們知道這超凡的人,快要來了,世界必定無太平。但是,感謝主,因為在敵基督未來之先,我們就要先去了。

      「一七之內,他必與許多人堅定一(原文)約,一七之半,他必使祭祀與供獻止息27節)。上文是說敵基督如何作亂,這裡就繼續下去說他的行為。末了一七是分作兩半的。在這一七之始,他必與許多人堅定一約,這不是舊約,並不是神與百姓所定獨一無二的約,這是原文的指件詞可以表明的。在「許多人」之前,原文有個指件詞,指定一班特別的人──就是猶太人。所以這個約是猶太人與敵基督所立的政治盟約;期間是七年,但是他在一七之半就背約,這就是七章二十五節改時變法的意思。在這裡我們能夠看出,這王與七章小角相同的地方。一七之半,他背了約;尚有一七之半(三年半)的時候,在他手中。小角折磨聖民的時候,也是三年半的時候(七25)。在這三年半里,小角改時變法,祭祀與供獻止息,也是在這期間。況近猶太人已無祭祀與供獻了;但是,在將來的時候,必定恢復。我們現在看猶太人回國,已聽說他們要恢復這些事了。末期真是近了。

      他為甚麼停止祭祀與供獻呢?因為,敵基督在這時候褻瀆神(七章);祭祀和供獻是獻給神的,所以他禁止。因為那可憎的翼,必有一個毀滅者,直到那終局(九27,另譯)。可憎的翼就是偶像。神的殿中有基路伯的翼掩蓋約櫃。敵基督入神殿,自稱為神(帖後二),有這可憎的翼。因為這拜偶像的事,所以神允許這毀滅的事,到三年半之久──七十個七的末了。並且有所預定者,傾在毀壞的身上(九27,另譯)。毀壞的身上就是耶路撒冷。七十個七快完,列國就要來攻耶路撒冷,而後主為她爭戰(亞十四16);然後但以理書九章二十四節的話,就要應驗了。

      從這裡我們可以看出撒但如何使用人。敵基督是一個人;因為他順服撒但,所以就得魔力,駕御列國。敵基督之來,雖然尚在將來,然而公元七十年時,已經有羅馬的人,作他的民了!他們得他的靈。現在我們看見列國的紛亂,都是撒但在後面操縱,時而加力給這個,時而加力給那個,叫許多在政治舞台上的人,作牠的傀儡,以擾亂世界。牠最後所使用的人,就是敵基督。現在我們能夠看見敵基督的靈在各處發動。敵基督性質中最顯著的,就是不法(帖後二)。肯開起眼睛看世事的人,都能知道這不法的事,是何等的多。上上下下幾乎都是不法的人,各界都有,且佔多數。現在好像眾人與不法只隔一線,一次放縱,就不可收。我們信主,為主血所買回來的人,應當在這時候同心合意,在靈中,在禱告中,在意志裡抵擋撒但和牠的作為。祈求神使祂的教會明白十字架的得勝,以致他們能有升天的經歷。世界罪惡,應當受審。基督的教會應當成熟,以受提接!

 

一千二百六十日】我們若再看但以理末了(十至十二章)的預言,就要看見,他這末了的預言,與前此的預言,也是相吻合的。我們現在不能詳細的看,只能略為一查。

      「他必興兵,這兵必褻瀆聖地,就是保障,除掉常獻的燔祭,設立那行毀壞可憎的(但十一31)。這與第九章是何等的相合!我聽見那站在河水以上,穿細麻衣的,向天舉起左右手,指活到永遠的主起誓,說:要到一載、二載、半載,打破聖民權力的時候,這一切事就都應收了。……從除掉常獻的燔祭,並設立那行毀壞可憎之物的時候,必有一千二百九十日。等到一千三百三十五日的,那人便為有福。你且去等候結局,因為你必安歇;到了末期,你必起來,享受你的福分(十二71113)。這裡我們又看見三年半的時代。一千二百九十日比三年半先多三十日,一千三百三十五日比一千二百九十日又多四十五日;三年半(一千二百六十日)一完,主耶穌就降臨在地上;所多的三十日,大概就是用以審判外邦人(太廿五3146),或以潔淨聖所;惟再四十五日後,以色列人得榮耀的時候就到了。

      我們在上文所查考的,叫我們知道幾件事:一,外邦人的時候,就是外邦人作王的時候,是忽然停止的;有一像人子的,駕天雲而來,設立一國。二,外邦人權力的末了一個,就是羅馬國,其王褻瀆神,和祂的信徒,終至於受刑。三,敵基督如何與猶太人立約;猶太人如何在不信裡,恢復聖殿和其中的祭祀;至三年半敵基督如何背約,停止祭祀,而介紹拜偶像的事,因之而有毀滅的事,直至所定三年半的時候;後來神如何拯救祂的聖民;外邦人的時期如何因主忽然從天再來,就止息了。我們說上面的聖經時,並不用苦工講解,不過引經互證而已。我們看見小角發達的三年半(七章)時期,與第七十個七(九章)的下三年半,如何若合符節;而十二章的三年半,又若何不約而同。聖經前後的預言,都是相合,不過,後者有時發明前者所已說的,有時增加前者所未說的而已。

 

主耶穌的預言】在舊約的預言裡我們看見,聖靈的意思如何一貫地表明出來。我們現在可以看,新約的預言如何與舊約相合,然後再看我們所要查考的啟示錄,如何與以前的預言相合。我們可先看我們主耶穌在橄欖山上的預言。不過,照著我們現在的用處,我們不必說到山上所有的預言,我們只道及山上預言之與猶太人有關的吧了。山上的預言,前部福音多有記載,我們現在以馬太福音二十四章為主,而參看別本福音書的記載。二十四章從四節起,到三十一節止,都是說猶太人的事。我們把這一段聖經,和所讀但以理的預言合看,我們就頂明白了。

      門徒問主耶穌兩個問題:一論聖殿,一論主的再臨和世代末了有何預兆(3節)。第一個論聖殿的問題,自然與我們沒有甚麼相關。這個問題路加(廿一章)所記主的答應,較為詳細,馬太則更注重第二個答案。在第二個問題裡,門徒將主的再臨和世代的末了混在一起。實在此二者是有分別的。然而,在這裡我們不必說及,只要知道到三十一節止,都是對猶太人說的就夠了。

      我們要知道,在第六十九個七和第七十個七中間,隔開一個恩典的時期。到了第七十個七時,殿裡的供獻和祭祀,必再恢復,直至受敵基督的制止為止。我們的主所講解的,就是指到此時。祂說:你們看見先知但以理所說的,那行毀壞可憎的,站在聖地(讀這經的人須要會意);那時,在猶太的,應當逃到山上;在房上的,不要下來拿家裡的東西;在田里的,也不要回去取衣裳1518節)。因為仇敵就在他們中間,故他們的逃避,是非常急切的;並且聖民是敵基督忿怒的目標,這毀壞的軍兵快要來到,所以他們寧可捨棄一點東西,以保存生命。「當那些日子,懷孕的和奶孩子的有禍了」(19節)。因為他們不能跑。你們應當祈求,叫你們逃走的時候,不遇見冬天,或是安息日20節)。這明是猶太人的。主耶穌繼續說道:因為那時,必有大災難,從世界的起頭,直到如今,沒有這樣的災難,後來也必沒有21節)。這一句的話,又是引到但以理的:那時保佑你本國之民的天使長米迦勒,必站起來;並且有大艱難,從有國以來直到此時,沒有這樣的;你本國的民中,凡名錄在冊上的,必得拯救(但十二1)。這日子是大患難的日子,然而也是神拯救的日子,所以主說:只是為選民(的緣故),那日子必減少了。因為若不減少那日子,凡有血氣的,總沒有一個得救的22節)。我們從但以理書看出來,這日子是三年半。以後主就說到假基督、假先知的預兆。這是舊約所無的:那時,若有人對你們說,基督在這裡;或說,基督在那裡;你們不要信。因為假基督、假先知,將要起來,顯大神跡,大奇事;倘若能行,連選民也就迷惑了。看哪,我預先告訴你們了。若有人對你們說,『看哪,基督在曠野裡!』你們不要出去;或說,『看哪,基督在內屋中!』你們不要信。閃電從東邊發出,直照到西邊;人子降臨,也要這樣。屍首在那裡,鷹也必聚在那裡2328節)。但以理的見證是主耶穌一再來,所有的苦難就終止了。馬太也是這樣說:那些日子的災難一過去,日頭就變黑了,月亮也不放光,眾星要從天上墜落,天勢都要震動。那時,人子的兆頭要顯在天上,地上的萬族都要哀哭;他們要看見人子,有能力,有大榮耀,駕天上的雲降臨。祂要差遣使者,用號筒的大聲,將祂的選民,從四方,從天這邊,到天那邊,都招聚了來2631節)。到這裡已經夠了。我們看見新約的預言,如何與舊約相合。

 

保羅的預言(帖後二712我們現在可以再看一處,就是保羅的預言。我們要看見這一段的話,如何與以前的話相合。弟兄們,論到我們主耶穌基督降臨,和我們到祂那裡聚集,我勸你們,無論有靈,有言語,有冒我名的書信,說主的日子現在到了,不要輕易動心,也不要驚慌。人不拘用甚麼法子,你們總不要被他誘惑;因為那日子以前,必有離道反教的事;並有那大罪人,就是沉淪之子,顯露出來;他是抵擋主,高抬自己,超過一切稱為神的,和一切受人敬拜的;甚至坐在神的殿裡,自稱是神(帖後二14)。這就是但以理所說的可憎之物(在舊約裡,可憎之物,意即偶像)。主耶穌的預言,也說到這點。至於敵基督(大罪人,沉淪之子)如何高抬自己、抵擋主,我們在但以理書都已見過。我還在你們那裡的時候,曾把這些事告訴你們,你們不記得麼?現在你們也知道那攔阻他的是甚麼,是叫他到了的時候,才可以顯露;因為那不法的隱意已經發動;只是現在有一個攔阻的,等到那攔阻的被除去;那時這不法的人,必顯露出來;主耶穌要用口中的氣滅絕他,用降臨的榮光廢掉他58節)。這是說到敵基督的結局。主耶穌一再臨,他就要受刑罰,滅亡。但以理的預言,常說到主再來敗壞外邦人的權力;他所論「小角」如何被除滅,與這裡所說的,互相發明。小角也是因主的降臨而滅亡。這不法的人來,是照撒但的運動,行各樣的異能神跡,和一切虛假的奇事,並且在那沉淪的人身上,行各樣出於不義的詭詐;因他們不領受愛真理的心,使他們得救。故此,神就給他們一個生發錯誤的心,叫他們信從虛謊;使一切不信真理,倒喜愛不義的人,都被定罪912節)。這虛謊是甚麼呢?誰是說謊話的呢?不是那不認耶穌為基督的麼(約壹二22)?

      我們這個簡短的查考,叫我們看見新舊約的預言,如何一以貫之,互相發明,互相解釋。所以彼得的警告是應當注意的:經上所有的預言,沒有可隨私意解說的(彼後一20)。預言必定不可以單就原處而解,應當看全部聖經,如何互相引證,方得看一個正確的會悟,否則我們就要受大損失。

      我們已經看見了,舊新約的預言如何相符相合了。現在我們要回到啟示錄,看它如何與以上的預言相符合。讀了彼得的話,有一件事是我們所知道的,就是啟示錄這一本書的預言,必定是與以前所有的預言符合。我們斷不能把啟示錄從聖經的預言裡,斷章取義的截出來,而加以一特別的解釋。我們上文已經見過新舊約預言的大綱了,啟示錄一書,除了一二兩段(一至三章)是對教會說的之外,第三段(四章至末)必定是與前所查考的相配合。自然,啟示錄是聖經末了一卷的書,裡面有許多的記載是前此各卷所無的;然而,在大綱上,啟示錄必定不可「隨私意解說」,當與其它的經言互相參證方可。隨聖靈所賜給我們解說預言的法子,我們就要看見,啟示錄第三段的話,真是都是指將來說的。

 

啟示錄第三段與聖經其它的預言】現在我們可以回到我們的題目來,看這一段的啟示錄,如何與先前的預言互相表證。但以理的人像預言,表明外邦人掌權的時候。我們知道金頭、銀胸、銅腹、鐵腿的巴比倫、瑪代波斯、希臘、羅馬,都已成過去,惟泥鐵攙雜的十趾,尚未顯露。此十趾是將來復興的羅馬十個聯邦;時候一到,從天來的大石(指主耶穌)就要把他們打碎,而充滿天下。照樣,我們在啟示錄裡,看見十個角(十三1),就是十個王(十七12),代表外邦人最後的權力;然而,他們(十角)與羔羊(石)爭戰,羔羊必勝過(打碎)他們,因為羔羊是萬主之主,萬王之王(充滿天下)(十七14)。這是何等的相合。

      但以理書第七章說獸的異象。說十角之中,如何長一「小角」,他如何誇大,如何逼迫聖民,就是猶太人,他如何向至高者說誇大的話,他如何改變節期和律法,他的時候有三年半。讀到啟示錄,我們就見一獸(但以理書之小角)如何大過十角(十七1213),他如何說誇大褻瀆的話(十三5),他如何逼迫猶太人(7節),他如何向神說褻瀆的話(6節),他如何任意而行,他的時候有四十二個月(5節)。這又是何等的相合。

      但以理書九章的七十個七告訴我們,六十九個七是已過的,第七十個七尚未來。第七十個七一來,敵基督就要與以色列人立約;但是,到了三年半的時候,他就背約,設立偶像,就是可憎之物。不特但以理書九章如此記載,十一章也說到他要設立這可憎之物;不特十一章,就是十二章也提到。不特但以理如此說,主耶穌也如此引。不特主耶穌如此說,保羅也說,他要自稱為神。到了啟示錄,我們就看見它與先前的經言相合。它記載假靈如何迷惑人,為獸作像,而拜他(十三14548)。

      但以理書九章說,他在一七之半背約,所以尚有一七之半,就是三年半。這與七章十二章所說的都是相同。這三年半是他操權的時候。

      我們回到啟示錄,就要看見,那裡說敵基督的時候是四十二個月(十三5),也是三年半。就是在這三年半的時候,獸的兇惡和偶像盛行;就是這時候,耶路撒冷受踐踏;就是這時候,兩個穿毛衣的人作見證;就是這時候,受逼迫的聖民逃往曠野受神的眷顧;就是這時候,外邦人掌權。這些事都是在這三年半內發生。此後,在極簡短的時候,彌賽亞操權的時候就到了。

      這樣,我們已經見過啟示錄的預言,如何與舊約的但以理書相符合。現在我們可以看啟示錄如何與主耶穌的預言相合。在馬太福音說出末期的預兆,第一是假基督(太廿四5);第二是戰爭(67節);第三是饑荒(7節);第四是瘟疫(7節,施約瑟本,英文本);第五是殉道者(9節);第六是日月星辰的兆頭(29節)。我們把馬太福音所說的,與啟示錄六章所記的六印去比較,就要看到,啟示錄所說的,和馬太福音所說的絲毫不差!這六印的次序,一如馬太福音所記的。不只如此,馬太福音說有偶像要站在聖地;啟示錄也這樣說。馬太福音記主警告猶太人,一見偶像立起,就當逃跑;啟示錄記他們真是跑(十二6)。馬太福音記為選民,故減少那日子;啟示錄記魔鬼知道自己的時候不多(十二12)。馬太福音記假基督假先知們顯大神跡大奇事,倘若能行,連選民也就迷惑了;啟示錄記牠行奇事,就迷惑住在地上的人(十三14)。馬太福音記人尋求一個地上的基督(廿四26);啟示錄記人跟從一個世上的獸(十三3)。末了,馬太福音記主由天再來;啟示錄記主與祂眾軍,在榮耀權能中,從天而來(十九1116)。

      啟示錄與保羅預言相同之處,也當注意一下。保羅說大罪人,就是沉淪之子的顯露;所示錄說敵基督的出現(十三1)。保羅說他抵擋主;啟示錄記他褻瀆神(十三6)。保羅說他自以為神,受人敬拜;啟示錄記他作像,受人崇拜(十三1415)。保羅說他是受撒但的運動;啟示錄記他得龍(十二9)的權柄(十三4)。保羅說他行各樣的異能奇跡;啟示錄記他死的傷醫好了(十三3)。保羅說主耶穌用降臨的榮光廢掉他;啟示錄記主再來時擒拿他,投在燒硫磺的火湖裡(十九20)。我們現在看見啟示錄的預言,如何與舊新約所有的預言相符合。主的話真是一以貫之!我們知道,上文所引舊新約預言的應驗,尚待來日;所以與它們相合的啟示錄的話,也是等待將來才應驗的。

 

啟示錄其它的啟示】我們所說的,都是論到啟示錄如何與舊新約的預言相符合。這是說啟示錄如何與聖經所已有的預言相表證。然而啟示錄並非專講說從前所已說的,並非重複宣傳前此先知所已述說的。啟示錄裡有許多的新境地,是從前先知所未涉過的。雖然,有的信息是前此先知所已傳揚的,啟示錄不過推繹它們而光明之。上文多就於敵基督而言,證明其與先前的預言相合。現在可以看神在啟示錄神跡的審判。聖經常說,神(不是假的)跡是末日的特徵。那日「地要大大震動,多處必有饑荒瘟疫;又有可怕的異象,和大神跡,從天上顯現」(路廿一11)。在天上我(神)要顯出奇事,在地下我(神)要顯出神跡,有血,有火,有煙霧;日頭要變為黑暗,月亮要變為血,這都在主大而明顯的日子未到以前(徒二1920)。啟示錄就是說神如何行這些神跡。神曾與雅各家立奇事的約,此約就是應驗在啟示錄第三段的時候。耶和華說:『我要立約,要在百姓面前行奇妙的事,是在遍地萬國中所未曾行的;(所以是比當日行在埃及的神跡更大)。在你四圍的外邦人,就要看見耶和華的作為,因我向你所行的是可畏懼的事。(猶太人是散在各外邦中的,所以這神跡是普遍世界的)(出卅四10)。啟示錄就是講論神如何行此神跡,並救猶太人。

      世人罪惡日甚一日,直至非神施恩刑罰世人不可。此時神最恩惠的法子,就是刑罰世人。你們要哀號,因為耶和華的日子臨近了;這日來到,好像毀滅從全能者來到。所以人手都必軟弱,人心都必消化。……耶和華的日子臨到,必有殘忍、忿恨、烈怒;使這地荒涼,從其中除滅罪人(賽十三69)。不特如此除滅罪人,並且我們已見敵基督如何大行奇事;所以,神就行出祂的神跡,抵制魔鬼,以表明祂自己的神格。是神作神,並非撒但。所以啟示錄記有撒但不能醫的瘡,撒但不能止的地震,撒但不能制的復活與被提,撒但不能斷的自己手中的煉。撒但不能與神競走到終點。天上的神跡比地獄的奇事,更為有力得多!知道這個,是何等慰人!

      所以,啟示錄所記載的許多事,乃是神手的直接行為──神跡。這些事是超乎天然之外的,乃是神所作的,乃是神跡(既是神跡,就是實事,所以,我們不可靈然解,應當按字面領受)。要明白此時的事,我們應當將啟示錄與舊約先知所預言「耶和華的日子」,或「主的日子」的情形相比較。先知所說「主的日子」的事,與這裡都是相同的。這我要請讀者自查。

      第三段所說的,除了神行神跡審判世人的大部分外,尚有論到將來的事的一小部分;這就是在千年國之後的事。這,我們現在不必提及。

 

將來的事的大略】最先的事,就是得勝信徒的被提。凡得著十字架在他生命裡,深深作工的人,都要被提。至於一般已經得救,卻與世界調和、罪惡疏通的人,必留在地上經過大災難。惟有得勝、儆醒的聖徒,方能見接(其餘得救信徒多是經過大災,至吹第七號時方見接)。這是基督徒的事。那時羅馬國將復興,有一強有力者作她的皇帝。撒但將賜他以各樣的能力,叫他能行異跡奇事。他要自稱為基督,得著猶太人的心。那時猶太人已回本地,多是不信的,他們要重建聖殿,恢復舊日的敬拜與祭祀。他們因為怕外來的權力,就與敵基督立盟,以七年為約期,叫他保護;那時,自然尚有一些的人(遺數)相信神的話,反對這假彌賽亞的名號。在七年的一半,天上就有異象發生,紅龍撒但從天摔到地來,充滿忿恨神聖民的心,就是那些為神作見證的猶太人;他激動敵基督,就是羅馬的皇帝,來反對他們。撒但逼迫屬神的人,神刑罰屬撒但的人。啟示錄的「號」、「碗」,都是神對敵基督,和世人忿怒的發表。神刑罰世人,尚是盼望世人悔改,可惜世人竟怙惡不作。敵基督藉著撒但的權力,就背約,停止一切的供獻與祭祀,而設立偶像,就是可憎之翼,命人去拜。假先知就出來助他,勸人去拜這像。這像一立,那些遺民就立刻逃走到曠野;雖然撒但用盡百般計劃要除滅他們,然而神卻在這三年半的時候,照顧他們。撒但無處洩忿,就去逼迫那些未被提上天的信徒。那時,殉道的人很不少。至吹七號時,留在地上的聖徒,因著苦難,學了順從,得以完全,就也被提。敵基督又召集列國的人,前來攻擊猶太人(這就是哈米吉多頓之戰),他們就離城而逃(亞十四);時正但以理書末個七滿期的時候,主耶穌基督和祂的聖徒,就從天降臨,腳站橄欖山上,救了以色列人;並且除滅了這些外邦人,再後千年國度就來了。這是啟示錄的大概。但是,我們信主,忠心、儆醒、預備,得勝、祈禱的人,在這些事還沒有臨到世界之前,就已被提上天了,用不著經過大災難。所以我們現在先有被提的靈,在靈中先有被提的經歷,然後才實現在肉身上。我們的靈應當先在天上,我們的體就要隨來。願我們不被世事糾纏,好叫我們時候到時就去。來世的權能,今世就當在聖徒的生命裡表顯出來。但是,可惜!許多人已趕不上這一點。主阿!願你施恩。願主指引我們,保守我們的心,叫我們尋求真理;叫我們得著將來的亮光,照耀我們現今的路途;知道將來的審判,指引我們現今的自審;嘗著將來的天喜,以為現今與主的靈交。願我們不以查考這本最有福祉的書,當作一種思想上的研究;願我們因著查讀這書,改變我們的生活與工作;阿們!

 

啟示錄分段】 

一、榮耀基督的異象(一120

一、引言(一13
  (一)這啟示的意義(一1
  (二)這啟示經過的手續(一1
  (三)這啟示的緊要(一13上)
二、問安與祝福(一45上)
三、歡呼(一5下~7
四、神的見證(一8
五、約翰自述那時自身的光景(一910上)
  (一)約翰的自身(一9
  (二)約翰的環境(一9
  (三)看異象的時日(一10上)
  (四)看異象者的心靈(一10
六、榮耀基督的異象(一10下~16
  (一)所聞的(一10下~11
  (二)所見的(一1216
七、主的委任(一1720

二、七個教會(二1至三22

一、在以弗所的教會(二17
二、在士每拿的教會(二811
三、在別迦摩的教會(二1217
四、在推雅推喇的教會(二1829
五、在撒狄的教會(三16
六、在非拉鐵非的教會(三713
七、在老底嘉的教會(三1422

三、寶座的異象(四1至五14

一、以後必成的事(四1
二、寶座(四23
三、二十四位長老(四4
四、寶座的情景(四56
五、四活物(四78
六、讚美(四911
七、誰配開書卷(五14
八、獅子──羔羊(五57
九、四活物和二十四長老的頌讚(五810
十、天使和受造物的頌讚(五1113

四、開七印(六1至八5

一、七印中的第一印──白馬(六12
二、第二印──紅馬(六34
三、第三印──黑馬(六56
四、第四印──灰馬(六78
五、第五印──壇下呼聲(六911
六、第六印──天地震動(六1217
〔插入第六印和第七印的異象〕(七118
七、以色列的遺民(七18
八、教會被提後天上的光景(七918
〔插入的異象終了〕
九、第七印──天上寂靜(八12
十、七印揭開後天上的景況(八35

五、吹七號(八6至十一19

一、第一號(八67
二、第二號(八89
三、第三號(八1011
四、第四號(八12
五、第五號──第一禍(九112
六、第六號──第二禍(九1321十一14上)
〔插入第六號和第七號中間的異象〕(十1至十一14
七、大力的天使(十17
八、神吩咐約翰吃小書卷(十811
九、殿和祭壇(十一12
十、兩個見證人(十一312
十一、大地震(十一1314
〔插入的異象終了〕
十二、第七號(十一1518
十三、七號後天上的光景(十一19

六、三而一的撒但(十二1至十三18

一、大異象(十二16
二、天上的爭戰(十二79
三、大聲音(十二1012
四、龍逼迫婦人(十二1317
五、從海中上來的獸(十三110
六、從地中上來的獸(十三1118

七、初熟的果子、莊稼和葡萄的收割(十四120

一、初熟的果子(十四15
二、第一位天使(十四67
三、第二位天使(十四8
四、第三位天使(十四912
五、死的人有福了(十四13
六、莊稼收割(十四1416
七、地上葡萄的收取(十四1720

八、傾倒七碗(十五1至十六21

一、末了七災(十五1
二、頌讚(十五24
三、帳幕的殿(十五58
四、七碗(十六121
  (一)第一碗(十六2
  (二)第二碗(十六3
  (三)第三碗(十六47
  (四)第四碗(十六89
  (五)第五碗(十六1011
  (六)第六碗(十六1216
  (七)第七碗(十六1721

九、巴比倫和其滅亡(十七1至二十6

一、大妓女和所騎之獸(十七118
二、物質的巴比倫(十八124
三、天上的讚美(十九16
四、羔羊的婚娶和婚筵(十九710
五、哈米吉多頓戰爭(十九1121
六、撒但受縛(二十13
七、千年國度(二十46

十、千年國度之後(二十7至廿二5

一、末次的背叛(二十79
二、撒但永遠的滅亡(二十10
三、白色大寶座審判(二十1115
四、新天新地(廿一18
  (一)新天新地的總題(廿一1
  (二)新耶路撒冷和神子民的關係(廿一24
  (三)得救與沉淪之人的分別(廿一58
五、新耶路撒冷(廿一927
  (一)城的門(廿一121321
  (二)城的高(廿一1417
  (三)城和牆(廿一1820
六、生命水和河(廿二12
七、被贖者的七種榮耀(廿二35

十一、最後的警告(廿二621

一、天使的信息(廿二611
二、主的信息(廿二1213
三、兩等人(廿二1415
四、基督的自證(廿二16
五、聖靈與新婦的響應(廿二17
六、至終的警告(廿二1819
七、結束的信息、禱告和祝福(廿二2021

      -- 倪柝聲《啟示錄釋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