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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以理書第五章

 

伍 伯沙撒的筵席(五131

    (一)伯沙撒大擺筵席(五14{\LinkToBook:TopicID=158,Name=(一)伯沙撒大擺筵席(五1-4}

    (二)伯沙撒吩咐哲士解釋牆上的字(五59{\LinkToBook:TopicID=159,Name=(二)伯沙撒吩咐哲士解釋牆上的字(五5-9}

    (三)太后向伯沙撒舉薦但以理(五1016{\LinkToBook:TopicID=160,Name=(三)太后向伯沙撒舉薦但以理(五10-16}

    (四)但以理為伯沙撒解釋牆上的字(五1728{\LinkToBook:TopicID=161,Name=(四)但以理為伯沙撒解釋牆上的字(五17-28}

    (五)伯沙撒提升但以理(五2931{\LinkToBook:TopicID=162,Name=(五)伯沙撒提升但以理(五29-31}

    總結{\LinkToBook:TopicID=163,Name=總結}

(一)伯沙撒大擺筵席(五14

1伯沙撒王為他的一千大臣、設擺盛筵、與這一千人對面飲酒

2伯沙撒歡飲之間、吩咐人將他父〔父或作祖下同〕尼布甲尼撒、從耶路撒冷殿中所掠的金銀器皿拿來、王與大臣皇后妃嬪、好用這器皿飲酒

3於是他們把耶路撒冷 神殿庫房中所掠的金器皿拿來、王和大臣皇后妃嬪、就用這器皿飲酒

4他們飲酒、讚美金銀銅鐵木石所造的神。

1.「伯沙撒王」:這名字的意思是:「『伯』神保護了皇帝」。1他是拿波尼度的兒子;拿波尼度因常駐守於他瑪城,故於主前五五○年任命伯沙撒為巴比倫大軍的統帥,一同執掌王權。當瑪代波斯大軍攻陷巴比倫城的時候,伯沙撒被殺。2

有學者認為伯沙撒未曾獨自作王,但以理書的作者稱他為「王」是錯誤的,3這說法我們不能苟同;因如我們所指出伯沙撒替拿波尼度攝政超過十年,被稱為「王」沒有任何不妥之處,(雖然他的地位低過父王拿波尼度)。何況對於生活在巴比倫的猶太人來說,伯沙撒才是真正的巴比倫的統治者,而不是住在遠方的拿波尼度,故作者稱伯沙撒為「王」最自然不過。4

「一千大臣」:「一千」是一個約數,襯托出赴宴者人數眾多;古時皇帝喜歡設宴款待客人,例如波斯王曾經每日宴客一萬五千人,亞力山大的婚筵參加者也有一萬人。5亞述王於主前八七九年立寧錄為首都,曾宴請69574客人。6

「對面飲酒」:皇帝通常不與大臣共室飲宴,祇有在特別的慶典和節日才會如此做;但仍會分席而坐。

2.「伯沙撒歡飲之間」:酒後失性,做出一些不尋常的傻事。

「他父尼布甲尼撒」:作者為甚麼稱尼布甲尼撒為伯沙撒的父親呢?第一,拿波尼度娶了尼布甲尼撒的女兒為妻,故伯沙撒本是尼布甲尼撒的外孫,但亞蘭文和希伯來文沒有「孫子」一詞、故通常以「兒子」統稱。7第二,伯沙撒本為尼布甲尼撒的兒子,被拿波尼度收養,故作者稱尼布甲尼撒為伯沙撒之父。拿波尼度在巴比倫作王時,尼布甲尼撒祇死去七年,他兒子為拿波尼度收養,也不是沒有可能的。8綜合來說,第一種說法較為合理。  作者提出尼布甲尼撒與伯沙撒的關係,把前者的謙卑悔改(第四章)和後者的驕傲褻瀆神兩相對比。

「用這器皿飲酒」:用別國的祭器飲酒,表示輕慢和褻瀆該國的宗教,中東各國都避免這樣做,因被視作極為不敬的行為。

4.「他們飲酒讚美金銀銅鐵木石所造的神」:他們飲酒含有宗教意味,不僅是作樂取興。這裡所提的「金銀銅鐵木石」叫人想起第二章造大像的材料「金銀銅鐵泥」。第五章列出「六」種材料,回應第二章那大像的高度與寬度的數字,那就是「6」。

本段是第五章的前奏。首先,伯沙撒邀請了許多臣僕參加他的宴會(以斯帖記也是以宴會作開場白)。今回皇帝破例與臣僕共室暢飲;他背壁而坐,面向群臣。9

正當他們狂歡痛飲之際,伯沙撒竟醉了,且下令搬出尼布甲尼撒所收藏的耶路撒冷聖殿的器皿(一2),肆無忌憚地以這些器皿盛酒。他妄用聖物,褻瀆 神的舉動已是令人髮指;更甚的是,他竟然用這些屬於 神的器皿飲酒讚美假神(4節)

他罪上加罪,必要遭受刑罰。

 

1 Belsarusur Bel是巴比倫的一位神sar是「皇帝」,而usur乃是「保護」。

2 ZPEB, I. 517; C.J. Gadd, "The Harran Inscriptions of Nabonidus" Anatolian Studies 8 3592.

3 H.H. Rowley, "The Historicity of the Fifth Chapter of Daniel" JTS 32 1231; 可參R.D. Wilson, Studies in the Book of Daniel, 8395的反駁。

4 有關這問題其他方面的探研,可參Young, 116118; 還有G.A. Barton, Archaeology and the BibleSunday School Union, 1937,481f.

5 Montgomery, 250; Young, 118.

6 Walvoord117)引述Mallowan的研究。

7 Wilson, 117f; 指出「兒子」一詞在中東可指十二種不同的關係,包括曾孫和養子;Pusey, 346.

8 Walvoord, 118.

9 考古學家高德偉(Koldeway)發掘巴比倫的遺址時發現。懷疑是伯沙撒擺設筵席的房間;該房間長約一百六十五呎,寬五十五呎,面對入口牆壁有一稍高的平台,相信是伯沙撒所坐的地方,參加者無論坐得多遠都可以看見他;胡里昂,63.

 

(二)伯沙撒吩咐哲士解釋牆上的字(五59

5當時忽有人的指頭顯出、在王宮與燈台相對的粉牆上寫字王看見寫字的指頭、

6就變了臉色、心意驚惶、腰骨好像脫節、雙膝彼此相碰、

7大聲吩咐將用法術的、和迦勒底人、並觀兆的領進來、對巴比倫的哲士說、誰能讀這文字、把講解告訴我、他必身穿紫袍、項帶金煉、在我國中位列第三

8於是王的一切哲士都進來、卻不能讀那文字、也不能把講解告訴王。

9伯沙撒王就甚驚惶、臉色改變、他的大臣也都驚奇。

5.「在王宮與燈台相對的粉牆上寫字」:當時,王坐在宴會廳的一邊,前面有大燈,而大燈與粉牆相對,燈光照在牆上,顯得格外光亮;就在粉牆燈光明亮的地方,忽然有人的指頭寫字。「粉牆」:考古學家掘出來的巴比倫皇宮的牆壁確實塗上石灰粉,與聖經記載吻合。10

「王看見寫字的指頭」:「指頭」是指手掌和手指,不包括手臂。11

6.「就變了臉色」:臉色變得蒼白;尼布甲尼撒聽了但以理三友的回答也同樣的「變了臉色」(三19),祇是伯沙撒變臉色是因驚慌喪膽,而尼布甲尼撒則因怒氣填胸。

「腰骨好像脫節,雙膝彼此相碰」:描寫人因戰兢恐懼而全身顫抖(鴻二10;詩六十九23;賽廿一3),這兩句話常用來刻劃因戰敗所導致的驚恐。12希伯來人認為「腰部」(彷若中國人的腎)乃是「害怕」這種情緒的所在地。13

7.「大聲」:反映出伯沙撒的驚慌,希望立刻可以找到人把文字的意思講解出來。

「身穿紫袍」:紫袍是皇帝御用的顏色(參斯八15)。

「項帶金煉」:頸項穿戴金煉是貴族的裝飾,特別是朝見君王時,更要穿戴金煉。約瑟被立作埃及宰相時,法老把金煉戴在他的頸項上(創四十一42)。

「位列第三」:有兩種解法;第一,因為伯沙撒自己是代父王拿波尼度攝政,他祇是位列第二,故「位列第三」是他以下最大權的官員。第二,「第三」是一個官階的名稱,本是一個十分重要的高官。14兩種解釋分別不大。

8.「卻不能讀那文字」:有學者認為這些文字是用腓尼基字母寫成的,故巴比倫的哲士不懂得讀,15但腓尼基文卻與希伯來文相似,所以但以理可以輕易把文字讀出和解釋。16牆上的文字可能十分怪異,如果沒有 神的指示,人絕不懂其讀法。另一方面,巴比倫哲士可能曉得這些文字的讀法,卻不知道它們的意思(15節)。

9.「臉色改變」:如第六節所描述的一樣。他起初或許滿有信心,相信他的哲士能助他渡過難關,現在卻發現他們也是束手無策,不禁又感到驚惶失措,臉色變得蒼白,而他的大臣們也都和他一樣吃驚。

前一段(14節)的氣氛充溢著歡樂,人人開懷暢飲,得意忘形。本段(59節),所見卻是戰兢恐懼,各人手足無措,等候那逃不脫的厄運降臨。

 神用人的指頭在牆上寫字,宣佈伯沙撒要受的刑罰;這種宣判是公開的,在一千名大臣面前宣佈;它更是神秘的,叫伯沙撒和大臣驚惶失措。17

出埃及記八19第一次記載 神的指頭(和合本作「 神的手段」,呂本翻作「 神的手指頭」),那裡的指頭是刑罰的指頭,降災於埃及人身上。 神的指頭第二次出現是寫十誡於兩塊石板上(出卅一18);這是施恩的指頭,為人預備了律法。今回在本章內,神用人的指頭在粉牆上寫字,也是刑罰的指頭,它宣告了伯沙撒要受的刑罰。

巴比倫的哲士面對著垂手可得的大獎賞(名副其實的陞官發財的好機會),卻無法解釋牆上的文字,而不知道那將要來臨的審判究竟是甚麼。雖說「重賞之下必有勇夫」,但這一次卻沒有一個巴比倫哲士挺身而出作勇夫!

 

10 Montgomery253)引自Koldewey, Das wieder esstehende Babylon,103.

11 Young, 120; Hartman, 185. 作者故意用pas ydah, 而不是祇用ydah,強調手腕至手臂沒有出現;Ibn Ezra稱之為"a detached hand", Lacocque, 91.

12 Lawrence Boadt, Jeremiah 2652 Habakkuk, Zephaniah, NahumMichael Glazier, 1982, 256257.

13 Young, 120; TWOT, 292.

14 列王紀上九22節把類似的希伯來文字譯作「軍長」(和合本)。

15 乍眼看來,7節與8節互相衝突,因第七節「王已對巴比倫的哲士說話」,假設他們已進來朝見王,但第八節卻說:「於是王的一切哲士都進來」。其實,王的哲士接到傳令進去見王,不一定是同時被帶進去,有些先進去,有些後進。王在第七節乃是對第一批哲士講話,第八節的哲士乃是後來的一批;兩者沒有矛盾。Leupold224 )建議把八節第一句翻作「於是王的一切哲士接續進前來」。

16 Young, 122; Charles, Daniel, 5759; Keil, 184185.

17 蘇佐揚,6869.

 

(三)太后向伯沙撒舉薦但以理(五1016

10太后〔或作皇后下同〕因王和他大臣所說的話、就進入宴宮、說、願王萬歲你心意不要驚惶、臉面不要變色

11在你國中有一人、他裡頭有聖神的靈、你父在世的日子、這人心中光明、又有聰明智慧、好像神的智慧你父尼布甲尼撒王、就是王的父、立他為術士、用法術的、和迦勒底人、並觀兆的領袖

12在他裡頭有美好的靈性、又有知識聰明、能圓夢、釋謎語、解疑惑、這人名叫但以理、尼布甲尼撒王又稱他為伯提沙撒現在可以召他來、他必解明這意思。

13但以理就被領到王前王問但以理說、你是被擄之猶大人中的但以理麼就是我父王從猶大擄來的麼

14我聽說你裡頭有神的靈、心中光明、又有聰明和美好的智慧

15現在哲士和用法術的、都領到我面前、為叫他們讀這文字、把講解告訴我、無奈他們都不能把講解說出來

16我聽說你善於講解、能解疑惑現在你若能讀這文字、把講解告訴我、就必身穿紫袍、項戴金煉、在我國中位列第三。

10.「太后」:她是尼布甲尼撒的妻子,伯沙撒的外祖母;18也有解經家視她為拿波尼度的太太,是伯沙撒的母親。19後者的解釋更合理。相傳拿波尼度的太太乃是尼布甲尼撒的女兒李道葵斯。

因為太后地位崇高,故不必等候皇帝召見,亦可直接入宮向王進言。

11.「他裡頭有聖神的靈」:參四章九節,有超人的透視力。

「心中光明」:看透萬事,甚麼都不能隱瞞他(參二22)。20

「聰明智慧」:「聰明」指「卓見」和「洞察力」,「智慧」原意是「穩安堅定」,描寫人有主見,不會隨波逐流,任人唆擺,21此處卻與「知識」同義(12節)。

12.「美好的靈性」:優秀的才能,尤其是思想方面的優秀。22

「能圓夢」:解釋夢的意思。

「解疑惑」:善於處理難題;是不折不扣的解鈴人。23

正當伯沙撒和群臣充滿了懼怕,又無計可施之時,王的母親前來解圍,向王推薦了但以理。

她指出但以理有超人的透視和才能,可以解決任何難題;故此,牆上所寫的文字不會難倒他。值得注意的是太后雖然萬分推崇但以理的才幹,卻隻字不提他曾兩次為尼布甲尼撒解夢之事(第二章和第四章);這又是面子的問題在作祟。

伯沙撒立刻召見但以理,首先重複太后所提出的有關但以理的超人才能(祇是他把第11節的「聖神」的「聖」字刪去,參14節),然後再述他所應許過的獎賞,希望但以理能為他解說牆上的文字(伯沙撒也是隻字不提但以理本是尼布甲尼撒時代的哲士領袖)。

為甚麼伯沙撒自己沒有想起但以理呢?第一,伯沙撒可能早已知道但以理擅長於解夢,祇是不想找他幫忙,故意忘記但以理的存在,因但以理所說的預言都是凶多吉少,不是伯沙撒想聽的。24第二,伯沙撒自己沒有主動找但以理,因為但以理已年紀老邁(八十歲了),處於半退休狀態,不再屬於巴比倫哲士的一分子;故此,伯沙撒一時記不起他來。第三,從伯沙撒見但以理時所說的第一句話:「你是被擄之猶太人中的但以理麼」,反映出伯沙撒的偏見,若不是到了最後關頭,仍沒有出路,他也實在不想借助於一個外籍人。無可否認,他偏向於倚靠自己的哲士,多過倚賴擄回來的外籍人。

 

18 不少學者贊同此看法,Montgomery, 257; Young122)指出約瑟夫也持此論點。

19 Towner69)列出六個理由證明他是伯沙撒的母親;Baldwin,121122; Young, 122; Hartman, 184; 其實,以色列皇帝的母親擁有很大權力(參王上十五13;王下十13,廿四12;耶十三18),彷如清朝的慈禧太后;有關以色列太后的資料,可參Roland de Vaux, Ancient IsraelMcGrawHill, 1965, V.I., 115117; 韓承良,聖經中的制度和習俗(思高,1982),91.

20 TWOT, 560, 可參考Youngblood一篇近作,R.F. Youngblood, "Qohelet's Dark House" JETS 29 397410.

21 James L. Crenshaw, Old Testament WisdomSCM, 1981, 1621.

22 TWOT, 836; 作者建議第20節的「靈也剛愎」也是指思想的頑梗。

23 「疑惑」原指「繩子的結」,比喻不能解決的困難;有關這詞與當時的人如何用繩玩弄法術,可參Montgomery, 259.

24 Lacocque, 97; 他甚至認為出埃及記一章的新王並非不認識約瑟,乃是"刻意"不想去認識約瑟。

 

(四)但以理為伯沙撒解釋牆上的字(五1728

17但以理在王面前回答說、你的贈品可以歸你自己你的賞賜可以歸給別人我卻要為王讀這文字、把講解告訴王。

18王阿、至高的 神曾將國位、大權、榮耀、威嚴、賜與你父尼布甲尼撒

19因 神所賜他的大權、各方各國各族的人、都在他面前戰兢恐懼、他可以隨意生殺、隨意升降

20但他心高氣傲、靈也剛愎、甚至行事狂傲、就被革去王位、奪去榮耀

21他被趕出離開世人、他的心變如獸心、與野驢同居、吃草如牛、身被天露滴濕、等他知道至高的 神在人的國中掌權、憑自己的意旨立人治國。

22伯沙撒阿、你是他的兒子、〔或作孫子〕你雖知道這一切、你心仍不自卑、

23竟向天上的主自高、使人將他殿中的器皿拿到你面前、你和大臣皇后妃嬪用這器皿飲酒你又讚美那不能看、不能聽、無知無識金銀銅鐵木石所造的神、卻沒有將榮耀歸與那手中有你氣息、管理你一切行動的 神

24因此從 神那裡顯出指頭來、寫這文字。

25所寫的文字是彌尼、彌尼、提客勒、烏法珥新

26講解是這樣彌尼、就是 神已經數算你國的年日到此完畢

27提客勒、就是你被稱在天平裡顯出你的虧欠

28毘勒斯、〔與烏法珥新同義〕就是你的國分裂、歸與瑪代人和波斯人。

17.「你的贈品可以歸你自己」:但以理講解牆上的文字,不是為了要得獎賞;縱然沒有獎賞,他都要講解,這是他的責任(王下五1516)。25亞伯拉罕也曾拒收所多瑪王的贈品(創十四23)。

18.「國位、大權、榮耀、威嚴」:「大權」指治國的權柄,「榮耀、威嚴」乃是治國成績輝煌所帶來的光榮和人的敬重。

19.「他可以隨意生殺,隨意升降」:但以理指出尼布甲尼撒擁有莫大的權柄,也暗示伯沙撒的權勢雖然遠遠不及尼布甲尼撒,但為何還會這樣狂妄高傲。尼布甲尼撒所操的生殺大權乃是源於 神,而真正隨意升降人類的亦只有 神自己(四17)。故此,大權如尼布甲尼撒也不可以在 神面前狂傲自誇。

20.「心高氣傲,靈也剛愎」:這是尼布甲尼撒最基本的問題;他驕傲頑梗,不可一世,甚至要凌駕 神。

21.「與野驢同居」:是第四章所沒有提到的。本節記載了尼布甲尼撒受刑罰的慘痛經驗,反映出世界真正的統治者乃是 神;越是高傲的人,祂對付得越是厲害。

22.「你心仍不自卑」:沒有謙卑你的心;近代心理學家鼓吹人不可自卑,有時矯枉過正,叫人不知不覺失去了謙卑的美德。26自卑的心不可有,謙卑的心卻不可無;一個人表現狂傲,可能因為他有極大的自卑感。

23.「竟向天上的主自高」:伯沙撒不僅沒有在 神面前謙卑,反而高抬自己,向 神發出挑戰,故意褻瀆聖殿的器皿,又讚美假神與 神作對。他實在愚蠢,毫無智慧。

「手中有你氣息」:回應創世記二章七節「 神將生氣吹在人的鼻孔裡」;人的生命源於 神,也為祂所掌管,因受造之物的生命自然由造物主掌握。27

25.「彌尼、彌尼、提客勒、烏法珥新」:這有不同的解釋。第一,它們是三種重量的單位或貨幣的名稱,28「彌尼」相等於「彌那」(結四十五12),29「提客勒」是希伯來文的「捨客勒」、「法珥新」(「烏」是亞蘭文的連接詞)卻指半個「彌尼」;「彌尼」代表尼布甲尼撒、「提客勒」是伯沙撒,而「法珥新」即是瑪代波斯,這二國加起來相等於尼布甲尼撒。這理論在二十世紀初期頗為流行。30第二,「彌尼、提客勒、法珥新」是不同重量單位的名稱,代表三個皇帝:尼布甲尼撒、拿波尼度和伯沙撒,31或是尼布甲尼撒、尼布甲尼撒的兒子以未米羅達(王下廿五27)和伯沙撒,32也有學者認為「彌尼、彌尼、提客勒、法珥新」代表五個皇帝,因「法珥新」是複數,預表兩個皇帝。這五個皇帝就是在尼布甲尼撒死後統治巴比倫的五王。33第三,「彌尼、提客勒、法珥新」的確是三種重量單位或貨幣的名稱,只不過但以理卻把它們當作動詞去解釋;34這一來,「彌尼」即是「被數算」,35「提客勒」是「被量稱」,「法珥新」是「被分裂」。36第三種解法最合理。

本段是但以理一篇偉大的講章。37他首先叫伯沙撒回想尼布甲尼撒的經驗,後者雖然偉大,滿有權柄,卻因驕傲而被 神刑罰,活得像野獸一樣,直至他悔改復元後,才明白到世間真正的掌權者乃是 神。

但以理旋即一針見血地指出伯沙撒的問題;他既然洞悉祖父因驕傲而受罰的慘痛經歷,應引以為鑒,不該重蹈覆轍。可惜,伯沙撒未學到謙卑的功課,(本章稱伯沙撒為尼布甲尼撒的「兒子」,強調他們關係密切,應可以受到警惕)反而比尼布甲尼撒更加妄自尊大,直接敵對 神,罪不可赦,必遭刑罰。「驕傲」是尼布甲尼撒和伯沙撒共有的問題;而伯沙撒更犯了妄用聖殿器皿、拜假神、不把榮耀歸給 神的罪行。

牆上的文字清楚宣告:伯沙撒國度的年日已被數算,而且日子已滿,伯沙撒已被放在天秤上量稱,顯出太多虧欠,故他的國要被粉碎,為瑪代和波斯人瓜分。

但以理在第四章曾給尼布甲尼撒進諫,這裡卻直接宣告 神的審判,沒有勸伯沙撒悔改,因為伯沙撒罪大惡極,刑罰立刻要來到。

本段的但以理大而無畏指斥伯沙撒,就像以前的先知(如亞摩司、耶利米)向君王宣告審判的信息。

 

25 但以理並沒有像太后一樣先向王請安,反映出他不滿王褻瀆 神,用聖殿的器皿飲酒;在第六章,但以理與大利烏王談話,卻先請安說:「願王萬歲」(21節)。但以理兩次和尼布甲尼撒說話,也沒有先問安(二27,四19),但第四章卻先稱王為「我主啊」,比較第二章客氣得多。

26 C.M. Narramore, Encyclopaedia of Psychological ProblemsZondervan, 1966, 129131.

27 筆者一位友人,年僅三十多歲,最近忽然中風,半邊身體癱瘓,不能動彈;病發前他身體健康,沒有患過高血壓和心臟病,到現在醫生仍找不出他中風的原因。他的經歷讓筆者再一次體會:人的生命在 神手中,一點也不能自誇。

28 Prince所撰寫的博士論文;J.D. Prince, Mene Mene Tekel UpharsinJohns Hopkins, 1893.

29 一「彌尼」等於六十「提客勒」;有關25節應是一個抑是兩個「彌尼」參O. Eissfeldt "Die Menetakel Inscrift und ihre Bedentung" ZAW 63 105114.

30 有關反駁這理論的理由,參Young, 126; Leupold, 236.

31 D.N. Freedman, "Prayer of Nabonidus," 32.

32 Louis Ginsberg, 2426.

33 E.G. Kraeling, "The Handwriting on the wall" JBL 63 1118.

34 這種用動詞解釋名詞的方法,死海古卷的註釋也有採用;M. Delor, 131.

35 先知雖曾指出一個國家在天秤裡""過後發現有虧欠,則會被"分裂";但把國家"數算",卻祇有在啟示文學才出現;S.B. Frost, Old Testament ApocalypticLondon, 1952, 186.

36 「被分裂peres可解"毀壞",這是猶太拉比(Saadia, Rashi, Ibn Ezra)的解釋;參J. Steinmann, 96. 28節的「毘勒斯」是「法珥新」的複數。

37 King, 148.

 

(五)伯沙撒提升但以理(五2931

29伯沙撒下令、人就把紫袍給但以理穿上、把金煉給他戴在頸項上、又傳令使他在國中位列第三。

30當夜迦勒底王伯沙撒被殺

31瑪代人大利烏、年六十二歲、取了迦勒底國。

30.「當夜迦勒底王伯沙撒被殺」:「迦勒底」指巴比倫人,伯沙撒被殺應驗了但以理的預言,巴比倫國隨著滅亡。

31.「瑪代人大利烏」:即是波斯王古列。38

本段記載伯沙撒履行他的諾言賞賜但以理,雖然但以理事先表示他不在乎這些獎賞,祇想解釋牆上的文字。奇怪的是本段並無提及伯沙撒聽了但以理那番話後的反應,因此,他是否相信但以理的預告、承認自己得罪了 神,則不得而知。可能是時間太急促,他還來不及消化但以理的說話,巴比倫城已被攻陷。

希臘的作家告訴我們,瑪代波斯的聯軍把幼發拉底河改道,沿著河床而上,乘巴比倫人狂歡飲宴之時突擊,奪取了巴比倫。這與但以理第五章吻合。

巴比倫的記錄告訴我們,當時是主前五三九年十月十二日。39

38 古列王曾詳細記下他攻陷巴比倫城的過程;ANET, 315316.

39 米勒德,778.

 

總結

Ⅰ 學者指出本章的記載,準確地把所發生的事記錄下來。40

無疑,本章主要描寫伯沙撒的狂妄,褻瀆 神聖殿的器皿,導致 神的刑罰。 神刑罰伯沙撒,反映出祂掌管一切,包括君王的「氣息與行動」(23節)。對於被擄的猶太人來說,這又是一個安慰的信息;他們所事奉的 神不但在耶路撒冷作王,也在普天下作王,統管全世界,連伯沙撒也在祂的掌管之下。

Ⅱ 伯沙撒基本的問題是「驕傲」,不把創造萬物的 神放在眼內。今天不少基督徒也落在相同的景況裡;我們倡建了一種新的「神死了」的運動,雖然口中歌頌讚美神,心目中卻沒有神,也沒有真心相信和承認我們是在神的掌管之中。對於我們來說,神是名存實亡。我們事業稍有成就,就自以為了不起,覺得信仰無關重要,可有可無。我們自負,忘記了自己祇不過是受造之物,而我們所擁有的一切都本於造物主。我們高抬自己,雖然口中不敢承認,但在心裡已視自己為生命的主宰。我們覺得沒有依靠神的必要,因靠自己能勝過一切。難怪有時神要施行管教的手,使我們回轉,知道自己在神面前並沒有甚麼可誇。「心中驕傲」是我們最大的通病,也是神最不喜悅的。41甚麼是「驕傲」呢?以賽亞給它下了一個適切的定義:就是「不尊崇耶和華」(賽二11)。真正謙卑的人衷心接受 神的主權,承認祂的偉大和崇高。

Ⅲ 伯沙撒驕傲的表現,就是妄用聖殿的器皿;他這樣做是因為他藐視 神,以為祂在巴比倫沒有任何權力,可以任由他羞辱。他妄用器皿,褻瀆了 神。

我們有時忘記了對 神應有的尊重,落入這種微妙的褻瀆行為(太廿一13);特別對聖餐(林前十一2729),和教會的生活與崇拜(林前十一1718,十2124;徒五15),42我們忽略了應持有的尊重。

Ⅳ 伯沙撒妄用聖殿的器皿與「酒」有關;他因酒醉失性,下令拿出聖殿的器皿盛酒,這是他平常不敢做的。43

聖經警告我們,醉酒可以造成許多悲劇,例如挪亞(創九2027)、羅得(創十九3038)、便哈達(王上20章)、亞哈隨魯王(斯一1011)。箴言書的作者也屢次指出醉酒的害處。(箴廿一17,廿三1921,卅一47

Ⅴ 本章與第二和第四章相連。第二章的尼布甲尼撒做了一個夢,需要人為他解釋,但巴比倫的哲士都束手無策,後來透過亞略推薦但以理,才獲得夢的解釋。本章中伯沙撒找人講解牆上的文字,哲士們又是無法可施,後來透過太后舉薦但以理,才揭示這些文字的含意。

本章與第四章的內容更接近。第四章記載尼布甲尼撒做了一個夢,哲士們不能提供任何解釋,直至但以理出現,將夢的內容解明。尼布甲尼撒的夢與伯沙撒所見的文字內容性質相同,都是審判的信息;受審判的原因也相同,都是因驕傲與不承認 神的權能。但是,他們的結局卻截然不同。

尼布甲尼撒受審判後得著智慧,對掌管宇宙的 神有深一層的認識,也重掌王權。伯沙撒卻不然,他受了審判後就滅亡。前者經歷到審判與恩典,後者卻祇嘗到刑罰的苦杯。不但他自己受刑罰,巴比倫國也受到審判,國家滅亡了。

無論如何,第二、第四、第五章都有相同的主題: 神才是人間真正的統治者;祂可以廢王立王(二21),祂在人國中掌權,要將國賜與誰,就賜與誰(四17,五21)、祂手中掌握了人的氣息,管理人一切的行動(五23)。故此,人在 神面前「不可自高,反要懼怕」。(羅十一20)。而那些敬拜 神的人可以釋懷,因為無論環境如何, 神仍坐在寶座上掌管一切。

Ⅵ  神當日數算巴比倫的日子,提醒我們也要學習數算自己的日子,好叫我們得著一顆智慧的心(詩九十12;弗五1517)。44

40 R.P. Dougherty, Nabonidus and BelshazzarYale, 1929, 199200; Porteou&s, 76.

41 基督教強調不可驕傲,要存心謙卑,其他宗教都沒有這樣強調IBD, 1265,奧古斯丁、亞奎那、米爾敦都稱「驕傲」為人類最基本的罪惡,「成功」可以成為我們最大的試探;參H.T. Armending, A Word to the WiseTyndale, 1980, 105112.

42 華勒斯,104.

43 雖然伯沙撒酒後失性,做出愚蠢的事,但我們沒有證據說他「飲酒放縱肉體的情慾,極度荒淫」(丁立介,182),或視他為「好色之徒」(何慕義,64)。有關醉酒的害處,可參Criswell, 3639.

44 翟輔民,44.

──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但以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