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以理書第二章
貳 尼布甲尼撒的夢(二1-49)
(一)引言:王為夢煩亂(二1-2)
(二)哲士不能為王解夢(二3-16)
(三)但以理獲有關王夢的啟示(二17-24)
(四)但以理向王解夢(二25-45)
(五)結束:王提升但以理(二46-49)
總結
(一)引言:王為夢煩亂(二1-2)
1尼布甲尼撒在位第二年、他作了夢、心裡煩亂、不能睡覺。
2王吩咐人將術士、用法術的、行邪術的、和迦勒底人召來、要他們將王的夢告訴王‧他們就來站在王前‧
1.「尼布甲尼撒在位第二年」:這似乎與一章五、十八節前後矛盾,因但以理和三友須受訓三年,難道這事發生於他們受訓期間嗎?假若是的話,為何他們已被視作「哲士」須被殺呢(二13)?有學者更以此矛盾說明本書各章乃源於不同的作者,由一編輯堆砌而成,而非但以理一氣呵成之作,故有此不吻合之處。1
對於「第二年」,可有以下的解釋:
(1)「二」是「十二」之誤,是文士抄寫錯了;2這不是全無可能。
(2)「二」是作者擺烏龍弄錯了,這卻被視為無傷大雅,因作者寫作的重點不是記載歷史,年份正確與否無關重要。3另一方面,有人認為這裡的錯誤是故意造成的,以襯托出但以理的智慧,能於未完成訓練之前解夢。有學者更認為聖經常用「二」來強調某個皇帝統治期的短少。4筆者不認為聖經作者在聖靈感動下會犯錯誤。
(3)「第二年」本不是指尼布甲尼撒在位第二年,乃是指他戰勝埃及後第二年,5或指他成為全中東的大王后第二年,6或是耶路撒冷被攻陷後第二年。7但是,經文卻明顯說「尼布甲尼撒在位第二年」,沒有加以任何批注。
(4)「第二年」依巴比倫曆法計算,即是但以理被擄的第三年;8因為但以理被擄第一年,是尼布甲尼撒的登基年,被擄第二年才是尼布甲尼撒在位第一年,故被擄第三年,是尼布甲尼撒的第二年。9這理論最為合理,因為巴比倫人不把登基年算作皇帝在位的第一年已是不可置疑的事實。10
總括來說,當但以理剛受訓完畢,歸入了「哲士」的行列,尼布甲尼撒才做了第一個夢。
「心裡煩亂」:心神被攪擾而感到煩躁不安,最終導致失眠(詩七十七4)。埃及的法老也有類似的經驗(創四十一8)。11
2.「術士、用法術」:參一章二十節的詮釋;「迦勒底人」:此外指占星家(即狹義的解釋),而不是指統治了巴比倫國的民族。
「行邪術」:懂巫術的巫師,「巫術」是神所禁止的。(申十八10)
大君王尼布甲尼撒因所做的夢而心煩意亂以致失眠;他雖然擁有統管強大的軍隊,以及雄偉的巴比倫的權力,但叫自己安然入睡,卻不是他能力範圍以內的事。
因此,他派人召來國中一流的解夢高手,就是那些善於占卜、觀兆、占星,以及弄法術使符咒的人,命令他們解夢,好使他的煩惱一掃而空,得以享受甜酣的睡眠。但結果卻是出人意表。
1 Anderson 10. 有關P.R. Davies 所提出的理論,參Baldwin, 86, n.1.
2 贊同此說有不少著名的聖經文字校訂專家如Ewald, Kampha/usen, Prince, Marti, Cornely, Linder, 思高也接納這說法(68)。值得注意是LXX 967也是「第十二年」,而不是「第二年」,Hartman, 138.
3 Porteous, 39; Hartman, 138.
4 參Lacocque, 36 n. 4, 引自 O Plo/ger, Das Buch Daniel(Gutersloh, 1965 ).
5 Josephus, Antiquities X: 10: 3.
6 Jephet Ibn Ali; Young, 55.
7 猶太拉比Rashi, Ibn Lizra卻支持這說法。
8 Young, 55; Baldwin, 85; Ford, 89; 米勒德,774; Barr也支持這說法,Barr, 593.
9 J. Finegan, Handbook of Biblical Chronology,(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64), 38,我們可得以下的結論:
主前六○五年六月至八月:但以理和三友被擄
主前六○五年九月至六○四年四月:但以理被擄第一年,是尼布甲尼撒登基年(Year of accession) 主前六○四年四月至六○三年三月:但以理被擄第二年,尼布甲尼撒第一年。
主前六○三年四月至六○二年三月:但以理被擄第三年,尼布甲尼撒第二年。
10 Barr, 593; 登基年(resh sharruti)獨立計算。
11 此處與創四十一8用同一個希伯來字paam描寫煩燥凌亂的心境。
(二)哲士不能為王解夢(二3-16)
3王對他們說、我作了一夢、心裡煩亂、要知道這是甚麼夢。
4迦勒底人、用亞蘭的言語對王說、願王萬歲、請將那夢告訴僕人、僕人就可以講解。
5王回答迦勒底人說、夢我已經忘了、〔或作我已定命八節同〕你們若不將夢和夢的講解告訴我、就必被凌遲、你們的房屋必成為糞堆‧
6你們若將夢和夢的講解告訴我、就必從我這裡得贈品、和賞賜、並大尊榮‧現在你們要將夢和夢的講解告訴我。
7他們第二次對王說、請王將夢告訴僕人、僕人就可以講解。
8王回答說、我准知道你們是故遲延、因為你們知道那夢我已經忘了‧
9你們若不將夢告訴我、只有一法待你們、因為你們預備了謊言亂語向我說、要等候時勢改變‧現在你們要將夢告訴我、因我知道你們能將夢的講解告訴我。
10迦勒底人在王面前回答說、世上沒有人能將王所問的事說出來、因為沒有君王、大臣、掌權的、向術士、或用法術的、或迦勒底人、問過這樣的事‧
11王所問的事甚難、除了不與世人同居的神明、沒有人在王面前能說出來。
12因此王氣忿忿的大發烈怒、吩咐滅絕巴比倫所有的哲士‧
13於是命令發出、哲士將要見殺、人就尋找但以理和他的同伴、要殺他們。
14王的護衛長亞略出來、要殺巴比倫的哲士、但以理就用婉言回答他、
15向王的護衛長亞略說、王的命令為何這樣緊急呢‧亞略就將情節告訴但以理。
16但以理遂進去求王寬限、就可以將夢的講解告訴王。
5.「夢我已經忘了」:應作「這事我已決定」,12或「我頒布這命令」。13不少學者曾根據這錯謬的翻譯,誤以為尼布甲尼撒忘記了夢的內容;其實,他是記得夢的內容,否則,他不會對這些巴比倫的專家說:「你們先把夢說出來,我就知道你們是否真能解夢」(9節);如果他真的忘了,又怎能知道專家所言是否純屬虛構,並非他所做的夢呢?況且,如果他確實忘了,為甚麼會如此心煩呢?
「凌遲」:四肢被斬斷。14
「糞堆」:亞蘭文原意乃是「拆毀」,可譯作「廢墟」:15無可否認,廢墟有被用作解決便溺之地,而變成糞堆。
6.「賞賜」:指禮物;這詞從前被誤認為源於波斯文,現卻知道是來自巴比倫文。16王軟硬兼施,一方面威嚇,另一方面用獎賞作餌。
8.「那夢我已經忘了」:參第五節的詮釋;尼布甲尼撒認為他們知道他已定意施行嚴刑,故拖延時間,伺機逃生。
9.「謊言亂語」:這群專家宣稱:如果知道夢的內容,就可以解夢;尼布甲尼撒卻說這是不可信的謊話,因他們既然連說出夢的內容的能力都沒有,就談不上能解夢了。「亂語」:惡毒的說話。王對自己的心腹產生懷疑,不再予以信任。
「時勢改變」:指尼布甲尼撒政權傾覆或因其他事情而忘記刑罰這群專家;值得留意的是,真正可以「改變時勢」的是耶和華自己(21節)。17
10.「沒有君王、大臣、掌權的」:應作「沒有任何偉大和有權柄的君王」。18他們認為像尼布甲尼撒這樣的君王,不會不近人情,命令他們解釋毫無頭緒的夢。
11.「不與世人同居的神明」:「世人」:原作「肉體」(呂本:「血肉之軀」,思高本也是同樣翻譯),強調人的軟弱與可朽壞(參詩五十六4;賽卅一3;耶十七5)。19「神明」:指巴比倫所敬拜的偶像。20
這些占命專家坦白地告訴尼布甲尼撒,他的要求不是人可以滿足;因為人的智慧有限,祇有屬靈界的神才可以把沒有告知的夢加以講解。
12.「王氣忿忿的大發烈怒」:用兩個希伯來字來加強描寫王的烈怒,意即謂他怒髮衝冠,大發雷霆。「大發烈怒」曾被用來形容法老惱怒他的臣僕(創四十2,四十一12)。
「哲士」:原作聰明人,包括第二章二節那些在宮廷服務的占卜家和術士;21當時的外邦人認為測天象和弄法術的人須有高人一等的智慧,故稱這等人為「聰明人」或「智者」。
13.「人就尋找但以理和他的同伴要殺他們」:但以理和三友曾接受巴比倫文化與各種智慧的訓練,以致可以侍候皇帝,並成為皇帝的顧問,故也屬「哲士」之級,因而遭池魚之殃。
14.「婉言」:原文是兩個詞「謹慎」和「機警」,反映出但以理的智慧,在危急之中保持鎮定,且以合宜的話與護衛長亞略磋商。
15.「緊急」:本指「嚴厲」或「殘酷」。但以理不明白為甚麼尼布甲尼撒要殺盡巴比倫所有的哲士。
16.「但以理遂進去求王寬限」:這裡雖然沒有提到亞略,但以理仍可能是透過他的安排才得以見王。22
本段讓我們看見尼布甲尼撒的殘酷,他兩次要求顧問講解沒有告知他們的夢;當他們辦不到時,又下令把他們殺盡(雖然他們兩次都請他將夢說出)。暴君發怒,理智全失,後果就不堪設想了。
另一方面,本段也讓我們看見那群占卜專家,面對危機時,束手無策;他們祇不過是人,他們有限的智慧並不能滿足尼布甲尼撒的要求。
當他們的生命危在旦夕,千鈞一髮之際,但以理挺身而出,勇敢地求王暫緩滅絕他們。為甚麼但以理有把握辦到祇有「不與世人同居的神明」才辦得到的事呢?因為他充滿信心,知道他所事奉的 神會幫助他。況且,他裡頭有 神的靈(四8),能藉著 神的啟示解釋尼布甲尼撒沒有講出來的夢。再一次,他在困境中堅守了自己的信念。他的信心乃建基於「 神是智慧之源」這個知識的基礎上,他知道全智的 神能啟示奧秘。
12 ~azada前被解作「離開」或「出去」,因在他珥目(Talmud)這字與~azal"to go"相同("l"改作"d"),現知道這本是一個古波斯字(azda, sanskirt addha),意思是「堅決」、「肯定」;參Young, 60; Leupold, 89; Baldwin, 88; 思高,70; 和合本的小字「我已定命」。
13 這解釋合六3,參Lacocque, 34; Hartman, 138.
14 damin源自波斯文handama,指四肢。
15 Montgomery, 145-147,但Hartman(138)卻提議參考列王紀下十27仍把這字作糞堆。
16 Young, 61; Leupold, 90; Walvoord, 50; 卻把這字當作波斯文。Baldwin(88)卻指出它源於巴比倫文nibzer.
17 兩句說話原文完全一樣。
18 參思高、呂本、現中的翻譯;「偉大的君王」(sarru rabu)是亞述和巴比倫王慣用的稱號。
19 bishra"flesh"在此處沒有任何消極或審判的含意,祇給個人與神的分別;參D. C. Russell, The Method and Message of Jewish Apocalyptic 200 B.C.-A.D. 100(SCM, 1964), 399.
20 Montgomery(153)卻認為這字雖然是複數,但可指一位神,即是耶和華。
21 TWOT, 1020.
22 有學者認為16節與24節不合,故證明本章是由不同的資料砌合而成,Hartman, 139; 這祇是一種臆測。
(三)但以理獲有關王夢的啟示(二17-24)
17但以理回到他的居所、將這事告訴他的同伴哈拿尼雅、米沙利、亞撒利雅、
18要他們祈求天上的 神施憐憫、將這奧秘的事指明、免得但以理和他的同伴、與巴比倫其餘的哲士、一同滅亡。
19這奧秘的事、就在夜間異象中、給但以理顯明‧但以理便稱頌天上的 神‧
20但以理說、 神的名是應當稱頌的、從亙古直到永遠、因為智慧能力都屬乎他‧
21他改變時候、日期、廢王、立王、將智慧賜與智能人、將知識賜與聰明人‧
22他顯明深奧隱秘的事、知道暗中所有的、光明也與他同居。
23我列祖的 神阿、我感謝你、讚美你、因你將智慧才能賜給我‧允准我們所求的、把王的事給我們指明。
24於是但以理進去見亞略、就是王所派滅絕巴比倫哲士的、對他說、不要滅絕巴比倫的哲士、求你領我到王面前、我要將夢的講解告訴王。
17.「同伴」:這詞原指「結連」或「綁在一起」,用以描寫朋友,甚至夫婦之間關係的緊密。但以理與同伴可說是患難之交。大家同心禱告,並肩面對生命的危機。
18.「天上的 神」:23亞伯拉罕首次用此名字來稱呼神(創廿四7);被擄前的以色列人為了避免與腓尼基人稱巴力神為「天上的主」產生混淆,故少用這稱呼,而被擄後的選民則較多使用(拉一2,六10,七12;尼一5,二4)。這名號表明 神的偉大,祂創造了天,更掌管天。由此可見,天祇是受造之物,但外邦人卻以天為敬畏的對象。
「將這奧秘的事指明」:「奧秘」原指「秘密」,24希伯來人相信 神和祂的使者在天上常舉行高峰會議,會議的決定不是公開的,祇向屬神的人(包括先知)顯明(耶廿三18),此處的「奧秘」就是但以理所尋求有關王夢的答案。
撰寫死海古卷的昆蘭團體喜歡題及「 神的奧秘」,25這奧秘特指神在人類歷史如何奇妙地完成祂所定下的計劃,尤其是如何得勝罪惡;26而尼布甲尼撒所做的夢,也是述說神如何使用歷史上的四個國家,來完成祂為選民所定的計劃,故與死海古卷中的「奧秘」的用法合。
19.「夜間的異象」:強調但以理當時是清醒的,不是睡著作夢得啟示(伯四13,七14)。27
20.「 神的名」:即是「 神自己」(詩七十四10,一一八10);在舊約,一個人的名字代表這個人自己,二者如一。28此處的「名」也可指 神啟示祂自己。
「智慧、能力」: 神的兩種屬性,由於祂洞察一切、29也掌管一切,每一件事情都必先經祂准許才可發生。第廿一至廿二節將會舉例描繪祂的智慧和能力。
21.「改變時候、日期、廢王、立王」:神能力的彰顯;「改變時候、日期」指出自然界和人類歷史均為神所掌管,「廢王、立王」指出一切政治活動都為祂所控制;祂既然可以立王廢王,表明祂勝過君王。
「將智能賜與智能人,將知識賜與聰明人」:與廿二節連在一起,都是闡明二十節的「智慧屬乎祂」;神不但是智慧,祂更將智慧聰明賜給人;人的智慧聰明乃本於神,是神的恩賜。但以理得著神所賜的智慧,故能勝過巴比倫的占卜專家。
22.「祂顯明深奧隱秘的事」:「深奧」是不易明白的,「隱秘」是指還未發生的事。
「暗中所有的」:即是人所不知曉的事。「深奧、隱秘、黑暗」逐漸加強不易明白的程度。
「光明也與他同居」:沒有任何事能在祂面前隱藏;祂就是光,30連最黑暗隱蔽的角落也被祂照得明亮。31
23.「我列祖的 神」:第二十至廿二節歌頌神的智慧與能力,現在直接向神發出讚美和稱頌。「列祖」是但以理的祖先,即是猶太人(神的選民);32故此,但以理暗示他所敬拜的 神不僅是現在向他施恩,也曾在歷史裡不斷向選民顯出祂的能力和智慧。
「智慧才能」:指知道和講解尼布甲尼撒所做的夢之能力,以及解決問題和面對困境、試驗的力量。「智慧才能」與第二十節的「智慧能力」在原文完全一樣;由於但以理屬於神,他得到神的智慧和能力。
「允准我們所求的」:但以理並不要獨自領功,因他知道自己之所以蒙神啟示王的夢,乃是他的同伴和他一起同心祈禱、向神懇求的結果;故他說「我們」。
為了面對生命的危機,但以理和三友在住所裡舉行了緊急的禱告會(七十士譯本說他們禁食祈禱)。他們同心合意,滿有信心的禱告蒙神垂聽,得知王的夢之內容和解釋。但以理並沒有因此自鳴得意,反而立刻湧出讚美。
但以理高歌稱頌神,因祂滿有智慧和能力,祂的能力在大自然和人類歷史中彰顯,證明祂在掌管一切;祂有智慧,故可以知道一切的事(包括未發生或隱蔽的事)。更奇妙的是,祂願意把祂的能力與智慧賜給屬於祂的人──例如但以理;因此,但以理有智慧知道王所做的夢,也有能力去面對擺在前面的挑戰與難處。
第二十至廿三節是一首美麗動人的讚美詩。它以神的「智慧能力」作開始(20節),也以神的「智慧才能」來結束(23節)。33其中但以理先舉例闡釋神的「能力」(21節上),然後再發揮神的「智慧」(21節下-22節),而上文卻是「智慧」在先,「能力」在後;這是希伯來詩歌常用的梅花間竹的交叉格式。34這篇讚美詩,無論是在描寫的技巧,或內容的豐富,都可媲美詩篇中偉大的讚美詩。35
但以理獲得啟示,便請求亞略帶他進去見王,以便替王解夢。
23 明末天主教傳入中國,用「天主」稱呼 神,與「天上的 神」相近。
24 raz 是一個波斯字,七十士譯本把此字翻作mysterion(英文的mystery即源於此)。保羅題及「基督的奧秘」(西四3),就是神藉基督拯救世人的救恩計劃。
25 參E. Vogt, "Mysteria in textibus Qumran" Biblica 37: 247-257, R.E. Brown, "The Pre-Christian Semitic Concept of Mystery" CBQ 20: 417-443. 但以理書的「奧秘」可指神為世界和人類所定下的永恆計劃,Russell, 480.
26 Lacocque, 43; 參IQS三23, IQ Hab 七8.
27 Montgomery(156)認為透過夢而得的啟示,比較異象次等,這是沒有根據。無論是夢抑異象,最主要是看它的來源,若是來自神,同樣重要。令人惋惜的是 Leupold(98)竟然也視"夢"的啟示多數顯給較次等的人(參創廿八12-17;王上三5-14)。
28 W.H. Griffith Thomas, "The Purpose of The Fourth Gospel" BS 125: 253-262 寫出神的名與神自己的關係。
29 詩篇一三九篇是描寫神的智慧(尤其是對人完全洞悉)的最佳著作。
30 這是約翰福音的一個重要主題,參一9,三19,八12,九5,十二46。
31 有關光明與黑暗的鬥爭,可參考Charles F. Pfeiffer, The Dead Sea Scrolls and The Bible(Baker, 1975), 79f.
32 「列祖」也可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這樣,重點變成但以理現有的經驗,就像這些祖先與神相交的經驗。
33 這是希伯來詩歌的特色之一,首尾互相呼應(Inclusio)。
34 又稱為"交錯排列法",參居佛,聖詠(華明書局,1978),38.
35 參房志榮"四首讚美天主的聖詠"神學論集33:335-346
(四)但以理向王解夢(二25-45)
25亞略就急忙將但以理領到王面前、對王說、我在被擄的猶大人中遇見一人、他能將夢的講解告訴王。
26王問稱為伯提沙撒的但以理說、你能將我所作的夢、和夢的講解、告訴我麼。
27但以理在王面前回答說、王所問的那奧秘事、哲士、用法術的、術士、觀兆的、都不能告訴王‧
28只有一位在天上的 神、能顯明奧秘的事他已將日後必有的事、指示尼布甲尼撒王‧你的夢、和你在上腦中的異象是這樣‧
29王阿、你在上想到後來的事、那顯明奧秘事的主、把將來必有的事指示你‧
30至於那奧秘的事顯明給我、並非因我的智慧勝過一切活人、乃為使王知道夢的講解、和心裡的思念。
31王阿、你夢見一個大像、這像甚高、極其光耀、站在你面前、形狀甚是可怕‧
32這像的頭是精金的、胸膛和膀臂是銀的、肚腹和腰是銅的、
33腿是鐵的、是半鐵半泥的‧
34你觀看、見有一塊非人手鑿出來的石頭、打在這像半鐵半泥的上、把砸碎、
35於是金、銀、銅、鐵、泥、都一同砸得粉碎、成如夏天禾上的糠、被風吹散、無處可尋‧打碎這像的石頭、變成一座大山、充滿天下。
36這就是那夢、我們在王面前要講解那夢‧
37王阿、你是諸王之王、天上的 神已將國度、權柄、能力、尊榮、都賜給你‧
38凡世人所住之地的走獸、並天空的飛鳥、他都交付你手、使你掌管這一切、你就是那金頭‧
39在你以後必另興一國、不及於你‧又有第三國、就是銅的、必掌管天下‧
40第四國、必堅壯如鐵、鐵能打碎制百物、又能壓碎一切、那國也必打碎壓制列國。
41你既見像的和指頭、一半是窯匠的泥、一半是鐵、那國將來也必分開‧你既見鐵與泥攙雜、那國也必有鐵的力量‧
42那指頭、既是半鐵半泥、那國也必半強半弱‧
43你既見鐵與泥攙雜、那國民也必與各種人攙雜、卻不能彼此相合、正如鐵與泥不能相合一樣。
44當那列王在位的時候、天上的 神必另立一國、永不敗壞、也不歸別國的人、卻要打碎滅絕那一切國、這國必存到永遠。
45你既看見非人手鑿出來的一塊石頭、從山而出、打碎金、銀、銅、鐵、泥、那就是至大的 神把後來必有的事給王指明‧這夢準是這樣、這講解也是確實的。
25.「我在被擄的猶大人中遇見一人」:「遇見」應作「找著」(六5);亞略把握機會歸功自己,說但以理是他找著和發現的。其實,但以理是毛遂自薦的。另一點值得注意的是,亞略將重點放在但以理身上(「一人」),而沒有題及但以理所敬拜的神。
27.「觀兆」:占星家透過探察星象算命和預測未來。36
28.「只有一位在天上的 神」:但以理承認人的有限,祇有掌管宇宙的 神才能啟示奧秘,預告將來。但以理強調他能夠向王解夢,乃因得著這位 神的幫助,並非自己有甚麼過人之處(30節)。這與亞略那種把功勞歸給自己的態度有天淵之別(參約瑟類似但以理的表現,創四十一16)。
「日後必有的事」:不少學者認為這是彌賽亞時代要發生的事;37但也可指將來要發生的事(29節「後來的事」)。38其重點乃指出但以理所敬拜的耶和華,可以且願意預告後來要發生的事,因為祂掌管著歷史。啟示錄四次提到「將來必成的事」(參啟一1,一19,四1,廿二6),用這句話可把該書分作四大段;一1;一2-三22;四1-廿二5;廿二6-21。
「腦中的異象」:但以理是第一個將異象和頭腦連在一起的人(四2、7、10);39當一個人見異象時,頭腦是清醒的,並沒有失去理智。
31.「極其光耀」:大像既由不同的光彩耀目的金屬鑄成,故閃閃生輝。
「形狀甚是可怕」:因為它的造型龐大,且光輝燦爛,叫人觸目驚心。
34「非人手鑿出來的石頭」:不是人所雕鑿的,也不知來自何處(現中:「從山巖上滾下來」是意譯加上去的)。40
「把腳砸碎」:由於大像頭重腳輕,再加上大石的力度很大,祇擊中腳部,整座大像就應聲倒下,肢離破碎。
35.「金銀銅鐵泥」:原文是「鐵泥銅銀金」,次序恰好倒轉。41大石打擊所產生的力度由下伸展而上,直至金頭。
「糠」:特點有二,就是重量甚輕,以及毫無價值;聖經用「糠」比喻被神審判的國家(賽五24;耶廿三28)。42
37.「諸王之王」:有學者認為這是波斯皇帝的銜頭,因但以理不會這樣稱呼巴比倫王;這理論不成立(結廿六7用同樣的稱號描寫尼布甲尼撒)。43
「都賜給你」:但以理坦誠地指出尼布甲尼撒所有的一切都源於 神,是 神賜給他的禮物(參38節「祂交付你手,使你掌管一切」)。
38.「凡世人所住之地的走獸」:應是「世人所住的地方、田野的走獸」,這與下文「天空的飛鳥」三句都強調尼布甲尼撒勢力範圍的廣大;他是當時最有權勢的君王。44
「你就是那金頭」:尼布甲尼撒王與他所代表的巴比倫國是那用精金鑄造的頭。
39.「不及於你」:不少學者認為這比不上巴比倫的國家乃是瑪代波斯。45瑪代位於亞述國東部,起初臣服亞述國,後於主前六一二年與巴比倫連手攻陷尼尼微,成為中東一個大國;後來卻為古列所征服,歸入波斯國,二者合稱瑪代波斯。
究竟瑪代波斯怎樣不及巴比倫呢?加爾文認為:瑪代波斯在道德方面比不上巴比倫;楊格則相信是在國家統一方面,瑪代波斯較弱;46駱普卻認為巴比倫的文化遠勝瑪代波斯;47而蘇佐楊牧師則指出「瑪代波斯聯合王國的國權、能力和榮耀都不及巴比倫」。48雖然不同學者對這問題有不同的意見,但米勒德說:「至於瑪代波斯怎樣不及巴比倫我們不曉得」。49有一件事卻是大家一致同意的,那就是這「不及」並不是指「國土版圖」方面,因瑪代波斯的國土遠比巴比倫為大。50
40.「那國也必打碎壓制列國」:傳統認為第四國乃是羅馬,它的特徵就是擁有勢不可當的軍隊,以致它能百戰百勝,打敗各國。
41.「鐵與泥攙雜」:第四國是強弱摻半,不是徹頭徹尾的像鐵那樣堅強(42節);正如鐵與泥不能混合,這國也不能有真正的統一(43節)。
43.「那國民必與各種人攙雜」:「各種人」原作「人的種子」(呂本作「人種」),故可指通婚,羅馬帝將藉著異族通婚來統一各個民族。51有學者認為這裡的混合乃是指不同政制的結合,例如帝國主義與民主制度的混雜。52也有人相信此處實在是論及國民的文化與其他特性的混合。53第一種說法最合理。
44.「列王在位的時候」:「列王」可指四國的皇帝,或是第四國的君王。按上下文來說,第二種的說法比較可靠。
45.「非人手鑿出來的石頭」:「石頭」預表基督,祂的降臨不是依據人的安排,乃是按著神自己的計劃,故是「非人手鑿出來的」。基督的第一次降臨,開始了天國(彌賽亞的國度),這國永遠長存,且勝過地上一切人的國度(大像預表人的國)。
本段經文是全章的高峰。但以理首先指出尼布甲尼撒在做夢前,可能正在想到將來可能發生的事(29節);當時,他登上皇帝的寶座不久,為著國家的大事而掛心。後來他睡著了,就夢見了一座用不同的金屬所鑄造而成的大像。關於這些金屬,有以下幾點值得注意:
(1)它們的價值是循序漸進地遞減,由金至銀至銅,最後是鐵;象徵了人的國度不斷的墮落,卒至滅亡。
(2)它們的硬度卻由上而下地加增,銀比金硬,銅比銀更硬,而銅卻不及鐵堅硬;54這恰好與價值的降低成反比。
(3)它們均是人所寶貴的東西,但毀滅它們的卻是一塊不為人重視的石頭。
(4)它們與所象徵的各國合。55第一,巴比倫喜歡以金裝飾各物;例如巴比倫的神廟到處都鑲鍍了金;第二,銀即是銀錢,而波斯以經商賺錢馳名;第三,希臘軍隊以銅來製造兵器(結廿七13「雅完人的銅器」);56第四,羅馬的器械卻是鐵製成的。故此,大像預表上述四個國家。
但以理也指出這四國各有特色。尼布甲尼撒(代表巴比倫)獲得 神賜他大權;第二國瑪代波斯卻不及他; 第三國希臘則擁有最大的版圖;第四國羅馬最凶悍,所向無敵,戰勝列國。
然而,正當羅馬帝國最威武之際, 神差遣了祂自己的兒子基督降世,開始了神的國度;基督就是那塊「非人手鑿出來的石頭」。「兒子」與「石頭」彼此關連,正如主自己所說的比喻:「園戶殺死了兒子……但匠人所棄的石頭作了房角的頭塊石頭」(太廿一33-46)。57
但以理讓尼布甲尼撒知道,人的國度(包括巴比倫)至終必會為 神的國所取代。 神的國有四個特點:第一,非人所設立;第二,是永存的國;第三,不會被征服;第四,會徹底消滅所有人的帝國。
36 gazar基本意思是"決定",故憑天象變化決定將來運程,這種占星術算命是基督徒不能接納的。
37 Young, 70; Leupold; 105; Walvoord, 60; Culver, 107.
38 Baldwin, 91; R. Laird Harris,"The Last Days in the Bible and Qumran"in Jesus of Nazareth, Saviour and Lord(ed.)Carl Henry,(Eerdmans, 1966), 74-79. 贊成「日後」乃指彌賽亞時代的學者不同意「日後」與29節的「後來」是相同的。他們認為29節祇是尼布甲尼撒掛心自己王國將來的遭遇。
39 G. von Rad, Theology of The Old Testament I.(SCM, 1975), 153 n.28.
40 這種解釋可能是受Leupold(110)所影響,但沒有經文的支持,參Walvoord, 64。思高也說石頭是山上崩下來的,72.
41 這裡的「泥」是燒烘過的泥土,乃是建房子用的;J.L. Kelss,"The Ceramic Vocabulary of The O.T. " BASOR Supplementary Studies, No.5-6, 7.
42 ZPEB, 774.
43 楊格(Young)已提出有力的反駁,73。
44 有學者建議,這裡提到巴比倫王管理走獸與飛鳥,因為每年新年巴比倫王都要行一個登基的儀式,表明他由瑪度神裡再得到統治國家的權柄,在儀式中,他要背誦巴比倫的創造神話,指出他是瑪度神在地上的代表,故有權統轄走獸和飛鳥;參Heaton, 131.
45 早期有耶柔米(Jerome)、馬丁路得、加爾文、蓋爾(Keil)、以及初期的教父;近期著名的有楊格(Young),Leupold、Walvoord、Baldwin、Ford 等。
46 Young, 74; Walvoord, 66; 胡里昂,33; Thomson, 70; Unger, 1616.
47 Leupold, 117.
48 蘇佐揚,29;祇是蘇牧師沒有提出任何證據。
49 米勒德,775; 而 Baldwin, 93 卻輕輕帶過,完全不討論第二國如何不及巴比倫。
50 Leupold, 118.
51 現中「統治者要想以通婚統一各民族」;Baldwin, 93.
52 Ironside, 36-37; 這方面與香港將來的一國兩制相仿。
53 Keil, 109; Gaebelein, 31. 值得留意是 A. Jepsen, "Bemerkungen zum Danielbuch" VT 11: 386-91,他把41-43節重新組合,刪去重複累贅的經文。
54 Ford, 96; Criswell, 66.
55 Boutflower, 24.
56 Herodotus, VII 74, 89-95.
57 有關兒子(ben)與石頭(eben)的關係,參Matthew Black, "The Christological Use of the Old in the New" NTSt. 18: 12; Ernst Lohmeyer, Lord of the Temple(Oliver and Boyd, 1961), 46.
(五)結束:王提升但以理(二46-49)
46當時尼布甲尼撒王、俯伏在地、向但以理下拜、並且吩咐人給他奉上供物和香品。
47王對但以理說、你既能顯明這奧秘的事、你們的 神、誠然是萬 神之 神、萬王之主、又是顯明奧秘事的。
48於是王高抬但以理、賞賜他許多上等禮物、派他管理巴比倫全省、又立他為總理、掌管巴比倫的一切哲士。
49但以理求王、王就派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管理巴比倫省的事務、只是但以理常在朝中侍立。
46.「俯伏在地」:尼布甲尼撒把但以理當作神來看待,竟然向他下拜,並獻上供物香品,但以理代表神接受了這些供品;王此舉是巴比倫人和波斯人對尊貴人物的敬禮。偉大的君王竟向一個亡國奴下拜,充份地表明了神能在人心中作出莫大的改變。
47.「萬神之神」:勝過其他一切的神明,是至高無上的;尼布甲尼撒是一個多神主義者,仍不知道耶和華是唯一的真神。58
49.「但以理求王」:他沒有忘記那三位曾與他為所面臨的危機同心祈禱的戰友。
「朝中」:原作「王的門」(呂本作「門庭」),指在皇宮裡作王的顧問。約瑟為法老解夢後,被立為埃及的首相(創四十一40-43),但以理解夢後也被立為總理。
當尼布甲尼撒聽完但以理所說的夢和夢的解釋後,他佩服得五體投地,承認那能啟示奧秘的 神是超然的,比其他一切的神明和君王更勝一籌。他向這位 神的代表但以理下拜和獻上供物,且提升但以理和他的三個朋友;委派他們負責管理巴比倫的國務,因此導致下一章在巴比倫所發生的驚人的試驗。
58 加爾文認為:"尼布甲尼撒承認 神偉大,祇不過是被一種突如其來的強烈感動抓住,這感動不足以造成真正的悔改,也不完全出於他的理智";華勒斯,58.
總結
Ⅰ 本章的重點乃是,萬軍之耶和華是全能全智的,祂掌管人類的歷史,並且沒有一件事不是在祂的控制之下。故此、歷史並不是因果循環地打著圈圈,乃是朝著一個清楚的方向前進、其終點就是神國的降臨;人的國度是短暫的,祇有神的國才是永恆的,是人所應追求的理想國度。作者藉此鼓勵被擄的猶太人仍然要信靠掌管歷史的耶和華,在巴比倫繼續忠心於祂。
Ⅱ 本章記載了兩個主角。第一是,巴比倫的大君尼布甲尼撒、他的權柄無限,財富無邊,且受萬人的尊崇;但他被一個夢煩擾,便心情惡劣,大發雷霆,以致失去理智,不信任自己的親信,下令滅絕他們。他不能接受自己身為偉大巴比倫國的統治者,竟不能知道和瞭解自己所做的夢;而且被這夢弄得束手無策,毫無辦法。想擁有全部的知識,乃是人類自亞當夏娃以來的一種慾望,人要像神一樣全知,像神一樣全能(傳三11指出人不可以全知)。
哲學家尼布說得不錯,尼布甲尼撒所經歷的不安和焦慮,乃潛伏在許多獨裁者心裡;人對權力的慾望,是因對自我存在缺乏安全感。59許多人追逐地位、名譽、財富和權柄,祇不過是盼望藉著這些東西得到安全感;但是一個人爬得愈高、愈感不安全,反而因此心情焦慮,變得易怒、易猜忌。60
第二個主角是但以理。他是在最關鍵性的時刻出現,挽回大局;當眾人都束手無策,生命垂危之際,他仍能夠果斷、機警地採取適當的行動。61靠著神加給他的智慧,他堵住了破口,拯救了巴比倫的哲士,也影響了尼布甲尼撒對耶和華的態度。在整個過程中,他表現了對 神的敬畏和信心;他把一切的榮耀歸給 神,也把功勞與三友分享。正如第一章所顯示的一樣,有智能的人對神有信心,故在危機中仍然忠於神。
為甚麼巴比倫的哲士卻不能知道和解釋尼布甲尼撒所做的夢呢?因為他們所依靠的是假神、是邪靈;而但以理敬拜的卻是能夠啟示奧秘、預告將來的獨一真神;真神勝過假神,而真神的僕人比假神的「術士、用法術的、行邪術的、觀兆的」(二2、27)有更高深的智慧和聰明。
近代基督徒很容易忽略魔鬼(「空中掌權者、心中運行的邪靈」)的真實性;其實,牠正在加緊行動,擄掠無數的人(包括領袖),難怪商場巨富搬遷辦公室要請風水先生勘察,國家總統找繼承人也請巫師幫忙。62因此,我們更要倚靠真神,抵擋天空屬靈氣的惡魔。
Ⅲ 福音派多贊成這四個國家是巴比倫、瑪代波斯、希臘和羅馬,但對於基督的國度(「大石」)卻有兩種不同的看法:第一種乃是上述詮釋所採用的:「大石」是指基督的第一次降臨,祂的教訓(就是福音的廣傳)粉碎人國度的罪惡。第二種卻認為「大石」仍指基督的第二次降臨和所帶來的永恆國度。換言之,第一種解釋偏重於基督的「屬靈國度」,第二種則強調「千禧年」那在地上的國度。
採納第二種解釋的學者(時代主義派是支持這種解釋的主流)認為四十一與四十二節之間是有一段時間的距離;第四十和四十一節所描寫的古羅馬帝國(476 B.C.完結),而四十二節那些腳趾(共有十隻),相等於第七章所說的「十王」(七24),既然古代羅馬歷史中從沒有出現過十個王鼎立的局面,故屬於將來一個新興的羅馬帝國。63根據這個解釋,第四國實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是「腿」,即古羅馬;第二階段是「腳和腳趾」,是主再來之前新興的羅馬。64現今的教會時代就處於古羅馬和將要興起的新羅馬之相隔期的中間。
第二種解釋指出第一種解釋的幾個問題。第一,基督第一次降臨時,羅馬帝國並未如夢中所見的大像之腳被粉碎,反而在基督升天之後,羅馬帝國才進入全盛時期。事實上,大石擊碎大像,代表人的國銷聲匿跡,但這並沒有發生在基督降生時。這將會在主第二次降臨時才實現。65第二,基督第一次降臨所建立的教會,並沒有如夢中所見的石頭充塞天下,而基督第二次降臨所建立的國才真正治理全地(詩二6-9)。第三,大像所代表的四個國家都是在地上出現過,為甚麼第五個(基督的國度)卻是屬靈(沒有實體)的國家呢?
另一方面,第二種解釋(指大石頭預表基督第二次來臨)也有它的問題。例如,第一,基督再來所建立的國度是千禧年國,並不是永恆的。66第二,這種解釋假設腳趾相等於第七章的「十角」,而第七章描寫主第二次再來,故第二章也是。但是,我們沒有理由去證明此處的腳趾即是第七章的「十角」,因為第二章並沒有提及大像腳趾的數目;還有,第二章從未顯示腳趾是代表皇帝,與第七章清楚說明十角是十王截然不同。另一方面,就算假設腳趾等於第七章的十角,仍不能證明大石代表基督的第二次降臨,因大石擊打的並不是腳趾,而是「腳」。第三,最重要的乃是,沒有任何證據足以支持腿和腳之間是有一段間隔的時期,或說第四個國家是分開兩個階段,一個是已經過去,而另一個則要在主再來時才出現。
Ⅳ 除了上述兩種看法,還有第三種解釋。根據這個解釋,大像的金頭是預表巴比倫,銀的胸和手臂是瑪代,銅的肚腹和腰是波斯,鐵的腿是希臘,而半鐵半泥的腳和腳趾是亞力山大死後帝國分裂為四的其中兩個國家,即南部的埃及和北部的敘利亞。67
贊成這個說法的學者指出:
(1)瑪代才是真正「不及」巴比倫的國家(二39);
(2)波斯版圖最大,故是「掌管天下」(二39);
(3)希臘的亞力山大才是所向無敵,符合「打碎壓制列國」的描寫(二40);68
(4)希臘分裂後的埃及與敘利亞國勢「半強半弱」,且曾企圖藉通婚「攙雜,卻不能相合」(二43,十一6);
(5)大石乃指基督的國度:當基督降生時,希臘經已滅亡,故代表「打碎滅絕那一切的國」(二44);
(6)這樣的解釋與第七、八、九、十一章所說的合。
三種解釋那一種最合理呢?我們將會在書末作出總結。
59 R. Niebuhr, The Nature and Destiny of Man(Nisbet, 1944), 201-203.
60 華勒斯,46。
61 同上, 50。
62 Paula Chin, "Mystics, Money and Power" Newsweek(July 1987),10-13; 去年(一九八七年)三月印度尼西亞蘇哈圖總統禮聘五位法師去耶加達南部的山丘替他施法,希望知道誰是他的繼承人,11。楊牧谷"性陷阱"教牧分享(7/1986),7-9,指出傳道人要提防魔鬼利用溫香軟肉引誘他們。王天麗新造的人(香港藝人之家,1986),21-26詳細記載作者與邪靈爭鬥的經過。
63 胡里昂,33-35; Luck(43)卻認為那間隔是在40與41節之間。
64 Unger, 1617.
65 參啟十九11-二十3(尤其是十九15「擊殺列國,用鐵杖轄管他們」);根據王所做的夢,這塊大石擊打大像很迅速,轉瞬間就完成,這與第一種解釋說教會逐漸潛移默化消滅人的罪惡不合。
66 Unger(1619)卻說,這千年的國度會與永遠的新天新地連合,故是存到永遠。
67 舊釋,7; Anderson, 22; Barr, 594; Hartmon, 142; Lacocque, 510.
68 Gurney 指出羅馬不可能是第四個國家,因沒有逢戰必勝(主前五十四年被Parthians打敗);且羅馬沒有踐踏全地,因Parthians仍管轄許多土地,包括巴比倫、瑪代、波斯、希臘的屬土;R.J.M. Gurney, "The Four Kingdoms of Dan. 2 & 7" Themelios 2: 39-45.
──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但以理》